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 |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
/ |
二、
1.项目名称:洞口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
2.业主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3.预算金额:100万元
4.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三、 技术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9)《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10)《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11)《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
(12)《关于印发<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73号)
2.技术标准规范
(1)《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2)关于贯彻实施《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技术问题的补充规定(湘发证办发〔2012〕1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
(4)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湘发证办发〔2012〕4号)
(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10)《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11)《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39616-2020)
(12)HN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规定(试行)
(1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
(1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 1067-2021)
(15)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发证办发〔2012〕9号)
(16)《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
(17)《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
(18)《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19)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函〔2021〕242号)
(2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二)一般要求
1.成果类型及格式
序号 |
成果类型 |
成果格式 |
1 |
矢量空间数据 |
采用SHP格式 |
2 |
数字正射影像 |
采用IMG或TIF格式 |
3 |
属性表格数据 |
采用MDB格式 |
4 |
元数据 |
采用XML格式 |
5 |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 |
采用WORD、WPS、EXCEL、PDF、TXT格式 |
6 |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 |
采用PDF或JPG格式 |
2.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计量单位
(1)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2)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
(3)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5)界址点边长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4.精度指标
表1解析界址点精度表
级别 |
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或房角点间距误差(cm) |
|
中误差 |
允许误差 |
|
一 |
±2.0 |
±4.0 |
二 |
±5.0 |
±10.0 |
三 |
±7.5 |
±15.0 |
注:明显界址点或房角点精度不低于二级,隐蔽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三级。 |
表2图解界址点精度表
序号 |
项目 |
图上中误差(mm) |
图上允许误差(mm) |
1 |
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2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
±0.3 |
±0.6 |
3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表3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序号 |
项目 |
图上中误差(mm) |
图上允许误差(mm) |
备注 |
1 |
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荒漠、高原、山地、森林及隐蔽地区等可放宽至1.5倍 |
2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
±0.3 |
±0.6 |
|
3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
±0.3 |
±0.6 |
|
4 |
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
±0.4 |
±0.8 |
|
5 |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
±0.5 |
±1.0 |
三、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
洞口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实地外业调查。1.收集整理、分析已有确权登记成果和土地调查、征收、审批数据和行政区划等数据;2.根据分析结果开展实地调查,重点调查线性地物、零星宗地和权属变化区域。
(二)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单元设定和代码编码规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充分依据前期收集的数据资料,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开展实地调查,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三)完成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按照省厅对更新汇交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向省厅汇交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
四、数据成果整理归档与汇交
(一)数据成果整理归档
(1)工作实施方案
(2)专业技术设计书
(3)工作总结
(4)技术总结
(1)地籍调查表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界线段接合图
(3)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4)宗地图及宗地接合图
(5)宗地面积汇总表;以地籍子区(村)、地籍区(乡镇)、县为单元的土地地类面积汇总表
(6)地籍图及索引图
(7)指界委托书、指界人证明、指界通知书、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
(8)权籍公示资料
3.数据库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一套。
4.电子成果数据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一套。
(二)数据成果汇交
以县级为单位导出数据,采用质检软件完成质检后,离线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五、总体要求
1、完成时间:满足省市统一时间节点部署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服务响应时间:按双方签订合同要求为准。
4、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