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按照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工作标准对文化中心城市家具雕塑及自然博物馆外水体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服务期内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外观整洁。
1、负责天津文化中心自然博物馆水体水质控制、水底清淤、水量补给(含水费)、水池维修、水体周边秩序管理、水面及湖底卫生保洁,水体周边提示牌更新等维护管理工作;(每年4月1日水池注水,深度控制在30cm以上,11月1日排空水池,用于浇灌绿地),严格落实河西区河长制其他工作要求。
2、负责天津文化中心区域内公共座椅坐凳日常维修保洁、雕塑清洁修复日常保养工作;
3、负责天津文化中心区域内绿地护栏、公共栏杆、立面玻璃、通风口篦子的维修、保洁工作;
4、负责天津文化中心公共木栈道面层含基础、装饰用木质结构物进行加固、翻新及日常维修保养工作,采用塑木材料更换300平米严重老化的木栈道。
5、负责生态岛叠水、湖石、潜水泵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水面管理及保洁工作(含配电室至水泵间的线路);
6、负责文化中心各类宣传牌、提示牌、警示牌的清洁、维修、更新工作,负责文化中心周围四条便道的自行车地笼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7、负责对破坏公共座椅、雕塑、木栈道、自然博物馆水体等设施行为的制止和劝阻工作;
8、公共座椅坐凳、木栈道及装饰用木质结构物在服务期每年内至少整体油饰1遍;
9、负责对文化中心区域内绿地护栏、玻璃栏杆、自行车地笼等易被腐蚀设施,每年至少油饰修复1遍。
本项目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
附表1:2023年城市家具设施设备数量明细
序号 |
设施及数量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栏杆高度1.02m,长度863m |
清洁、维修、每年1次喷漆翻新 |
自然博物馆外围;博美图与平江道之间绿地,博物馆美术馆之间,中华剧院西侧绿地 |
2 |
地笼250个, 每个长度2m。 |
维修、加固 |
乐园道54个、友谊路129个、平江道78个、隆昌路39 |
3 |
湖面1.1万㎡ |
补水、保洁、清淤、补漏,达到河湖长制工作要求。 |
全年补1.76万m³ |
4 |
石质有靠背座椅
|
每日擦洗一遍,维修、加固 |
湖边北侧15米*13 友谊下沉中层72米 满月塔中层96米 万象城西侧10米 |
5 |
石质无靠背 |
每日擦洗一遍,维修、加固 |
海棠步道4.8米*39 警云亭90米 友谊路海棠步道4米*4+8米*5 |
6 |
玻璃栏杆2271块,全年 |
全年清洁两遍(五一、国庆),维修、加固,更换破损玻璃 |
自然博物馆周、海底世界周边及下沉、角广场、万象城南侧、满月塔周边、地铁6出口南侧、津悦城地下入口黄浦路附近、大剧院环道、博美图广场附近 |
7 |
文明宣传牌30块 |
每年更新一次内容,每月清洁1遍,维修、加固 |
全园区 |
8 |
木质座椅58个 |
每日清洁1遍,日常维修、加固,每年油饰1遍。 |
彩月花园4个万象城南侧4个老乐天南侧15个地铁K口5个满月塔北侧木栈道15个自然博物馆15个,共计58个 |
9 |
木栈道3156㎡ |
日常维修、加固,每年油饰1遍。采用塑木材料更换300平米严重老化的木栈道。 |
全园区 |
10 |
各种提示牌 |
日常维修、加固,每年更新一遍内容 |
木头的24个,铁质的40个 |
11 |
假山叠水水泵2台水池面积150平米 |
日常运行、维修、保养,水面清洁 |
生态岛 |
12 |
韩美林雕塑组 |
日常清洁、维修、加固、秩序维护 |
万象城南侧 |
13 |
铁丝网栏杆350延米 |
日常维修、加固 |
大剧院环道科技馆绿地内 |
(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可不驻场);
2、维护人员(电工):至少2人(可不驻场);
3、维护人员:3人,60岁以内,身体健康。
工作时间: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服务期内以上人员须需轮岗值班,保证全天候24小时值守。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保持水体清洁,防止污染,保证水体水质不低于河长制管理工作标准;
2、定期对水体进行疏浚、清淤、保洁等维护措施,保持水面清洁,无杂物、油污、枯死植物等废弃漂浮物。目视水面范围内,临时残落的塑料袋、纸屑、塑料瓶、枯死植物等杂物,不得超过3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水体驳岸石材、管道、闸门、堤岸等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整洁完好,无违章悬挂,无积存污物;
4、及时劝阻、制止游人向湖内投掷垃圾、捞鱼捕鱼、游泳戏水、上浅水平台、上冰面活动、使用遥控船的行为;
5、及时劝阻、制止游人在湖内洗涤物品、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等污染湖水水质等行为。
6、雕塑、座椅等城市家具设施表面光洁,保持原色,无破损;
6、金属护栏、户外金属类构件设施、警示标志牌保持整洁醒目,无缺损;
7、木栈道、地垄等设施整洁,无破损,无松动;
8、城市家具设施非更换配件问题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需更换配件类严重故障应于7日内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设立24小时的值班电话,在接到管控中心电话后,必须在十五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安全、文明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内因城市家具及自然博物馆外水体设施及管理服务工作造成的自身或群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索赔、损坏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应该遵守国家、市、区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细则和标准等;自行负责办理日常服务涉及的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如果由于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规章、细则和标准而导致各种赔偿、罚款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天津文化中心自然博物馆外水体水量补给,水费用每年不低于14万元。
5、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设备设施所需更换的耗材及零配件费用。
6、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旦成交,必须按照文化中心标准进行服务,并视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区域管理办公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服务考核要求
采购人按照视频巡检、定点巡查、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对讲机、微信群或数字平台派遣整改任务,并对任务处理全过程实施监督考核。
1、视频巡检
采购人在控制大厅安排人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充分利用整个区域视频摄像探头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巡检,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
2、定点巡查
采购人每天8:30-21:00安排网格员按照固定线路和点位进行巡查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直接对照评分细则考核扣分,同时进行任务派遣,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对照评分细则再次考核扣分。
3、随机督查
采购人不定时对文化中心各项养护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并限期整改。
4、考核计分标准
(1)检查考核记分标准,依据《天津文化中心区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详见后附)执行。
(2)每扣(或奖励)1分,将扣除(或奖励)当期养管经费1000元。
(3)采购人将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服务费结算,实际结算费用将扣除日常考核所扣金额。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取消磋商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