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岭市箬横镇应急消防(护林、防汛抢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2.本项目履行期限:3年,总预算为150万元,年度预算50万元,采用 1+1+1模式,合同履行满1年经采购人同意后续签。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保险对象:箬横镇应急消防、防汛防台等人员 ,人数约1000人,年龄为65周岁以内。
2.保险现状:保险对象目前均以队伍为单位购买了保险,但各队已购保险到期的日期不同。
3.保险时间:中标后,中标单位即负责对保险对象进行参保。
4.险种范围: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等。
5.参保方式:以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名义投保。
6.保险金额和投标报价:本次采购以每名被保险对象一年的保费价格进行投标,保险对象人数按实际人数结算。
三、保险期
一年
四、保险责任
保险内容及标准
全省专业/半专业应急消防、防汛防台、护林等人员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中标单位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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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专业/半专业应急消防、防汛防台、护林等人员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按中标单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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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专业/半专业应急消防、防汛防台、护林等人员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中标单位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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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补贴 |
5.4万元 |
全省专业/半专业应急消防、防汛防台等人员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中标单位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每天300元人民币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 |
五、保险有关要求
1. 中标单位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在15天内完成材料收齐、费用赔付。
六、商务及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和总价不作调整。
▲(2)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500元/人/年(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4)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终被保险人人数按实签约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调整,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及最终被保险人人数计算。
2.服务要求
2.1 基本服务要求
(1)提供24小时承保咨询。
(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
(3)全国范围内理赔要便捷、迅速:提供服务工作,在出险情况下,第一时间介入并启动理赔程序,实现快速理赔。
▲(4)增加意外医疗大额预付服务。
▲(5)增加医疗机构扩展服务。
▲(6)增加一定比例的机动名额。
(7)当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投保人报案后,应尽快安排电话回访,并对投保人在治疗过程中的用药及医院的选择给予建议,告知客户理赔所需资料。投保人准备好理赔材料后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服务专员上门收取。
2.2 其他服务要求
(1)保证投保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应对投保方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不得限制投保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出险次数。
(4)协助做好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方提供回扣。
(5)中标后,必须按规定执行签发保单,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部门监督.
(6)必须对参保人员信息制定保密措施,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信息泄露。如发生泄露事件,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3.保单约定
采购单位提供承保初始名单,保险期间内会有人员变动,中标单位承诺对变动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3.付款方式
保险合同正式生效30日内,按照实际投保队伍一次性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