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为 2023 年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所辖公园提供保安服务。
第一条、工作内容
2023 年度园林服务中心所辖公园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所辖区域的门岗及园区内巡逻、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应急处置、门卫值守、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等安保服务工作。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中山门公园、富民体育园、唐口公园、桥园公园、河东公园、体育公园、如意园、 体育馆等园林服务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其他点位。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委派保安人员,并派专人对其下属保安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 保安人员按照采购人指定点位进行巡视,保证在岗人数、在岗时长符合采购人要求。各公园合计岗位 26个,保安 60 人次,其中白天在岗人数不少于 26 人,夜班在岗人数不少于 10 人,其中投入本项目 60 岁以下保安员人数不得少于 13 人,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一。
供应商需保证每个点位保安员 24 小时在岗,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规定人数内随时调整保安员人数、班次及服务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及执行。
供应商在进场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作为备档资料,为本项目提供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得 随意更换,如须更换主要负责人员时应提前向采购人发出书面申请,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1、供应商须具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2、保安职责
3、供应商选派的保安员年龄应在 18-62 周岁之间的男性,并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条件,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全部保安人员需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保安员证、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证上岗。
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月支付保安人员工资并负责缴纳保安员的社会保险(从保安服务费中支出),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如拖欠保安员工资等费用超过 3 个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供应商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各项检查评估、指导、指令,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内容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完成后立即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复查验收。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保安员, 供应商应立即更换。如遇迎检等突击性、即时性工作,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安排增派保安员。
6、采购人应为供应商提供执勤岗亭。供应商需自备警棍、盾牌、防爆叉等保安器材和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自备保安制服。同时要求保安人员会熟练使用保安器材、设 备。保安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天津市法律法规依法穿着保安制服。
7、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在园内出现的工伤、疾病、用火、用电等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司法、民事、 劳资纠纷等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园内与游客发生的人身伤害、民事纠纷等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进行经济赔偿。在保安服务中由于供应商过失或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经第三方鉴定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供应商工作人员用水、用电、用火严格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公园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人一旦发现供应商有私自用水、私自接电、违规使用明火、偷盗等违反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园有关管理规 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进行经济赔偿。
9、在夏季和大型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游客激增时段、突发公共事件时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时间段, 供应商需无偿增加 5 人进行现场治安维护,所有费用自理,具体点位听从采购人安排。增加的保安人员应满足年龄应在 18-62 周岁之间的男性,并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条件,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全部保安人员需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员证、健康证、 新冠疫苗接种证上岗。
10、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
11、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福利费、社保、公积金及服装费、安保设备、消耗材料费用等由 中标供应商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分包、转包等行为。
第三条、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每月服务费作为单价,以服务期内总服务费作为总价。
采购预算 143.1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壹仟元整)。
2、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等引起的差异、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中标金额以投标总价为准。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费、服装费、安保设备、消耗材料、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本项目另有约定外,服务期内约 定的保安服务费用,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工资调整等风险)进行调整,该费用为供应商履行 本项目能够取得的全部价款。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条件:根据当月考核结果及保安员出勤人数确定服务费,每个月结算一次,后附当月未及时整改项目及扣款明细。
2、付款方式:采购人以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等额“服务类”增值税发票。
3、付款时间:按月支付,服务期第二个月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如遇节假日后延。
第四条、作业标准及考核验收
一、作业标准: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作业水平应达到《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保安服务质量标准》及《河 东区园林服务中心保安服务管理考核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市公园管理条例》执行。
上述质量标准和考核规定见附件二、三。
二、考核办法及处罚标准:
1、采购人每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1-4 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满分 100 分,检查项目包括着装、仪容仪表、岗位纪律、卫生等),对供应商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扣分项每月累计计算。
2、每月考评分数 80-100 分的,采购人参照《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保安服务管理考核规定》对供应商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书》,并根据《考核规定》进行罚款;未限期整改的,视为当月考核不达标,进行 双倍罚款。
3、当月考评分数低于 80 分的,视为考核不达标,采购人参照《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保安服务管理考核规定》对供应商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书》,并根据《考核规定》进行罚款;未限期整改的,视为当 月考核不达标,进行双倍罚款。连续两月考核成绩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供应商须配 合采购人办理交接手续、及时离场并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4、合同期内如供应商出现的重大安保问题或因媒体曝光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参照《河东区园林服务中心保安服务管理考核规定》 处以五倍罚款,并直接记为当月考核不合格;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1、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停止中标供应商服务直至解除合同,并按当月服务费的 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服务费中扣除。
2、对中标供应商因园区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对保安员或组织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等活动,采购人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采购人上级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采购人工作另有安排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采购人将与中标供应商协调解决合同相关事宜,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整体规划涉及招标文件内区域及作业内容需要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需要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关系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