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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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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300001388184 发布时间:2024-05-30 文档页数:48页 所需下载券:10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总纲

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

2.服务合同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1.2项目背景

“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是总书记一直以来的“蓝色信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生态文明,全面落实总书记对广东省、汕头市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汕头市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坚持走生态优先、陆海联动、绿色发展的海岛和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2021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珠三角9市以及梅州市和信宜市作为广东省试点城市,打造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并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2023年开始,汕头市启动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预计2024年年初印发该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但是,汕头市目前仍存在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成效不明显、农村生活垃圾和海洋垃圾治理短板明显等方面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无废城市”建设。在国家、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汕头市立足于海洋经济发展定位,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牢牢把握“无废城市”建设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聚焦龙腾街道和妈屿社区,着力打造海滨城市“无废小镇”和“无废乡村”示范建设。

1.3项目必要性

汕头市是广东省地级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是中国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华侨试验区)。汕头市龙腾街道是汕头市龙湖区下辖街道,街道依托华侨试验区,抢抓机遇发展现代服务业、数字科技特色经济,着力建设东海岸大道沿海休闲观光线,加快形成汕头华侨试验区起步区镇域经济发展互联体,打造激发新城区活力的强大引擎。龙腾街道范围由珠港新城、东海岸新城和妈屿组成,面积10.08平方公里,连接沈海高速,毗邻国际集装箱码头、龙湖工业园区,构成“前店后厂”产业格局和做大做强镇域经济的区位优势。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立足龙腾街道地域特征,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农村污水处理污泥、海洋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置难点堵点,推进陆海统筹,全力打造滨海型城市“无废小镇”样板。目前,汕头市由于地处拥有得天独厚的海岛资源,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在发展海岛产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种类型的固体废物,目前暂无相关的“无废细胞”示范工程。对此该“无废小镇”项目建设,有利于龙腾街道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衍生出的如“无废学校”“无废景点”等具有亮点的“无废细胞”工程,助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

1.4项目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龙腾街道全域全方位“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打造“无废小镇”示范点,推动龙腾街道“无废小镇”项目稳步发展。

1.5项目开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3]《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4]《“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5]《“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6]《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

[7]《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

采购包1(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40%,成交供应商完成阶段性宣传与活动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采购人在收到有效阶段性成果资料、合格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提交项目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注:(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4)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成交供应商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如因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要求

1期:1.履约验收主体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办事处。 2.履约验收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 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各种相关各阶段文档整理好装订提交。 5.履约验收内容:技术和商务要求、质量符合用户需求书、本合同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6.履约验收标准: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中对于技术性能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

1.00

1,450,426.17

1,450,426.17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工作内容

1.依托海岛旅游产业优势,建立面向旅游人口的“无废”理念宣贯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绿色升级,树立绿色旅游品牌形象,打造“无废小镇”示范点,制定《龙腾街道“无废城市”建设游客指南》,在妈屿岛出入口、景点、食肆等区域重点发放,提升游客对“无废理念”认知度;

2.鼓励妈屿岛全岛居民积极参与“爱岛”行动,回收各类再生资源,并引导妈屿社区渔业工作者减少码头港口生活垃圾堆积和随船垃圾倾倒,重点围绕农村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利用短板问题,增加1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一体化资源再生设施,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利用亮点模式;

3.利用龙腾街道辖区内景点和“网红打卡点”,打造“无废”主题场景,建设“无废”文化宣传展示设施1个,建立寓教于乐的“无废文化”传播模式,提升游客对龙腾街道“无废小镇”建设的参与度;

4.以会展活动为媒介,嵌入“无废”理念,编制《无废活动及会展指导手册》,提出“无废活动”、“无废会展”要求,打造从入会到离会的全过程“无废”体验模式,促进跨区域传播,提升龙腾街道“无废小镇”建设的影响力;

5.研究提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酒店”、“无废商场”、“无废景点”、“无废小区”等6类“无废细胞”创建标准,积极打造共18个“无废细胞”示范点;

6.基于龙腾街道现状,科学制定“无废小镇”建设方案和验收标准,为“无废小镇”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围绕“无废小镇”建设试点内容,采取常态化调研评估、定期信息调度、专家帮扶等方式开展跟踪评估,及时对“无废小镇”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分析,编制1份经验总结报告。

二、项目成果要求

1.探索建设1个“无废小镇”示范点(妈屿岛),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酒店”、“无废商场”、“无废景点”、“无废小区”等“无废细胞”示范点共18个,探索1个农村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利用亮点模式。

2.打造“无废小镇”展馆1个,开展“无废小镇”相关的公益活动2次,编制《龙腾街道“无废城市”建设游客指南 》《无废活动及会展指导手册》和《龙腾街道“无废小镇”创建经验总结报告》等3份“无废小镇”创建技术性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无废文化镇街宣传覆盖率不低于80%;

2.参与人员满意度≥80%。

3.项目建设整体策划组织和实施要求: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提出和分析项目的重难点以及解决对策,要求策划组织实施方案构思要新颖、特点鲜明、整体逻辑清晰具体、切实可行,有充分完善项目全盘策划,内容及形式富有创意,并且能够符合本项目的宣传核心要求。

4.服务质量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行为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合同期内所服务范围无事故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本项目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保证服务质量。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扣罚合同金额或终止合同。

5.服务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24小时(内)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四、团队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其它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五、工作内容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备注

1

《龙腾街道“无废城市”建设游客指南》

 

2

“无废”主题场景

 

3

无废活动及会展、定制《无废活动及会展指导手册》

 

4

增设垃圾回收装置和引导回收各类再生资源

 

5

污泥处置一体化设施

 

6

“无废细胞”示范点

 

7

“无废小镇”技术支撑、跟踪评估和经验凝练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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