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2020年1月17日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依法组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查清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基础支撑,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服务保障。”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建设省域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2022年4月13日下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年)》中要求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补充调查,主要以大湾区和重要水源地作为本次工作的重点区域,开展全省地下水水位、水温和水质监测,复核地下水水位、水质情况,评价我省地下水资源储存量、补给量、可开采量以及地下水质量,系统调查全省地下水利用现状和地下水环境问题。根据要求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拟开展《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项目。项目共分为6个包组,具体见下表1。
表1 项目分包情况表
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属性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水资源区域调查监测 |
224.27 |
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 |
水资源年度评价与专题研究 |
169.07 |
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标段Ⅰ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
407.3 |
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 |
标段Ⅱ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
324.22 |
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 |
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监理 |
21.95 |
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 |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
72.00 |
货物 |
工业 |
合计 |
12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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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实施水资源年度更新调查,构建快速联动的监测体系。在2021-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水资源年度更新工作,在全省开展水资源调查,查明省内水文地质条件、“三水”转化规律、水资源特征,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评价,查明地下水流场及水位变化特征,完成全省水资源年度更新和综合评价;系统梳理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相关认识,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和承载力评价。2023年工作包含重点区1:50000水文地质调查和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全省水资源评价和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库调查专题研究等。
开展水资源综合分析评价,搭建灵活高效的应用体系。在2021-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基于水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围绕水资源业务管理需求,2023年开展水资源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提供共享应用服务,开展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库调查研究工作。
建设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夯实集约精细的支撑体系。实施“广东省地下水监测工程(一期)”项目,通过新建48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增加广东省监测网点密度,满足地下水监测需求。工作内容包括水文地质钻探成井、采购安装一批自动监测设备、辅助工程建设、水样分析测试、井口保护设施建设等。
三、项目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 号)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09 号)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选择个别采购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无效投标处理。
2.本采购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投标人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采购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
3.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需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
采购包1(水资源区域调查监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在获专家评审通过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野外工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野外验收(中期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4期:支付比例1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单位结算: (1)合同; (2)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项目设计方案编写、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场地费(若需租用外部场地召开评审会、验收会)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款内列支。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由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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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水资源区域调查监测 |
项 |
1.00 |
2,242,700.00 |
2,242,7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水资源区域调查监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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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主要任务 1、在2021-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开展全省地下水水位、流量统测和重点水源地、重点地段的水文地质调查、生态环境调查等工作,调查地下水系统构成、赋存特征、补给、径流和排泄特征,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调查,查明水点的资源、环境变化情况和开发利用状况、潜力。 2、通过重点地区水源地1:50000专项水文地质调查和重点地区1:50000专项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查明水源地水文地质特征、蓄水构造、地下水资源分布以及开采利用现状,以地下水系统为单元,圈定后备水源地靶区,为应急备用地下水源地勘查论证提供地质依据。 3、开展地下水长观站维护(水位或流量)、雨量站维护,确保广东省地下水监测工作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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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具体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充分收集工作区内已有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基础地质、水文地质、经济发展规划、生态地质环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各方面资料,了解地质背景以及地质研究程度,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利用,据此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方案,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野外调查工作。特别加强收集和补充此前已开展的水文地质钻探工作资料、水点调查卡片、其他系统监测井孔资料等。 2、地下水水位和流量统测 根据工作区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资源分布、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规划、交通展布和规划等综合因素,结合国家、区域、地方重大水资源需求和自然资源管理需求,以达到重点控制、区域统筹目的为核心,通过补充调查和野外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合理选择地下水位、流量统测点。 本次工作主要执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以下: 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50179-2015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T 30943-2014水资源术语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T 14157-1993水文地质术语 GB/T 14158-199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规范 GB/T 14538-1993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DZ/T 0308-2017区域地下水质监测网设计规范 DZ/T 0288-2015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 DZ/T 0270-2014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SL 538-2011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规范 SL 395-2007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DD 2015-03平原(盆地)地下水调查评价技术要求 DD 2019-03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3、水文地质调查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 对广东省重点水源地、重点地区开展1:50000专项水文地质调查和重点地区1:50000专项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面积约800km2。根据区内自然环境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社会需求,以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划分地下水系统为目的,合理地布置观测路线,开展野外踏勘与地面调查。观测路线采用穿越和追踪法相结合,原则上观测路线应垂直于构造线方向、穿越地貌变化最大方向,尽量取得多方面的资料。 4、样品的采集与测试 根据相关规范对水样分析项目由如下基本要求: 现场分析:水温、颜色、浑浊度、嗅和味、电导率、Eh值、pH值、溶解氧、肉眼可见物等。 测试指标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等全分析指标及微量元素。 重点样品测试水中氢氧同位素指标。 5、示踪试验 示踪试验主要用于查明地下水的流速、流向、补给来源、地下分水岭位置、地下水与地表水相互转换关系等,应满足如下要求: (1)应在水文地质测绘的基础上开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宜开展多源高精度示踪试验; (2)应根据示踪试验目的和场地条件选择适宜的示踪剂,示踪剂应安全环保并向采购人报备; (3)示踪试验前应调查示踪剂本底值,部署示踪剂投放区及检测区; (4)连通性质的示踪试验可采用人工取样检测; (5)高精度示踪试验宜采用在线监测设备,检测延续时间要求自出现峰值后至恢复本底值为止; (6)示踪试验结束后,应检查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判断投放点与接收点之间的连通情况,计算成功连通的径流途径的相关参数。 6、降雨入渗试验 降水入渗补给系数是重要的水文参数,可用动态分析法和水量平衡法确定。开展典型泉域地下水集中排泄点动态的地下水监测和典型地表小流域流量动态的地表水监测,获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流域的降雨入渗系数,用以指导全流域地下水补给资源量评价。 7、综合研究 综合研究分析收集的资料,并总结梳理调查、监测成果,编制广东省重点水源地、重点地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等成果报告和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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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预期成果要求 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项目包组1预期提交的成果主要有: 1、2023年广东省重点地区水文地质调查及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报告及有关图表; 2、2023年广东省地下水统测报告; 3、2023年广东省地下水质采样和测试工作报告; 4、野外调查原始资料。 以上项目成果,需提交纸质以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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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完成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项目在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汇交成果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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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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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为协调项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要求承担单位成立“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包组1水资源区域调查监测”项目组,项目组设项目管理人员2人,为项目负责和技术负责各一人,项目组下设制图组(组员2名)、野外组(组员4名)、报告编制组(组员4名)、水质分析组(组员4名),各小组组长应为高级工程师,组员可以为工程师(含其他系列副高或以上职称)及助理工程师,应确保10名以上地质类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本项目; 基于图件及有关资料涉及保密要求等原因,中标单位须派驻1名专业技术骨干全程参与相关工作。要求为工程师(含其他系列副高或以上职称)职称,从事过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并提交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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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水资源年度评价与专题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在获专家评审通过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中期工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中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4期:支付比例1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单位结算: (1)合同; (2)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项目设计方案编写、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场地费(若需租用外部场地召开评审会、验收会)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款内列支。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由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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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水资源年度评价与专题研究 |
项 |
1.00 |
1,690,700.00 |
1,690,7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水资源年度评价与专题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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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主要任务 1、开展水资源年度评价工作。在2021-2022年的工作基础上,查明省内水文地质条件和“三水”转化规律,系统掌握年度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可持续开采量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完成全省水资源年度更新和开发利用潜力评价,并开展地下水质量评价。 2、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库调查专题研究。掌握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源地的水文地质、空间分布特征,分析现状条件下地下水库的调蓄容量,结合地下水库分布、调蓄容量调查研究,提出当地水资源联合调蓄的建议,提出促进工程效益充分发挥的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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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具体工作内容 1、全省水资源年度更新评价 在2021-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搜集气象、水利部门的气象站和水文站观测资料,搜集反映流域产汇流特征和地表水地下水转化特征的关键节点的观测成果资料,与流域水文特性密切相关的土地利用调查监测成果资料、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开展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更新评价,核查省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收集整理区内降水量、蒸发量及水文站流量、地下水水质数据,本次评价采用1:250000比例尺的数字底图,以1:250000水文地质调查为基础,按照五级流域(六级水资源计算单元)的方式进行水资源量评价,系统掌握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地下水水质及可持续开采量。 2、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库调查专题研究 调查了解珠三角地区平原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计算地下水调蓄容量,分析利用地下水库作为供水、容纳退水或者生态补水空间的可能性,为提高供水保证程度,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调水效益提供服务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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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预期成果要求 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项目包组2预期提交的成果主要有: 1.成果报告 (1)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报告; (2)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评价年度报告; (3)珠三角平原区地下水库调查专题研究报告; (4)2023年广东省年度水资源量图、表。 2.其它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2)SCI或中文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 以上项目成果,需提交纸质以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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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完成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项目在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汇交成果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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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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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为协调项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要求承担单位成立“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包组2水资源年度评价与专题研究”项目组,项目组设项目管理人员2人,为项目负责和技术负责各一人,项目组下设小组,确保6名以上水文地质类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本项目,项目负责应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项目其他技术人员需具备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基于图件及有关资料涉及保密要求等原因,中标单位须派驻1名专业技术骨干全程参与相关工作。要求为工程师(含其他系列副高或以上)职称,从事过水资源评价工作,并提交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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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标段Ⅰ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书,在获专家评审通过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野外工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野外验收(中期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4期:支付比例1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单位结算: (1)合同; (2)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项目设计方案编写、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场地费(若需租用外部场地召开评审会、验收会)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款内列支。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由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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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标段Ⅰ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
项 |
1.00 |
4,073,000.00 |
4,073,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标段Ⅰ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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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主要任务 建设标段Ⅰ(广东省广州市)地下水监测站点,工作内容包括水文地质钻探成井、辅助工程建设、水样分析测试、井口保护设施建设、高程与坐标测量等,监测站点总数28个,钻探进尺不少于1820米,工作量明细见表4。 表4 标段Ⅰ工作量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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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技术要求 1.相关技术标准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95-2014) 《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2014)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 76-2012) 《机井技术规范》(GB/T 50625-2010)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SL 360-2006) 《地下水监测规范》(SL 183-2005) 《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17)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要求》(DD2014-15)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水文基础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 276-2002)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33-94)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 《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 《地质调查概算标准(2022)》 2.各施工环节技术要求 (1)监测井建设 ①监测井开孔孔径 开孔孔径应根据岩层性质和井管管材确定,本项目监测井选用无缝钢管时的开孔孔径采用350mm,选用PVC-U管的开孔孔径为400mm。松散层钻进至基岩层时可进行变径,根据基岩稳定情况,确定是否安装井管。为满足成井填砾的要求,监测井钻孔口径一般比监测井管外径大140mm-200mm。有特殊要求时,单层监测井钻孔口径按设计执行。 ②井壁管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四系孔隙水监测井,开孔孔径不小于350mm,一径到底,采用管径160mm的PVC-U管;基岩裂隙水监测井,开孔孔径不小于300mm,开孔深度5米,开孔后变径为250mm至完整基岩面,并保证井管进入完整基岩200mm-500mm,终孔孔径不小于130mm,井深超过100m的监测井采用管径168mm的无缝钢管。在地下水具有较强腐蚀性或地下水存在有机污染风险的地区使用PVC-U管代替无缝钢管。 ③过滤管 同一监测井,滤水管材质应与井管材质相同。监测井凿穿的监测目标含水层宜全部安装过滤管,对巨厚(大于30m)含水层可适当减少滤水管长度,减少长度宜不超过含水层厚度的25%。在多层含水层组中,滤水管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过滤管底部应至少低于多年最低地下水位7m。 过滤器设计的合理性关系到监测井内水位是否能够准确反映含水层地下水位信息、含水层参数的正确性、水质信息和使用寿命等。参考《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根据监测目标含水层岩性,本项目中过滤器选用骨架过滤器、缠丝过滤器和填砾过滤器三种。 当监测目标为松散岩层孔隙水,含水层岩性为中粗砂、砾石、卵石时,宜采用骨架过滤器或缠丝过滤器,井管开孔率为25-30%(开孔率为井管开孔面积与相应的井管表面积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含水层岩性为细砂、粉细砂时,宜采用填砾过滤器。 过滤器包网网眼、缠丝缝隙尺寸由含水层的相对密度来确定,具体见表5。 表5 非填砾过滤器进水缝隙尺寸表
当含水层岩性为粒径小于0.05mm的粉土或粘性土时,应采用填砾过滤器,填砾尺寸根据含水介质粒度确定,当监测目标为基岩裂隙水或岩溶水时,过滤器采用骨架过滤器或缠丝过滤器,若岩层稳定可不安装过滤器。 ④沉淀管 沉淀管应安装在监测井底部,长度宜为2-6m,无缝管底用钢板焊接封闭,或利用混凝土封闭,PVC-U管用木塞塞住。 ⑤井管连接与安装 井壁管之间连接宜采用长度为20-30mm的内扣不锈钢接箍连接,或采用内扣加焊接方式,井管与接箍连接不得使用有污染的润滑油(脂)和涂料,可用无污染耐高温高分子胶带(如“铁氟龙胶带”)缠绕公丝扣。井壁管连接完毕后,应保证井壁管管口高出监测井附近地面0.3-0.5m。 直接提吊法可满足本项目井管安装的要求,连接井壁管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钻机和钻塔型号进行逐管连接。根据监测井深度、开孔孔径确定钻机和钻塔型号,选择相配套的井壁管组合,在此基础上进行排管并进行连接。深度小于200m的监测孔,一般机台钻塔在4.5m左右,选择长度为3m井壁管规格;深度大于200m的钻孔,一般机台钻塔8-10m,选择长度为6m井壁管规格。 ⑥钻探取芯 采用回转正循环钻进法取芯时,粘性土和完整基岩平均采取率应大于70%,单层不少于60%;砂性土、疏松砂砾岩、基岩强烈风化带、破碎带平均采取率应大于40%,单层不少于30%。无岩芯间隔,宜不超过3m。对取芯特别困难的巨厚(大于30m)卵砾石层、流沙层、溶洞充填物和基岩强烈风化带、破碎带,无岩芯间隔,宜不超过5m,个别不超过8m。当采用物探测井验证时,采取率可以放宽。采取率的计算应以实际钻进岩层为准,无充填的溶洞、废矿坑及允许不取芯孔段的进尺,不参与计算;凡从取粉管内捞取的岩粉,不得放入岩芯内计算。 采用反循环钻进连续取芯法钻进时,要及时对地面接收的岩土样进行地层描述与编录,按钻孔设计要求留取缩样,并按要求进行测井。 为提高岩芯采取率,岩芯管长度原则上不超过4m,严禁超管钻进。软、流缩地层采用钢丝钻头、阀式钻头钻进,提高岩芯采取率。 在供水水源地及其他敏感地段钻探施工,宜采用套管护壁钻进工艺减少井液漏失。井液中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钻孔孔斜不应大于1度/100m。松散层孔壁与管壁的环状间隙不小于100mm,下管时应设扶正器,保证井管位于孔中心。 ⑦滤料及封闭止水 井管安装后应及时进行滤料充填,宜选择磨圆度好、冲洗干净的石英含量高(90%以上)的砾石作为滤料,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石英砂作为滤料,砾料必须干净(用清水或蒸汽清洗)。在放置自动监测设备和抽水的主要层位,应全部采用石英砂进行填充。对于其他监测层位,应结合监测井所处地区和含水层情况,根据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中的要求,选用质地坚硬、密度大、浑圆度好的石英砾石,避免采用易溶岩和含铁锰的砾石以及片状或多棱角碎石,按规范进行填砾操作。充填滤料应自滤水管底端以下不小于1m处开始,填至滤水管顶端以上不小于3m处。填砾方法应遵循规程要求。滤料粒径根据监测目的层颗粒粒径确定,计算方法参照表4-2。 为保证填砾精确,除在填砾过程中随时测量填砾高度外,填砾前应根据测井和探孔掌握的填砾段孔径以及填砾段的长度,计算出每一填砾段总的滤料理论用量和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以便通过滤料用量与测量数值的对比,及时发现填砾是否出现问题。考虑到成井后,洗井和抽水会使滤料密实而下沉,围填的滤料应高出每层滤水管1-2m。每一填砾段总的滤料理论用量按下式计算: V=0.785×k×L×(D2-d2) 式中:V(m3)为每一填砾段滤料理论用量;D(m)为钻孔直径;d(m)为井管直径;L(m)为填砾段长度;K为钻孔超径系数,根据测井和探孔掌握的钻孔实际尺寸确定,一般按1.05-1.10取值。 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按下式计算: Q=0.785×k×(D2-d2) 式中:Q(m3)为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D为钻孔直径(m);d(m)为井管直径;k同上。 充填滤料顶端至井口井段的环状间隙应进行封闭和止水,封闭和止水应根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标准》(DZ/T 0270-2014)中8.4节的要求进行操作。止水段单层厚度需大于5m,封闭和止水的材料需选用水化时间大于40分钟、膨胀系数为2-3倍且密度为1.3-1.4t/m3的优质钙基膨润土粘土球。 在监测层位上部存在大厚度含水层或下部存在承压、微承压含水层时应加大围填厚度,充填粘土球垂向厚度宜高于止水层位顶板高度2-3m,防止地下水越流。在止水层位的上部,再充填普通粘土块或粘土球至孔口,起到止水及固定和保护井壁管的作用。基岩监测井应采用水泥固井,对上部第四系松散含水层止水,单层围填高度不小于2m,一般选用P.O3 2.5以上的硅酸盐水泥,并采用管内外水位差法和压力法检验止水效果。 ⑧简易水文观测 在监测井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简易水文观测,内容包括:初见静止水位、静止水位、恢复水位、孔内水位变化、循环液温度变化、循环液消耗漏失、自流、钻具放空及其他异常。 ⑨监测井终孔 浅层水成井深度不少于20米、深层水、岩溶水、裂隙水成井深度均不少于60米,当目标含水层(组)为厚度不大于30m的潜水含水层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含水层(组)厚度大于30m时,应凿至多年最低水位以下10m处方可终孔。 当目标含水层(组)为厚度不大于10m的承压含水层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含水层(组)厚度大于10m时,应凿至该含水层(组)顶板以下不小于10m处方可终孔。 (2)洗井与抽水试验 新建监测井成井后应立即进行洗井,避免由于停置时间过长导致泥垢固结而影响洗井效果。根据井孔结构与井管材料、含水层特征确定洗井方法。在同一井中,宜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洗井。对于水量大或较大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对于水量中等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潜水泵联合洗井;对于水量小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注水-潜水泵联合洗井。 在出水量较大及沉没比满足要求的监测井中,采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直至水清砂净。在水量小及较小的监测井中,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过程中,根据监测井的深度合理控制风量,使之既能清孔又不断流。对于水量小或较小的监测井,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后,立即下入潜水泵进行抽水洗井,必要时进行注水洗井。对于水量较小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注水-潜水泵联合洗井效果更好。洗井结束后对洗井效果进行检验,抽水1h后出水含砂量体积比不大于1/20000,在24h的不间断洗井过程中,出水含砂量趋于稳定,则洗井合格。不合格要继续洗井,直到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洗井台班数不低于6个。 抽水试验分两个落程,第一个落程为大落程,采用大流量稳定流抽水。大落程抽水结束后,当水位恢复至抽水前水平或者已经接近抽水前水平时进行小流量抽水。大流量和小流量的抽水量根据成井时计算的单井的涌水量为依据。每眼井的抽水试验进行时间不少于3个台班。 抽水试验前测量监测井静水位,抽水试验过程中监测动水位,两个落程之间和最后一个落程结束后观测水位恢复情况。当两次记录时间之间水位波动在 5cm以内时可以认为抽水试验达到稳定。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时间,宜在抽水开始后的第1、2、3、4、6、8、10、15、20、25、30、40、50、60、80、100、120 分钟各观测一次,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至少应开展1个落程的定流量抽水试验,抽水稳定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并进行水位恢复观测。抽水试验水位记录建议采用自动化记录仪,确保高密度数据采集。抽水试验流量记录宜精确测定,可采用流量堰、超声波流量计、水表等形式。抽水试验结束后,应编制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表,包括:流量、水位(包括恢复水位)历时曲线、稳定水位和流量关系曲线、水文地质参数计算成果。试验结束后应测量井深,达不到以下要求应进行排砂处理:井深不小于50m时,井内沉砂不超过孔深的5‰;井深小于50m时,沉砂厚度不大于0.25m。 抽水试验后,按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的相关规定,计算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和该监测井的影响半径。 (3)样品采集与测试 采取土样时,应让土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土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在钻孔中直径不宜小于12cm,并使用专用薄壁取土器。采取土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原状土还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取土筒;不满取土筒的原状土样,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近似天然湿度的扰动土充填后再行密封。密封后的土样筒在装箱前应存放于室内阴凉、潮湿和防冻的地方。不需保持天然湿度的扰动土,最好经过风干并稍加粉碎后装入布袋或小木箱内,以免湿土将袋腐蚀以及土中有机物的生成。并应防止盛土布袋或小木箱漏土。土样筒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土的分类定名、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取样日期、土样原状或扰动等信息。 抽水试验结束前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确定的37项常规水质指标。采集原水样品时,采样前应用所采样品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后取样,样品不添加任何保护剂并尽快密封低温保存。采集需要酸性介质保护的金属元素样品时,先用1:1硝酸浸泡样品瓶24小时,后用蒸馏水冲洗样品瓶3次;样品采集前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而后每100mL水样加入1:1硝酸(优级纯)1mL,使pH值小于2。测试硫化物的样品采集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随后每500mL水样加入约1mL乙酸锌(200g/L),再加入40g/L的NaOH溶液1mL,摇匀后避光保存。测试挥发酚、氰化物的样品采集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随后加入NaOH颗粒至pH值大于12,尽快密封低温保存。样品采集后密封、避光,及时送到化验室。采样瓶外用样品标签标记采样日期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和采样人。 (4)物探测井 测井是通过测量钻孔井壁岩石的物理参数和钻孔参数状况来解决地质问题的一种物探方法。为确保地层勘察数据的准确性,本项目全部新建井均开展物探测井工作。根据岩性的复杂程度和钻孔深度确定水文物探测井成果曲线的比例尺,井深不超过300m的监测井宜采用1∶100或1∶200比例尺;井深大于300m的监测井宜采用1:500比例尺。 松散层监测井应进行视电阻率测井(顶部梯度和底部梯度电阻率测井、电位电阻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自然伽玛测井;基岩监测井应进行视电阻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自然伽玛测井等。 除此以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测井速度根据仪器延时参数和测量精度要求而定,要求不大于1000m/h;(2)标记电缆深度时,应挂相当于井下仪器重量的挂锤;(3)测井曲线首尾必须记录有基线,首尾基线偏移不大于2mm;(4)曲线线迹清楚,当曲线出现断记和畸变时,必须在现场查明,采取有效措施后,重新记录;(5)视电阻率进行标准测井时,应使梯度和电位测井曲线能兼顾分层定厚和估算渗透层及其侵入带的真电阻率。 (5)辅助设施建设 ①井口保护装置 本项目井口保护装置要求简单、牢固、实用,具有防盗与方便管理功能,包括一个钢筋混凝土基座和厚钢板制成的仪器保护箱,效果见图1。 图1 孔口保护装置示意图
井管高出地面部分修筑水泥基座作为井台。井台设计为圆柱体混凝土台,高度根据井管高出地面情况,一般不低于0.3-0.5m。基座采用C30钢筋混凝土和Φ8mm纵筋在圆筒型模具浇筑,直径500mm,高800mm,地面以上400-500mm,地面以下300-400mm,浇筑时地面需要下挖到规定深度并夯实,前提是水井回填妥当不至于后期沉降后井台失效。上述尺寸与设计尺寸不符的根据现场条件选用,以稳固、美观为基本原则。 将仪器保护筒体脚架植入水泥基座中,要求筒体尽量水平、周正,拭去底盘上残留的混凝土,保持底盘清洁。仪器保护筒体高300-400mm,直径350-450mm,钢板厚度不小于6mm,箱内设有挂钩或托盘;箱盖镶嵌一个厚度8mm的尼龙板,可保障信号发射,箱盖上还设计了一个牢固的锁固装置,使用专门工具才能打开保护装置。待水泥基座凝固定型后,将保护装置固定。仪器保护箱结构有统一设计图。 安装井口保护装置的监测站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避雷措施。具体做法:在保护装置上部安装单只避雷针,规格为0.6m高Φ12圆钢。引下线利用构造柱内主筋或专门安装引下线,引下线连接地网,地网采用环形扁钢垂向焊接若干角钢结构。可根据施工实际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5节调整,但必须满足接地电阻<10Ω。为保障地下水监测设施安全运行和监测数据稳定传输,针对普通机械井锁易被破解,井内监测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开锁权限不易监管等问题,本项目监测站点配备智能井锁保护装置。 ②标识牌 标识牌的主要作用是标示地下水监测站点,起到保护与宣传作用。本项目所有监测站点的标识牌规格要统一,材料应防风蚀雨蚀,大小应与保护箱相适应,铆固于保护箱外。标识牌样式参考《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 ③水准点 水准点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梯形柱体,基础埋置地下至400mm深度,若有冻土层,则埋置最大冻土层深度以下。顶部高出地面150mm,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均为30mm,水准点为抗腐蚀的金属柱体。 水准点埋设,既要符合监测站点建设原则与经验,还要遵循测绘规范,尽量选择在稳定安全、可以长期保存和便于使用的地点。不应选择在:易于淹没、潮湿或地下水位甚高的地点;土堆、河堤、冲击层河岸以及其他土质松软、地下水位变化大的地点;有土崩、滑坡、沉陷、隆起等地壳局部变形较大的地点;距铁路50m或距公路30m以内以及其他易于受震的地点;短期内将因修建而可能毁掉标石或妨碍观测以及地势隐蔽不便观测的地点;不坚固或准备拆修的建筑物,亦不得选作临时性水准标志。 (6)高程测量与坐标测量 高程与坐标初测应在监测井施工完成一个月以后进行,测量及成果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可采用GPS测量和水准测量方式,测量条件较好的地区,优先选用GPS测量。GPS测量精度应达到《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中D级以上精度要求;水准测量标准应达到《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中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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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预期成果要求 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项目包组3预期提交的成果主要有: 1.单井施工设计方案; 2.单井建设综合成果图表; 3.监测井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4.技术测试报告; 5.开工报告、施工日志、施工总结; 6.监测井建设有关的影像图片资料、数据库; 7.其它相关文档材料。 以上项目成果,需提交纸质以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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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完成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项目在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汇交成果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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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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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图件及有关资料涉及保密要求等原因,中标单位须派驻1名专业技术骨干全程参与相关工作。要求为工程师(含其他系列副高或以上职称)职称,从事过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并提交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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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4(标段Ⅱ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书,在获专家评审通过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野外工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野外验收(中间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4期:支付比例1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年度资金未一次性下达,各期合同款支付比例将按下达资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单位结算: (1)合同; (2)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 项目设计方案编写、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场地费(若需租用外部场地召开评审会、验收会)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款内列支。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由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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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标段Ⅱ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
项 |
1.00 |
3,242,200.00 |
3,242,2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标段Ⅱ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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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主要任务 建设标段Ⅱ(广东省佛山市)地下水监测站点,工作内容包括水文地质钻探成井、辅助工程建设、水样分析测试、井口保护设施建设、高程与坐标测量等,监测站点总数20个,钻探进尺不少于1450米,工作量明细见下表。 标段Ⅱ工作量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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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1.相关技术标准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95-2014) 《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2014)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 76-2012) 《机井技术规范》(GB/T 50625-2010)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SL 360-2006) 《地下水监测规范》(SL 183-2005) 《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17)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要求》(DD2014-15)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水文基础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 276-2002)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33-94)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 《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 《地质调查概算标准(2022)》 2.各施工环节技术要求 (1)监测井建设 ①监测井开孔孔径 开孔孔径应根据岩层性质和井管管材确定,本项目监测井选用无缝钢管时的开孔孔径采用350mm,选用PVC-U管的开孔孔径为400mm。松散层钻进至基岩层时可进行变径,根据基岩稳定情况,确定是否安装井管。为满足成井填砾的要求,监测井钻孔口径一般比监测井管外径大140mm-200mm。有特殊要求时,单层监测井钻孔口径按设计执行。 ②井壁管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四系孔隙水监测井,开孔孔径不小于350mm,一径到底,采用管径160mm的PVC-U管;基岩裂隙水监测井,开孔孔径不小于300mm,开孔深度5米,开孔后变径为250mm至完整基岩面,并保证井管进入完整基岩200mm-500mm,终孔孔径不小于130mm,井深超过100m的监测井采用管径168mm的无缝钢管。在地下水具有较强腐蚀性或地下水存在有机污染风险的地区使用PVC-U管代替无缝钢管。 ③过滤管 同一监测井,滤水管材质应与井管材质相同。监测井凿穿的监测目标含水层宜全部安装过滤管,对巨厚(大于30m)含水层可适当减少滤水管长度,减少长度宜不超过含水层厚度的25%。在多层含水层组中,滤水管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过滤管底部应至少低于多年最低地下水位7m。 过滤器设计的合理性关系到监测井内水位是否能够准确反映含水层地下水位信息、含水层参数的正确性、水质信息和使用寿命等。参考《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根据监测目标含水层岩性,本项目中过滤器选用骨架过滤器、缠丝过滤器和填砾过滤器三种。 当监测目标为松散岩层孔隙水,含水层岩性为中粗砂、砾石、卵石时,宜采用骨架过滤器或缠丝过滤器,井管开孔率为25-30%(开孔率为井管开孔面积与相应的井管表面积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含水层岩性为细砂、粉细砂时,宜采用填砾过滤器。 过滤器包网网眼、缠丝缝隙尺寸由含水层的相对密度来确定,具体见表7。 表7 非填砾过滤器进水缝隙尺寸表
当含水层岩性为粒径小于0.05mm的粉土或粘性土时,应采用填砾过滤器,填砾尺寸根据含水介质粒度确定,当监测目标为基岩裂隙水或岩溶水时,过滤器采用骨架过滤器或缠丝过滤器,若岩层稳定可不安装过滤器。 ④沉淀管 沉淀管应安装在监测井底部,长度宜为2-6m,无缝管底用钢板焊接封闭,或利用混凝土封闭,PVC-U管用木塞塞住。 ⑤井管连接与安装 井壁管之间连接宜采用长度为20-30mm的内扣不锈钢接箍连接,或采用内扣加焊接方式,井管与接箍连接不得使用有污染的润滑油(脂)和涂料,可用无污染耐高温高分子胶带(如“铁氟龙胶带”)缠绕公丝扣。井壁管连接完毕后,应保证井壁管管口高出监测井附近地面0.3-0.5m。 直接提吊法可满足本项目井管安装的要求,连接井壁管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钻机和钻塔型号进行逐管连接。根据监测井深度、开孔孔径确定钻机和钻塔型号,选择相配套的井壁管组合,在此基础上进行排管并进行连接。深度小于200m的监测孔,一般机台钻塔在4.5m左右,选择长度为3m井壁管规格;深度大于200m的钻孔,一般机台钻塔8-10m,选择长度为6m井壁管规格。 ⑥钻探取芯 采用回转正循环钻进法取芯时,粘性土和完整基岩平均采取率应大于70%,单层不少于60%;砂性土、疏松砂砾岩、基岩强烈风化带、破碎带平均采取率应大于40%,单层不少于30%。无岩芯间隔,宜不超过3m。对取芯特别困难的巨厚(大于30m)卵砾石层、流沙层、溶洞充填物和基岩强烈风化带、破碎带,无岩芯间隔,宜不超过5m,个别不超过8m。当采用物探测井验证时,采取率可以放宽。采取率的计算应以实际钻进岩层为准,无充填的溶洞、废矿坑及允许不取芯孔段的进尺,不参与计算;凡从取粉管内捞取的岩粉,不得放入岩芯内计算。 采用反循环钻进连续取芯法钻进时,要及时对地面接收的岩土样进行地层描述与编录,按钻孔设计要求留取缩样,并按要求进行测井。 为提高岩芯采取率,岩芯管长度原则上不超过4m,严禁超管钻进。软、流缩地层采用钢丝钻头、阀式钻头钻进,提高岩芯采取率。 在供水水源地及其他敏感地段钻探施工,宜采用套管护壁钻进工艺减少井液漏失。井液中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钻孔孔斜不应大于1度/100m。松散层孔壁与管壁的环状间隙不小于100mm,下管时应设扶正器,保证井管位于孔中心。 ⑦滤料及封闭止水 井管安装后应及时进行滤料充填,宜选择磨圆度好、冲洗干净的石英含量高(90%以上)的砾石作为滤料,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石英砂作为滤料,砾料必须干净(用清水或蒸汽清洗)。在放置自动监测设备和抽水的主要层位,应全部采用石英砂进行填充。对于其他监测层位,应结合监测井所处地区和含水层情况,根据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中的要求,选用质地坚硬、密度大、浑圆度好的石英砾石,避免采用易溶岩和含铁锰的砾石以及片状或多棱角碎石,按规范进行填砾操作。充填滤料应自滤水管底端以下不小于1m处开始,填至滤水管顶端以上不小于3m处。填砾方法应遵循规程要求。滤料粒径根据监测目的层颗粒粒径确定,计算方法参照表4-2。 为保证填砾精确,除在填砾过程中随时测量填砾高度外,填砾前应根据测井和探孔掌握的填砾段孔径以及填砾段的长度,计算出每一填砾段总的滤料理论用量和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以便通过滤料用量与测量数值的对比,及时发现填砾是否出现问题。考虑到成井后,洗井和抽水会使滤料密实而下沉,围填的滤料应高出每层滤水管1-2m。每一填砾段总的滤料理论用量按下式计算: V=0.785×k×L×(D2-d2) 式中:V(m3)为每一填砾段滤料理论用量;D(m)为钻孔直径;d(m)为井管直径;L(m)为填砾段长度;K为钻孔超径系数,根据测井和探孔掌握的钻孔实际尺寸确定,一般按1.05-1.10取值。 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按下式计算: Q=0.785×k×(D2-d2) 式中:Q(m3)为每米填砾段需要的滤料方量;D为钻孔直径(m);d(m)为井管直径;k同上。 充填滤料顶端至井口井段的环状间隙应进行封闭和止水,封闭和止水应根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标准》(DZ/T 0270-2014)中8.4节的要求进行操作。止水段单层厚度需大于5m,封闭和止水的材料需选用水化时间大于40分钟、膨胀系数为2-3倍且密度为1.3-1.4t/m3的优质钙基膨润土粘土球。 在监测层位上部存在大厚度含水层或下部存在承压、微承压含水层时应加大围填厚度,充填粘土球垂向厚度宜高于止水层位顶板高度2-3m,防止地下水越流。在止水层位的上部,再充填普通粘土块或粘土球至孔口,起到止水及固定和保护井壁管的作用。基岩监测井应采用水泥固井,对上部第四系松散含水层止水,单层围填高度不小于2m,一般选用P.O3 2.5以上的硅酸盐水泥,并采用管内外水位差法和压力法检验止水效果。 ⑧简易水文观测 在监测井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简易水文观测,内容包括:初见静止水位、静止水位、恢复水位、孔内水位变化、循环液温度变化、循环液消耗漏失、自流、钻具放空及其他异常。 ⑨监测井终孔 浅层水成井深度不少于30米、深层水成井深度不少于80米,当目标含水层(组)为厚度不大于30m的潜水含水层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含水层(组)厚度大于30m时,应凿至多年最低水位以下10m处方可终孔。 当目标含水层(组)为厚度不大于10m的承压含水层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含水层(组)厚度大于10m时,应凿至该含水层(组)顶板以下不小于10m处方可终孔。 (2)洗井与抽水试验 新建监测井成井后应立即进行洗井,避免由于停置时间过长导致泥垢固结而影响洗井效果。根据井孔结构与井管材料、含水层特征确定洗井方法。在同一井中,宜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洗井。对于水量大或较大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对于水量中等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潜水泵联合洗井;对于水量小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注水-潜水泵联合洗井。 在出水量较大及沉没比满足要求的监测井中,采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直至水清砂净。在水量小及较小的监测井中,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过程中,根据监测井的深度合理控制风量,使之既能清孔又不断流。对于水量小或较小的监测井,在活塞-空压机联合洗井后,立即下入潜水泵进行抽水洗井,必要时进行注水洗井。对于水量较小的监测井,采用活塞-空压机-注水-潜水泵联合洗井效果更好。洗井结束后对洗井效果进行检验,抽水1h后出水含砂量体积比不大于1/20000,在24h的不间断洗井过程中,出水含砂量趋于稳定,则洗井合格。不合格要继续洗井,直到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洗井台班数不低于6个。 抽水试验分两个落程,第一个落程为大落程,采用大流量稳定流抽水。大落程抽水结束后,当水位恢复至抽水前水平或者已经接近抽水前水平时进行小流量抽水。大流量和小流量的抽水量根据成井时计算的单井的涌水量为依据。每眼井的抽水试验进行时间不少于3个台班。 抽水试验前测量监测井静水位,抽水试验过程中监测动水位,两个落程之间和最后一个落程结束后观测水位恢复情况。当两次记录时间之间水位波动在 5cm以内时可以认为抽水试验达到稳定。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时间,宜在抽水开始后的第1、2、3、4、6、8、10、15、20、25、30、40、50、60、80、100、120 分钟各观测一次,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至少应开展1个落程的定流量抽水试验,抽水稳定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并进行水位恢复观测。抽水试验水位记录建议采用自动化记录仪,确保高密度数据采集。抽水试验流量记录宜精确测定,可采用流量堰、超声波流量计、水表等形式。抽水试验结束后,应编制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表,包括:流量、水位(包括恢复水位)历时曲线、稳定水位和流量关系曲线、水文地质参数计算成果。试验结束后应测量井深,达不到以下要求应进行排砂处理:井深不小于50m时,井内沉砂不超过孔深的5‰;井深小于50m时,沉砂厚度不大于0.25m。 抽水试验后,按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的相关规定,计算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和该监测井的影响半径。 (3)样品采集与测试 采取土样时,应让土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土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在钻孔中直径不宜小于12cm,并使用专用薄壁取土器。采取土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原状土还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取土筒;不满取土筒的原状土样,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近似天然湿度的扰动土充填后再行密封。密封后的土样筒在装箱前应存放于室内阴凉、潮湿和防冻的地方。不需保持天然湿度的扰动土,最好经过风干并稍加粉碎后装入布袋或小木箱内,以免湿土将袋腐蚀以及土中有机物的生成。并应防止盛土布袋或小木箱漏土。土样筒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土的分类定名、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取样日期、土样原状或扰动等信息。 抽水试验结束前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确定的37项常规水质指标。采集原水样品时,采样前应用所采样品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后取样,样品不添加任何保护剂并尽快密封低温保存。采集需要酸性介质保护的金属元素样品时,先用1:1硝酸浸泡样品瓶24小时,后用蒸馏水冲洗样品瓶3次;样品采集前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而后每100mL水样加入1:1硝酸(优级纯)1mL,使pH值小于2。测试硫化物的样品采集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随后每500mL水样加入约1mL乙酸锌(200g/L),再加入40g/L的NaOH溶液1mL,摇匀后避光保存。测试挥发酚、氰化物的样品采集前用所采原水冲洗样品瓶2至3次,随后加入NaOH颗粒至pH值大于12,尽快密封低温保存。样品采集后密封、避光,及时送到化验室。采样瓶外用样品标签标记采样日期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和采样人。 (4)物探测井 测井是通过测量钻孔井壁岩石的物理参数和钻孔参数状况来解决地质问题的一种物探方法。为确保地层勘察数据的准确性,本项目全部新建井均开展物探测井工作。根据岩性的复杂程度和钻孔深度确定水文物探测井成果曲线的比例尺,井深不超过300m的监测井宜采用1∶100或1∶200比例尺;井深大于300m的监测井宜采用1:500比例尺。 松散层监测井应进行视电阻率测井(顶部梯度和底部梯度电阻率测井、电位电阻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自然伽玛测井;基岩监测井应进行视电阻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自然伽玛测井等。 除此以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测井速度根据仪器延时参数和测量精度要求而定,要求不大于1000m/h;(2)标记电缆深度时,应挂相当于井下仪器重量的挂锤;(3)测井曲线首尾必须记录有基线,首尾基线偏移不大于2mm;(4)曲线线迹清楚,当曲线出现断记和畸变时,必须在现场查明,采取有效措施后,重新记录;(5)视电阻率进行标准测井时,应使梯度和电位测井曲线能兼顾分层定厚和估算渗透层及其侵入带的真电阻率。 (5)辅助设施建设 ①井口保护装置 本项目井口保护装置要求简单、牢固、实用,具有防盗与方便管理功能,包括一个钢筋混凝土基座和厚钢板制成的仪器保护箱,效果见图2。 图2 孔口保护装置示意图 井管高出地面部分修筑水泥基座作为井台。井台设计为圆柱体混凝土台,高度根据井管高出地面情况,一般不低于0.3-0.5m。基座采用C30钢筋混凝土和Φ8mm纵筋在圆筒型模具浇筑,直径500mm,高800mm,地面以上400-500mm,地面以下300-400mm,浇筑时地面需要下挖到规定深度并夯实,前提是水井回填妥当不至于后期沉降后井台失效。上述尺寸与设计尺寸不符的根据现场条件选用,以稳固、美观为基本原则。 将仪器保护筒体脚架植入水泥基座中,要求筒体尽量水平、周正,拭去底盘上残留的混凝土,保持底盘清洁。仪器保护筒体高300-400mm,直径350-450mm,钢板厚度不小于6mm,箱内设有挂钩或托盘;箱盖镶嵌一个厚度8mm的尼龙板,可保障信号发射,箱盖上还设计了一个牢固的锁固装置,使用专门工具才能打开保护装置。待水泥基座凝固定型后,将保护装置固定。仪器保护箱结构有统一设计图。 安装井口保护装置的监测站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避雷措施。具体做法:在保护装置上部安装单只避雷针,规格为0.6m高Φ12圆钢。引下线利用构造柱内主筋或专门安装引下线,引下线连接地网,地网采用环形扁钢垂向焊接若干角钢结构。可根据施工实际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5节调整,但必须满足接地电阻<10Ω。为保障地下水监测设施安全运行和监测数据稳定传输,针对普通机械井锁易被破解,井内监测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开锁权限不易监管等问题,本项目监测站点配备智能井锁保护装置。 ②标识牌 标识牌的主要作用是标示地下水监测站点,起到保护与宣传作用。本项目所有监测站点的标识牌规格要统一,材料应防风蚀雨蚀,大小应与保护箱相适应,铆固于保护箱外。标识牌样式参考《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 ③水准点 水准点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梯形柱体,基础埋置地下至400mm深度,若有冻土层,则埋置最大冻土层深度以下。顶部高出地面150mm,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均为30mm,水准点为抗腐蚀的金属柱体。 水准点埋设,既要符合监测站点建设原则与经验,还要遵循测绘规范,尽量选择在稳定安全、可以长期保存和便于使用的地点。不应选择在:易于淹没、潮湿或地下水位甚高的地点;土堆、河堤、冲击层河岸以及其他土质松软、地下水位变化大的地点;有土崩、滑坡、沉陷、隆起等地壳局部变形较大的地点;距铁路50m或距公路30m以内以及其他易于受震的地点;短期内将因修建而可能毁掉标石或妨碍观测以及地势隐蔽不便观测的地点;不坚固或准备拆修的建筑物,亦不得选作临时性水准标志。 (6)高程测量与坐标测量 高程与坐标初测应在监测井施工完成一个月以后进行,测量及成果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可采用GPS测量和水准测量方式,测量条件较好的地区,优先选用GPS测量。GPS测量精度应达到《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中D级以上精度要求;水准测量标准应达到《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中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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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期成果要求 2023年广东省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项目包组3预期提交的成果主要有: 1.单井施工设计方案; 2.单井建设综合成果图表; 3.监测井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4.技术测试报告; 5.开工报告、施工日志、施工总结; 6.监测井建设有关的影像图片资料、数据库; 7.其它相关文档材料。 以上项目成果,需提交纸质以及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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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成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项目在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汇交成果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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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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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图件及有关资料涉及保密要求等原因,中标单位须派驻1名专业技术骨干全程参与相关工作。要求为工程师(含其他系列副高或以上职称)职称,从事过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并提交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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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