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2质量标准:合格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测试,并交付使用。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交警支队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档案影像化系统,实现90余万机动车、120余万驾驶人的档案电子化管理和对档案入库、借出、归还及跨地市档案移交等过程的网上电子化管理。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总体技术需求
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作为全国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的外挂程序,用于实现纸质档案出入库管理,业务档案影像化管理。建设内容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软件主要功能包括库房初始化管理、档案位置条码打印、档案交接出入库、历史档案影像化扫描、在业务档案影像化合成,统计分析、档案管理过程监管和预警等。
2、配套设备技术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档案自助采集终端 |
工业级主机CPU双核主频3GHz及以上;内存≥4GB;硬盘容量≥1TB容量;19寸触控一体屏;档案采集最大幅面A4;扫描元件CMOS;像素500万;身份证阅读器;双目摄像头支持活体检测;冷轧板机柜外壳;底部万向轮 |
台 |
2 |
2 |
标签耗材 |
哑银纸碳带10cm*10cm |
卷 |
10 |
3 |
硬件类实施费 |
公安网、专网机房部署服务器、网络、数据库环境及应用服务器环境安装部署。 |
批 |
1 |
4 |
标签打印机 |
打印方式:热敏/热转印;打印速度:最高120mm/s;标签口宽度:108mm |
台 |
4 |
(三)软件技术需求
1、档案电子化采集
功能包括机动车业务和驾驶人业务的历史档案采集、在办档案采集、补充采集、批量采集等。
提供纸质档案扫描采集功能,自动对图像做瑕疵处理,优化图像页面展示质量。
支持图像进行放大、缩小、旋转、图片保存、打印等操作。
支持建立实物档案索引,关联业务流水号,生成符合要求的电子化资料。
支持审核、查阅、展示等。
提供必要的系统管理功能。
2、档案库管理
将电子档案管理与实物档案库房管理相对应,系统中直观显示出实物档案在库房中的位置。
功能包括档案入库、交接、出库、标签打印、储位管理、盘点、借阅管理等。
3、电子化档案应用
功能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电子档案的各种应用。
(1)机动车业务档案合成:根据工作规范要求的某类型业务的档案要求,从各个数据源抽取所须各项信息,合并合成为PDF档案。
(2)驾驶人业务档案合成:根据工作规范要求的某类型业务的档案要求,从各个数据源抽取所须各项信息,合并合成为PDF档案。
(3)机动车业务及档案查询:给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机动车业务信息查询。
(4)驾驶证业务及档案查询:给其他政务部门提供驾驶证业务信息查询。
(5)机动车业务档案抽查和质量考核:对机动车业务档案进行抽查,为考核提供依据。
(6)驾驶证业务档案抽查和质量考核:对驾驶证业务档案进行抽查,为考核提供依据。
(7)远程采集请求:机动车档案远程发送采集请求、采集电子档案、远程发送档案。针对部局最新放管服,小型车转籍不再需要提实物档案,但要传影像档案至转入地以供核对。
(8)提供行驶证照片提取功能:提取机动车最新的前45度照片,以供补办行驶证使用。
(9)合成各科目驾驶人电子签名:获取签到系统电子签名。
(10)合成各科目考官电子签名:获取考官签到签名。
(11)各科目考试过程电子档案审核:按四个科目,提供各科目考试过程审核功能,抽取考试数据提供给业务部门进行审核。
(12)制证前复核 :支持在驾驶证制证之前对驾驶人考试及资料进行复核。
(13)退回复核:支持对存在问题的档案退回采集岗位,复核后二次提交。
(14)档案加密及水印:对合成的档案进行加密存储,查询时叠加水印(用户姓名,登录IP,时间)。
(15)档案回传综合平台进行存储:档案合成后,调取全国交管平台接口,将档案回传至全国平台。
(16)电子档案自助扫描查询:继续深入放管服,便利群众,减轻窗口工作压力,提供档案自助扫描、查询。
(17)统计查询:支持对业务进行统计查询。
(18)多网数据整合:整合机动车公安网(全国交管平台)、专网系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通过边界数据交换,实现在任一网内(公安网,专网)查询机动车业务信息,业务档案。
(19)接口管理:与部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各科目考试系统、考试监管系统、自助设备等进行数据对接。
(20)系统管理:IP黑名单、代码生成、任务管理、用户管理、类别管理、考官签名维护、菜单管理、角色管理、部门管理、数据字典等。
(21)数据库管理:数据库、表操作,并记录操作日志。
(22)系统安全检测: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搭建测试环境进行安全性检测。
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测试,并交付使用。
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5人项目团队,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1名驻点技术人员,其余不少于3人,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系统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起十五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总价的50%;在项目服务期满十五日内将剩余10%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1)售后服务期限:3年。
(2)售后服务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每周5*8小时的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故障申报后,中标单位应在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以内抵达现场,抵达现场后 2 小时内解决故障;提供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并要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适应性修改和升级。
(3)售后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需安排1名技术人员在采购人处驻点提供服务。
培训对象:采购人相关处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工作者)以及普通用户(系统使用操作者)等。培训人数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所有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出资,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