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本项目为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统战部金东区宗教活动场所布点研究项目,本次研究范围金东区行政管辖范围,面积约657平方公里,研究对象为金东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应当根据合理布局原则,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宗教团体的意见,提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设置建议,并逐级报省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金东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布点进行研究,并形成基础资料详实、分析科学严谨的研究报告,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设置提出建议,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健康发展和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贯彻落实《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将宗教场所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
1.引言(研究问题的提出)
(1)提出研究问题
A.辖区内宗教场所分布情况如何,是否合理?
B.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用地性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C.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用地权属是否清晰?
D.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有无未来可发展空间?
2.研究背景及意义
3.现状情况调研和分析
(1)基础资料收集。(地形测绘成果、用地权属情况、相关规划、宗教场所基本情况)
(2)规划调研。(听取收集相关部门及宗教场所人员的情况介绍及愿景想法)
(3)现场踏勘。(进一步核实宗教活动场所现场实际情况,并进行影像取证,丰富完善第一手资料)
3.资料整理及分析研究
(1)绘制现状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图
(2)建立“一处一张图、一处一档案”
通过一张图、一张表、一些影像资料的形式,按教别分类,建立每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档案。(包含所属教别、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现状、用地性质、用地权属、发展空间等)
(3)绘制宗教活动场所情况汇总表
(4)通过基础资料、及其他因素(如所在区人口、人气、影响力等)的分析,对现有宗教场所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划分宗教场所发展等级。
(5)研究宗教活动场所未来发展模式、宗教活动场所的布局等相关建议;给出规划引导措施。
4.研究结论
(二)研究报告编制时间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并将研究报告提交至采购人。
(三)研究报告成果形式
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研究,成果提交时应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光盘给采购人(具体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采购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采购人及被执法单位的信息安全。
(五)其他服务承诺: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三、研究的规划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新规定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7);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宗教事务条例》(2018);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
《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年)》;
相关城市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他现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等;
其他相关资料。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40%的合同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成交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是大型企业的或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此条款)
(二)项目服务完成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