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4180000483326 发布时间:2023-04-18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无效响应。

3.本项目共分2个采购包,各采购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全部采购包投标,每个采购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评标时按采购包1→包2的顺序进行,已被磋商小组推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采购包的详细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第三方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1,344,000.00元

3.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内容:

包组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数量

(单位)

确定成交服务商家数

1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设计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实付金额累计达到本包组预算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项

一家

2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一家

注:

(1)为使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相关建设项目获得足够的技术服务支持,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现甄选服务商负责合同期间采购人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监理服务工作。(注:如单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设计、监理)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则另行采购。)

(2)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业务,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服务商委托具体业务的数量及金额。

(3)服务期内采购人会根据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效率、项目完成情况等对成交服务商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业务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如考核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采购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设计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实付金额累计达到本包组预算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50%,(1)采购人在委托协议签订后支付单个项目合同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2)每次付款时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2、50%,

验收要求

 1期:(1)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设计图纸(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资料等,【】份,需满足采购人的在磋商文件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需求; (2)成交供应商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设计方案、施工图(含水、强弱电)、施工过程配合及竣工图等费用)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竣工图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设计图纸、设计资料等,能够通过相关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需提交现场出勤记录表,无缺勤、迟到情形的,采购人根据本合同项下要求予以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装修设计服务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设计服务项目

1

672,000.00

672000

100.0

建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设计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范围

按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批准实施,单项工程工程设计服务费用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投资项目、专项装修、日常维修等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审查等。

二、项目目标

1、进度目标:参考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的规定。服务单位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采购人、审图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等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质量合格。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肇庆市关于工程项目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保证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不得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3)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受委托的工程设计业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的软件、硬件支持,不能以上述原因为理由延误工程的委托任务。若采购人对所完成的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及时间不满意(未能达到工程设计委托合同要求的深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成交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委托事宜。需在接到委托书后1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并及时组织相关设计人员现场踏勘,以便了解现状。

(5)每个项目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送设计费用结算情况,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审核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评审报告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审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10 年后。

(7)成交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四、设计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设计的人员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有从事设计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专业业务素质,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合同终止前,采购人有权在限定时间内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五、报价要求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作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范围:0<折扣率≤80%),既:实际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费×报价折扣率。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监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实付金额累计达到本包组预算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50%,(1)采购人在委托协议签订后支付单个项目合同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2)每次付款时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2、50%,

验收要求

 

 

 

1期:依据国家和省的最新政策、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监理服务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1

672,000.00

672000

100.0

建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工程预算

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采购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3、质量管理目标:合格。

4、监理工期:按施工合同工期。

5、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二、监理服务期

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计,按对应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3)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审计部门终审。

三、适用法律及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

2、采购人与有关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合同文件。

3、采购人确认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变更、修改设计通知书及图纸会审纪要等设计文件。

4、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5、当地现行工程定额、收费标准和有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文件。

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建设管理法规和通知等。

四、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1、工程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1.1包含所监理项目涉及的各专业工程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阶段:

(1)投资控制: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并报采购人核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结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确认。

2)协同采购人和承包商计量隐蔽部位的工程量。

3)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月工程量及费用并申报采购人核定。

4)按时审核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各种签证,及时上报采购人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价差和处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

6)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的工程量并向采购人提交审核报告。

7)根据采购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

8)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纠纷。

(2)进度控制:

1)对承包商报送的人工、材料、机械动态月报进行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

2)及时分析进度障碍,提出补救措施,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采购人后,发布相应指令。

3)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

4)根据采购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监理人应按施工合同工期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能如期竣工。

(3)质量控制:

1)协助采购人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2)定期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审核承包商的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

4)审核施工图并提供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5)审查确认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6)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重点控制。

7)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及时向采购人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和设备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

8)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9)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尚应监督相应整改措施的执行,直至整改完毕。

10)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各重点部位施工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并监督施工方实施,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后,经监理人认真检查、签证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1)对于施工后不易检测的部位,按旁站监理规定执行。

12)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并督促检查落实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向采购人提供专项报告。

13)督促承包商向各相关单位申报各环节验收。

14)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报采购人确认,由监理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采购人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的,由监理审核,经采购人批准后,通过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采购人要求变更设计时,在监理人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由监理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采购人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15)由采购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采购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6)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按肇庆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17)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18)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19)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整移交采购人。

20)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

21)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或情况应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二>工程保修阶段:

1)协助采购人签订本工程的保修合同。

2)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若承包商未按保修合同约定的时限到场维修,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监理人可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审核维修费用,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人应对每一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

4)监理人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

5)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采购人同意后,监理人有责任组织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采购人。

6)监理人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

五、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专业监理人员配置要求:配置的专业监理人员须满足所监理项目的专业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监理上岗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人数应按规定满足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人员必须为项目专门服务,监理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六、服务要求

★1、服务项目确定后至该工程验收完毕,实行每周不少于一天的坐班制。

2、无法按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完成工作的,甲方可以按不高于项目服务费10%进行扣减项目服务费。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报出监理服务费的取费比率(取费比率报价范围:0<取费比率≤2.8%),监理服务费=项目工程控制价×所报取费比率。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