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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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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40000479233 发布时间:2023-04-14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项目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并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其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为三年(如因政策变动调整执行相应政策调整)。

2.服务地点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指定的各学校地点。

3.绩效考核

采购人根据配备人员到岗、安保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对中标单位的薪酬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4.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提供每月保安人员考勤表及服务费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支付。采购人将保安服务费划入中标供应商账户内。

三、服务技术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及范围

为杏花岭区15所中学、52所小学、4所幼儿园及1所区直属特教提供安保服务,主要负责各校区内的治安、门岗、消防、信报资料接收分发及车辆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维护校方正常的校园安全秩序,负责校方24小时门卫守护、校园巡逻及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工作;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购方安排的有关安全保卫的临时性工作。

2.具体服务地点及服务对象

序号

学校名称

类别

学生数量

备注

1

特教

区直属

229

/

2

淖马

乡小学

278

/

3

伞儿树

乡小学

515

/

4

杨家峪

乡小学

301

/

5

东涧河

乡小学

996

/

6

谷旦

乡小学

283

/

7

南窊

乡小学

13

/

8

牛驼

乡小学

4

/

9

丈子头

乡小学

57

/

10

长沟

乡小学

/

学生分流,要求配备值守人员

11

小返

乡小学

160

/

12

后沟

乡小学

322

/

13

五一路

小学

2747

/

14

五一路富力校区

小学

3268

/

15

新建路

小学

2687

/

16

新建路富力华庭校区

小学

1947

/

17

新建路羊市街校区

小学

819

/

18

新建路经园路校区

小学

1282

/

19

新道街

小学

2852

/

20

新道街国师二校区

小学

/

/

21

新道街中车校区

小学

1319

/

22

新道街富力校区

小学

1423

/

23

后小河

小学

2730

/

24

后小河西缉虎营校区

小学

/

/

25

杏花岭

小学

1592

/

26

虹桥

小学

1591

/

27

区实验

小学

2395

/

28

职工新街

小学

1715

/

29

柏杨树街

小学

1413

/

30

东华门

小学

1153

/

31

北大街

小学

1320

/

32

享堂南街

小学

1068

/

33

新建路二校

小学

1211

/

34

建设北路

小学

1149

/

35

锦绣苑

小学

1069

/

36

区外国语

小学

1131

/

37

化工路

小学

1388

/

38

大东关

小学

770

/

39

七府园

小学

213

/

40

享堂西街

小学

334

/

41

国师街

小学

816

/

42

三桥街

小学

766

/

43

坝陵桥

小学

613

/

44

解放路

小学

541

/

45

胜利西街

小学

391

/

46

胜利桥东

小学

245

/

47

滨河东路

小学

110

/

48

北中环街

小学

704

/

49

胜利街

小学

670

/

50

迎春街

小学

392

/

51

涧河

小学

376

/

52

杏东

小学

932

/

53

小东门

小学

962

/

54

平民

中学

1602

/

55

一中

中学

1139

/

56

二中

中学

980

/

57

四中

中学

23

/

58

五中

中学

286

/

59

六中

中学

622

/

60

七中

中学

55

/

61

八中

中学

25

/

62

九中

中学

32

/

63

十中

中学

111

/

64

十一中

中学

18

/

65

十二中

中学

42

/

66

北环

中学

44

/

67

新民中学

中学

196

/

68

杏花中学

中学

565

/

69

西羊市幼儿园

幼儿园

266

/

70

区实验幼儿园

幼儿园

/

学校改建中

71

区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

354

/

72

区杏东幼儿园

幼儿园

190

/

3.服务承诺要求

承诺中标后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并自觉承担起安全管理的特殊责任,在管理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切实体现“安全、优质、舒适、高效、节约”的要求。

(2)中标单位必须制订切合采购人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

(3)中标单位聘用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用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4)要求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每月向教育局报送加盖公章考勤表。

(二)非实质性要求

1.总体要求

(1)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2)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采购人有权挑选符合条件的特殊岗位的保安员。

(3)中标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向采购人报告,采购人有审核的权力。

(4)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指定1名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和采购人的沟通对接,该名高层管理人员应熟悉保安管理业务。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5)中标单位应对中标单位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保安员证。

(6)中标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备案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对保安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或辞退等需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单位应在3日内予以补充。   

(7)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保安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如保安员管理能力低、服务质量差,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或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如保安员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

(8)保证队伍稳定性的措施,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若发生劳动争议或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无连带关系和责任。

(9)中标单位应为保安员配备工作时的服装、器械等装备。

2.人员配备要求

(1)需派驻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及各片区负责人等。

(2)保安员要求:

①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记。

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③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④保安队长需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具备对保安员的培训能力,负责所属片区的保安管理工作。

(3)人员配备数量标准

序号

学校名称

类别

学生数量

备注

1

特教

区直属

229

/

2

淖马

乡小学

278

/

3

伞儿树

乡小学

515

/

4

杨家峪

乡小学

301

/

5

东涧河

乡小学

996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

6

谷旦

乡小学

283

/

7

南窊

乡小学

13

/

8

牛驼

乡小学

4

/

9

丈子头

乡小学

57

/

10

长沟

乡小学

/

学生分流,要求最低配备值守人员2人

11

小返

乡小学

160

/

12

后沟

乡小学

322

/

13

五一路

小学

2747

/

14

五一路富力校区

小学

3268

/

15

新建路

小学

2687

/

16

新建路富力华庭校区

小学

1947

/

17

新建路羊市街校区

小学

819

/

18

新建路经园路校区

小学

1282

/

19

新道街

小学

2852

/

20

新道街国师二校区

小学

/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3人

21

新道街中车校区

小学

1319

/

22

新道街富力校区

小学

1423

/

23

后小河

小学

2730

/

24

后小河西缉虎营校区

小学

/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3人

25

杏花岭

小学

1592

/

26

虹桥

小学

1591

/

27

区实验

小学

2395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7人

28

职工新街

小学

1715

/

29

柏杨树街

小学

1413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5人

30

东华门

小学

1153

/

31

北大街

小学

1320

/

32

享堂南街

小学

1068

/

33

新建路二校

小学

1211

/

34

建设北路

小学

1149

/

35

锦绣苑

小学

1069

/

36

区外国语

小学

1131

/

37

化工路

小学

1388

/

38

大东关

小学

770

/

39

七府园

小学

213

/

40

享堂西街

小学

334

/

41

国师街

小学

816

/

42

三桥街

小学

766

/

43

坝陵桥

小学

613

/

44

解放路

小学

541

/

45

胜利西街

小学

391

/

46

胜利桥东

小学

245

/

47

滨河东路

小学

110

/

48

北中环街

小学

704

/

49

胜利街

小学

670

/

50

迎春街

小学

392

/

51

涧河

小学

376

/

52

杏东

小学

932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

53

小东门

小学

962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

54

平民

中学

1602

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

55

一中

中学

1139

/

56

二中

中学

980

/

57

四中

中学

23

/

58

五中

中学

286

/

59

六中

中学

622

/

60

七中

中学

55

/

61

八中

中学

25

/

62

九中

中学

32

/

63

十中

中学

111

/

64

十一中

中学

18

/

65

十二中

中学

42

/

66

北环

中学

44

/

67

新民中学

中学

196

/

68

杏花中学

中学

565

/

69

西羊市幼儿园

幼儿园

266

/

70

区实验幼儿园

幼儿园

/

学校改建中,最低配备人数为3人

71

区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

354

/

72

区杏东幼儿园

幼儿园

190

/

注:除上表中部分学校备注的人员配备数量要求外,其他个学学生人数在1人以内至少配备3人,1人以上每500名学生增加1名人员配置,不够500名按500名计

3.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保安员值班时间每天实行24小时两班制,具体时间为:07:00-19:00,19:00-次日07:00。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中标单位需具有应对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

(5)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保护,运用对讲机等方式与采购人定时沟通。

(6)保安员需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单位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经采购人同意培训方案后,中标单位每年都要进行处突、急救等专项培训。

(7)保安员应接受双重领导,在采购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标单位应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8)保安员需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服务对象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服务期限内寒假、暑假、节假日等时间投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调配保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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