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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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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310000460609 文档页数:45页 所需下载券:10
剑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隐患点动态管理销号现场核实、汛中巡查(含省市县安排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汛后核查、全年督导检查、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直报系统填报、更新(含汛期新增和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录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规划修编(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编制、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汛期应急值班值守等全部内容。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剑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1.00

4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剑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技术要求及服务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1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建设内容: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隐患点动态管理销号现场核实、汛中巡查(含省市县安排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汛后核查、全年督导检查、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直报系统填报、更新(含汛期新增和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录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规划修编(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编制、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汛期应急值班值守等全部内容。

建设地址:剑阁县29个乡镇

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全年督导。

(1)汛前排查(含隐患点动态管理销号现场核实)。外业调查阶段:25个日历天;报告编制阶段(含专家评审):5个日历天;报告提交(含电子版):2个日历天。

(2)汛中巡查(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从5月1日到10月31日贯穿于整个汛期,项目承担单位需委派4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值班人员和一辆越野车(含1名驾驶员)常驻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驻守时间7*24小时(遇突发事件时,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派人员,进一步充实技术力量);完成新增或情况已稳定待核销隐患点现场核实、汛期调查、再排查、督导检查、隐患巡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直报系统适时更新、应急调查报告及应急治理方案的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等,同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报告(含电子版)。

(3)汛后核查。外业调查阶段(从10月31日起):25个日历天;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5个日历天;报告提交(含电子版):5个日历天。

(4)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规划修编(从10月31日起):2023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编制、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10个日历天;报告提交(含电子版):5个日历天。

(5)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值守。从5月1日起至10月31日,项目承担单位需委派3名值班人员常驻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省市要求全天候轮流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相关记录;实时更新四川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处置值班室接到的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进行上传下达及地环站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4、服务内容: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委派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排查,包括对在建工程、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现场调查、检查,巡排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

(1)汛前排查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一是开展本县地质灾害基层防灾“七查”行动,在符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前提条件下,由市、县组织专业地勘单位,用1个多月的时间在汛前集中把本县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潜在高风险区“过一遍”:一查预案内隐患点变化情况,确保对所以地质灾害点及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复核;二査预案内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完善“一表两卡”,确定防灾责任人及监测人员;三查本县防灾避险预案编制落实情况,要逐点编制、完善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务必做到预案覆盖率、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和隐患告知率三个100%,并逐点建立核查档案备查;四査本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包括群测群防、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运行情况,逐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一完善警示标识标牌、避险场所。要加强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及设备检查、维修和调试确保运转有序顺畅;五查本县防灾培训演练开展情况(每个点至少开展一次防灾知识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确保本县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乡镇村社干部、隐患点监测员及受威胁群众、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的防灾知识培训及防灾避险演练;六査本县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信息完善及更新情况,加强对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变更情况的动态掌握,及时更新登记入库;七查其他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汛期值班值守是否到位,隐患点防灾责任移交告知是否到位等;二是要对疑似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基本稳定隐患点、已实施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项目的隐患点、2023年预案点、在建工程、学校、场镇、医院、集中安置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指导各乡镇政府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应急预案;三是重点对纳入2022年地质灾害预案点的隐患点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相应的防灾措施建议;三是对新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调查隐患点基本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情况,在全面调查地质灾害变形特征、形态范围、危害性、危险性的基础上,填写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调查表,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四是排查过程中对隐患点威胁的农户受灾程度、基本生活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形成书面调查资料;五是调、排查工作展开展的同时,现场结合灾害点的特征及发展趋势对受威胁群众及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协助乡镇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搞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逃生演练。

(2)汛中巡查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一是专业单位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的统一调配;二是认真按照省、市、县的各项要求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本县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能力,及时跟踪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网络运行是否有序顺畅;四是强化预警跟踪,结合本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指南发布,针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实时动态预警信息发布后的避险响应和管控工作,及时做好跟踪和督促;五是配合本县地环站,落实会商调度,做好系统内暴雨蓝色预警及以上视频会商调度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及我局有关工作要求,有针对性部署防灾措施落实,极大发挥技术服务单位专业技术能力;六是及时完善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直报系统更新;七是完成新增隐患点现场核实,并指导乡镇落实相关防灾措施,明确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填报完善隐患点“一表两卡”;八是落实一周一轮查,所有隐患点严格执行一周轮查一遍的要求,同时指导防灾责任人或监测人员做好相应防灾工作;九是督导检查、专职监测人员监测履职情况;十是督导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业主、矿山企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在建工程及矿山企业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全覆盖”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一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十一是对汛期在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十二是积极开展汛期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十三是全面配合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出科学处置措施和建议;十四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完成剑门关、翠云廊等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出具正式排查报告;十五是根据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修编2023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和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规划。

(3)汛后核查需完成的工作的内容。一是对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核查,对发育变化情况稳定的隐患点完成现场调查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直报系统核销;二是根据核查情况对所有隐患点提出科学、合理的防灾措施建议;三是对2023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全面调查评价;四是对各在建工程、矿山企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自然资源管理所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五是对各点监测人员进行绩效初评,作为年终专职监测人员考核的依据;六是对2024年度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有序规划;七是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图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图(比例为1:10000);八是落实完善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即将出台的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纲要,及时完善并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工作,重点是要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以及汛前“七查”行动,结合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情况合理制定防灾方案,落实防灾措施。

(4)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规划修编注意事项。一是修编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规划时,应严格遵守“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农户自愿、立足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二是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需具体明确到点、到户,现场征求拟避险搬迁农户意愿,应科学为其选择新址,有条件集中安置的,技术服务单位还应对新迁址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三是编制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规划时,应科学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表。

二、服务内容编制成果如下:

项目

单位

工作量

备注

一、收集区域地质、地质灾害调查、核查、排查成果资料

 

 

 

1、完成县域地质资料(含图件)

10

 

2、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10

 

3、完成区域形变监测工作

10

 

4、完成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核查、区划成果

10

 

5、编制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6、编制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

1

 

二、汛前排查

 

 

含已销号隐患点88处

1、2023年预案点

116

 

2、2022年销号点

88

 

三、汛期(5月1日至10月31日)地质灾害值班值守

 

 

 

1、共计值班184天(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18天,工作日123天,双休日43天),供应商需单独安排3名工作人员全天候轮流值班,同时配备1辆越野车

184

 

2、实时更新四川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数据

1

 

3、及时处置值班室接到的地质灾害灾(险)情

300

预估

4、及时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进行上传下达

12000

预估

5、完善值班记录、值班方案等各项值班资料

 

 

四、汛中巡查、排查、应急调查及全年督导检查

 

 

 

1、汛中巡查

220

预估汛期新增50处

2、督导检查(全年)

220

 

3、应急调查

50

 

4、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220

预估汛期新增50处

五、汛后核查

 

 

 

1、汛后核查

200

预估汛期新增50处

六、宣传培训、防灾演练

 

 

 

1、宣传培训

场次

700

预估

2、防灾演练

场次

700

预估

七、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排查在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30

 

2、排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150

 

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

 

 

 

1、完成2023年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3

 

2、编制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治理项目、避险搬迁)

3

 

3、落实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

3

 

4、结合中央、省、市部署及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剑阁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

 

九、报告、图件编制、印制收费

 

 

 

(一)报告、图件编制

 

 

 

1、完成县域地质资料、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区域形变监测工作

1

 

2、完成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核查、区划成果

1

 

3、编制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

1

 

4、汛前排查报告

1

 

5、汛中巡查报告

1

 

6、汛后核查报告

1

 

7、汛中再排查报告

1

 

8、值班资料

1

 

9、宣传培训、防灾演练方案

1

 

10、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报告(治理项目、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

1

 

1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2023年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

1

 

(二)报告印制

 

 

 

1、完成县域地质资料、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区域形变监测工作

3

 

2、完成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核查、区划成果

3

 

3、编制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

3

 

4、汛前排查报告

3

 

5、汛中巡查报告

3

 

6、汛后核查报告

3

 

7、汛中再排查报告

3

 

8、值班资料

3

 

9、宣传培训、防灾演练方案

3

 

10、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报告(治理项目、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

3

 

1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2023年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

3

 

十、报告评审费

1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剑阁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2)验收小组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必须向验收小组提供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报告。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待财政将本项目资金拨付至采购人账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成果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照合同约定。

3.4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进行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耗材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合同签订后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服务项目,并通过业主验收。三、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待财政将本项目资金拨付至采购人账户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成果报告后,采购人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四、安全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开展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调查人员开展作业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了解调查区域环境、工作条件等情况,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疫情、车辆、住宿、饮食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前进行预防。调查人员进入调查区域后,要遵守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水域管理等安全管理规定,听从当地干部对涉及人身安全保护方面的建议。对地形复杂、环境恶劣的特殊地区进行调查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在调查作业中,要做好对设备、仪器、工具及有关资料的保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防止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五、项目验收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2)验收小组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必须向验收小组提供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报告。未尽事宜根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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