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辖区校园日常安全保卫服务、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信息化安保管理服务及学校交办的其它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两年零三个月(调整同合时间与学期结束对接上延长3个月)。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明阳校区(2023年4月18日—2025年4月17日延长三个月至2025年7月17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实践教学基地(2023年10月23日—2025年4月17日延长三个月至2025年7月17日)。
三、服务内容:
(一)负责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的治安防范保卫、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管理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门卫、重点场所守护、治安巡逻、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保障和应急处置,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登记,对进出大宗物品或危险物品进行查验,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伤害、防破坏、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的管理工作等,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正常、秩序良好。
(二)负责为校内重大活动或会议提供秩序维护和车辆疏导停放的服务。
(三)负责校园安防监控、消防监控工作以及微型消防站工作,服务期内每月一次干粉灭火器、消火栓巡检服务。
(四)其他临时性安保服务。
(五)配备物防设备设施,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车辆、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
四、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范围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明阳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明阳大道19号,总占地面积1100多亩,总建筑面积约28.57万平方米。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实践教学基地,基地位于高新四路和9-1号,总占地面积35.6亩,总建筑面积为37619.42平方米。
(二)安保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1安保服务含9个岗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明阳校区8个岗点,高新实践教学基地1个岗点)需安保秩序员人员共59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明阳校区安保秩序员50人,高新实践教学基地安保秩序员9人)。
1.2 秩序员执勤时,着统一制服,佩戴标志,注意仪容仪表,讲究文明礼貌。
1.3 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确认、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
1.4 校园内环境秩序良好,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
1.5 制定并熟悉突发性火灾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能处置一般性火灾,火灾初期能第一时间到达,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扑火救援工作。
1.6 能主动发现和积极配合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不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7 对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1.8 中标人业务督察人员每月到校检查督促工作不少于2次。
1.9 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1.10 掌握一定的信息化安保运用技能。
1.11 实现校园安全管理网格化,明确各区域安保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标准、责任人。
1.12 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1.13 负责其它属于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及采购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1.14 负责派足人员保证采购方所有重要活动的安全管理突击任务。
2.对保安队长要求:
2.1 要有两年以上安保队伍的管理经验,长驻我校,全面负责安保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2.2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岁之间,复退(转业)军人(士官优先),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3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密切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安全、保卫的综合治理工作。
2.4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安保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2.5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预防工作,做好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对治安、消防、安全做好巡视、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6 负责内部一般治安案件的处理工作,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并配合工作。
2.7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要害部分和消防设施,提出改进措施,堵塞漏洞。
2.8 做好保安员的登记、上报,并与派出所搞好关系及参加各类治安联防工作会议。
2.9 做好本部保安训练与工作计划、程序、收集资料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安员思想工作和宣传法制教育。
2.10 负责日检,并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格。
2.11 负责保安队纪律、业务技能、消防、培训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考评。
2.12 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解决保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3.对保安副队长的要求:
3.1要有两年以上安保队伍的管理经验,长驻我校,全面负责安保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3.2 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岁之间,复退(转业)军人(士官优先),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3 熟悉掌握队长工作职责,协助队长开展各项工作。
3.4 代理队长及三个秩序班长休假期间一切安保工作。
3.5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安保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3.6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预防工作,做好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对治安、消防、安全做好巡视、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7 负责内部一般治安案件的处理工作,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并配合工作。
3.8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要害部分和消防设施,提出改进措施,堵塞漏洞。
3.9 做好保安员的登记、上报,并与派出所搞好关系及参加各类治安联防工作会议。
3.10 做好本部保安训练与工作计划、程序、收集资料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安员思想工作和宣传法制教育。
3.11 负责日检,并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格。
3.12 负责保安队纪律、业务技能、消防、培训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考评。
3.13 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解决保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4.对秩序班长的要求
4.1 要有一年以上安保队伍的管理经验,负责本班秩序员的日常管理和上岗执勤工作。
4.2 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45岁之间,复退(转业)军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3 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积极,熟悉安保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处理一般突发事件。
4.4 协助队长、副队长开展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装修监管、现场管控、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务。
5.对特岗、窗口形象岗、巡逻岗、秩序员的要求
5.1 新入职秩序员必须经过公司岗前业务技能培训才能上岗,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5.2 高中以上文化,普通话标准,对特岗、窗口形象岗身高175cm以上,普通秩序员身高172cm以上,女队员身高15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机智灵敏,服务意识强,能胜任执勤工作。
5.3 秩序员年龄要求在20-45岁之间,女队员占比不超过20%。
5.4代班班长,年龄在20-45岁之间复退(转业)军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5 特岗秩序员,年龄在20-45岁之间,要求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熟悉监控、消控设施、设备操作。负责监控与消防人员的管理与台帐统计与整理。
5.6消防秩序员,年龄在20-45岁之间,必须持有建(筑)物消防内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控设施、设备操作。
5.7窗口形象岗,年龄在20-45岁之间,南大门、巡逻岗、平房一岗设置为窗口形象岗,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8巡逻秩序员年龄在20-45岁之间,要求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5.9要求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语言表达能力强。
5.10门禁秩序员要求掌握一般电脑知识,能够熟练操作门禁系统;安防调度中心视频监控秩序员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11做好校内的资产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人为破坏情况要记录并向破坏者追讨相应赔偿。
5.12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
6.对队伍管理的要求
6.1 采购人参与安保公司的人员招聘和日常工作管理。
6.1 加强对秩序员的教育和培训,每周集中开展规范化执勤、消防知识、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暴训练等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8小时,建立员工培训工作档案,将训练科目内容及时间,退伍军人比例(不低于20%)月离职率(不超过10%,本月队员花名册和上月队员花名册对比)员工保有率(超过50%在学校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半年期满时考核)列入安保服务质量评估考核。
6.2 规范交接班,每日班前进行集中强调,班后集中总结。
6.3 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
6.4 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对不执行采购人规定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加强管理和人员调换。
6.5 制定并执行队伍奖惩制度。
(三)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明阳校区全院共设八个岗点,具体岗点设置、保安员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如下:
1号岗
1.1执勤范围:学院西大门一带
1.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 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1.3工作职责:
1.3.1对进出学院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指挥,维护学院大门的正常秩序。
1.3.2负责门禁系统的管理、维护和车辆收费工作;对进出学院的机动车辆严格实行一杆一车制度;认真履行访客登记制度。
1.3.3严格执行人行门禁管理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1.3.4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妥善处理,迅速报告安全稳定处。
1.3.5按照学院规定对拉出学院的大宗或贵重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1.3.6发生案件或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处,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1.3.7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1.3.8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号岗
2.1执勤范围:平房一一带。
2.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2.3工作职责:
2.3.1责平房一定点值班,对进入平房一的外来人员(凭未佩带工作证进行识别)进行询问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平房一办公区。
2.3.2密切注意平房一一带的治安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安全稳定处。
2.3.3对平房一附近的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引导,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2.3.4白班、中班定岗执勤,晚班以平房一为中心进行周边巡逻防范。上下班时段(每日上午8:20—9:00,下午16:40—17:20)必须站立值勤,在岗在位。
2.3.5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2.3.6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号岗
3.1执勤范围:教学综合楼、思源楼一带。
3.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3.3工作职责:
3.3.1白班和中班在教学综合楼入口定岗值班,对进入楼宇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凭未佩带工作证进行识别),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晚班在执勤范围内巡逻防范。上下班时段(每日上午8:20—9:00,下午16:40—17:20)必须站立值勤,在岗在位。
3.3.2密切注意进出楼宇的所有人员,对带出楼宇的大件物品或非一般性物品,要认真进行检查核实,并做好登记。
3.3.3对教学综合楼周边的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引导,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3.3.4密切注意教学综合楼一带的治安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安全稳定处。
3.3.5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3.3.6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号岗
4.1执勤范围:创业路北门一带
4.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4.3工作职责:
4.3.1白班和中班在创业路北门定岗值班,按照规定对进出北门人员进行管控,杜绝闲杂人员进出。晚班在创业路北门及图信大楼一带巡逻防范,维护执勤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4.3.2发生案件或突发事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处,并积极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4.3.3负责执勤范围内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引导,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4.3.4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4.3.5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号岗
5.1执勤范围:涉农产教融合大楼一带。
5.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5.3工作职责:
5.3.1白班和中班在涉农产教融合大楼入口定岗值班,对进入楼宇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凭未佩带工作证进行识别),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晚班在执勤范围内巡逻防范。上下班时段(每日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必须站立值勤,在岗在位。
5.3.2密切注意进出楼宇的所有人员,对带出楼宇的大件物品或非一般性物品,要认真进行检查核实,并做好登记。
5.3.3对涉农产教融合大楼周边的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引导,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5.3.4密切注意涉农产教融合大楼一带的治安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安全稳定处。
5.3.5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5.3.5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号岗
6.1执勤范围:学院南大门一带。
6.2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5人,遇到高峰时段临时加派2~3人。
6.3工作职责:
6.3.1对进出学院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指挥,维护学院大门的正常秩序。
6.3.2负责门禁系统的管理、维护和车辆收费工作;对进出学院的机动车辆严格实行一杆一车制度。
6.3.3严格执行人行门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访客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6.3.4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妥善处理,迅速报告安全稳定处。
6.3.5按照学院规定对拉出学院的大宗或贵重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6.3.6发生案件或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处,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6.3.7定期对执勤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执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
6.3.8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巡查岗号岗
7.1岗位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秩序员1名、综合巡查秩序员2名。
7.2执勤范围:校园及周边区域。
7.3人员安排: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1人,共3人。
7.4工作职责:
7.4.1协助安全稳定处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4.2协助学安全稳定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及时向安全稳定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7.4.3完善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及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
7.4.4负责校园各区域的治安巡防,严防盗窃、抢夺等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白班和中班至少各巡逻校园周边一次。
7.4.5负责维护校园秩序、安全隐患检查和校园公共区域可疑人员盘查;发现校园内举办异常活动,及时制止和报告;对校园内出现的不良现象、行为,及时加以纠正;预防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各类严重危害校(院)内安全稳定和消防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置。
7.4.6严发现可疑人员或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处、辖区派出所处理,缴获的赃款赃物移交派出所登记处理。
7.4.7配合安防调度中心值班员处理警情,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情况。
7.4.5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障道路畅通。就餐期间食堂周边、会议期间会场周边的车辆交通指挥,对违规车辆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到安全稳定处,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无重大活动时正常巡逻,维护正常秩序。
7.4.8认真巡查各楼宇、围墙、安全防范设备和车辆停放情况,消防灭火器按标准规定检查,并做好记录。
7.4.9校区有重要活动或会议时,负责活动或会议期间的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放工作和车辆疏导工作;参加会议人数300至500人的,有重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中标人必须派5名秩序员进行负责活动会议的交通秩序指挥及引导车辆停放工作;参加会议人数500至800人以上的,有重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中标人必须派8名秩序员进行负责活动会议的交通秩序指挥及引导车辆停放工作(所派秩序员不得抽调门岗和行政中心岗在岗执勤人员)且按采购人制定的方案设置岗位。
7.4.10阻止大型车辆进入管理区域(特种车辆除外);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7.4.11在重要时期,根据学院统一部署,组织校园及周边的巡查巡防行动,防止在校园及周边发生治安事件。必要时,加强对过往人员、车辆的盘查,防止涉校、涉师生的暴恐事件发生。
7.4.12 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人员,须全面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发生火警的,附近区域巡逻保安员必须在 3 分钟内赶到现场,熟练解救被困人员,疏导人员逃生,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枪灭火。
7.4.13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8 安防调度中心值班岗
8.1岗位及人员配置:特岗监控秩序员1名、普通监控秩序员2名。消防秩序员3名。
8.2执勤范围:安防调度中心值班室。
8.3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2人。
8.4工作职责:
8.4.1遵守安防调度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对视频监控与消防控制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
8.4.2时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严禁脱岗、睡岗、漏岗和酗酒上班等现象发生,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4.3对安防调度中心设备设施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测验,记录设备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维修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8.4.4负责接听微型消防站固定电话(设在安防调度中心内)和24小时校园报警电话,协调综合巡查岗等值班人员做出正确处理,及时向值班保卫干部报告情况,做好处置记录。
8.4.5视频监控秩序员要熟悉监控区域的基本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综合巡查岗等值班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进行跟踪监视,及时向值班保卫干部报告情况。
8.4.6严格遵守监控保密制度,未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调看录像、操作设备和对相关信息进行拷贝;有违纪行为一律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8.4.7视频监控秩序员协助保卫干部查阅视频资料,为破案和事件处置提供有价值线索。
8.4.8消防监控秩序员要熟练掌握学院《消防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发生火灾与突发事件情况下能按照预案程序通知值班秩序员开展救援与处理工作。
8.4.9消防监控秩序员负责消防控制设备24小值守,根据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警报做出正确的处理和报告;消防监控设备发出报警提示时,要迅速查清方位,及时报告队长,是误报要及时排除,是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队长及进组织人、义务消防员开展自救和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
8.4.10监控设备发现故障如视频监控无图像、消防监控不能正常报警等故障及时电话报校保卫部门。
8.4.11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教学实践基地设1个岗点,具体设置、保安员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如下:
9.高新实践教学基地大门岗
9.1岗位及人员配置:形象岗秩序员6名。
9.2执勤范围:高新教学实践基地。
9.3人员安排:每天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2人。
9.4.工作职责:
9.4.1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安全管理、交通管理、人员和物资的进出项目管理,重要场所守护,开展定时定点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9.4.2在基地负责人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管理区域内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4.3配合基地有关部门,及时受理管理区域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9.4.4随时出员,为校内师生、员工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9.4.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学生安全、纪律、卫生等教育及管理、检查工作。
9.4.6做好监控室监控管理工作,并做好教师开关门钥匙的管理工作等。
9.4.7学生课堂时间段校园安全巡逻检查、纪律维护及安全警戒工作。
9.4.8学生集会的组织、纪律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
9.4.9基地内举行运动会、文艺晚会等重大校园活动的秩序保障与安全警戒工作;配合做好敏感时期的安全保障工作。
9.4.10基地内突发事件(如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预防、发现与应急处置工作。
9.4.11基地内日常生活秩序、交通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大门口两边与项目内停车场的车辆指挥与停放。
9.4.12基地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巡防工作。
9.4.13基地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违纪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9.4.14配合基地有关部门,受理管理区域内各类纠纷,配合项目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9.4.15基地内开展重大活动或举办教师培训,召开重耍会议等耍指挥好外来车辆停放。
9.4.16做好基地监控管理工作,对损坏监控设备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9.4.17完成安全稳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保设施配置:
针对此次安保服务要求提供以下安保全新设施设备
序号
|
项目内容
|
配置数量
|
是否配置
|
备注
|
1
|
四轮电动巡逻车
|
1
|
配备
|
服务期内
|
2
|
4G执法记录仪
|
8
|
配备
|
服务期内256G、移动流量卡
|
3
|
信息化安保服务平台
|
1套
|
提供
|
甲方无偿、无限期使用
|
4
|
防暴钢叉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5
|
防暴盾牌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6
|
防刺背心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7
|
防剌手套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8
|
防暴电棍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9
|
警用长棍
|
1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10
|
三防对讲机
|
20
|
配备
|
服务期内
|
11
|
两轮电动巡逻车
|
4
|
配备
|
服务期内
|
12
|
电动平衡车
|
8
|
配备
|
服务期内
|
13
|
警用隔离栏
|
500米
|
按需使用
|
服务期内
|
14
|
反恐拒马
|
10套
|
按需使用
|
服务期内
|
15
|
X光安检机
|
1套
|
按需使用
|
服务期内
|
16
|
金属安检门
|
1套
|
按需使用
|
服务期内
|
以上设施、设备除按需使用的外由中标人在进驻学院前准备完毕,否则由学院按所缺设施、设备的实际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
六、人员配备及工资标准:
6.1 中标人应参照行业标准、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按采购方要求对服务项目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要按岗位配置人员,定员定岗。必须服从采购方管理,遵守采购方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管理服务,自觉接受采购方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和监督,并接受服务对象(师生员工)的监督。
6.2设置安保秩序员人员共59人(其中复退(转业)军人人数不少于12人),长驻我校。明阳校区保安队长1名,保安副队长1名,秩序班长3名,特岗1名,消防秩序员3名,窗口形象岗24人,一般秩序员17人(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班长3名、代班班长3名,驻守重点岗位2名,为复退(转业)军人),高新区实践教学基地保安队长1名,副队长1名,(其中保安队长1名,副队长1名为复退(转业)军人)窗口形象岗秩序员7名,且安保人员100%持保安证上岗。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明阳校区
|
岗位名称
|
单班人数(人)
|
三班人数(人)
|
保安队长
|
1
|
1
|
保安副队长
|
1
|
1
|
秩序班长
|
3
|
3
|
一号岗
|
1
|
3
|
二号岗
|
1
|
3
|
三号岗
|
1
|
3
|
四号岗
|
1
|
3
|
五号岗
|
1
|
3
|
六号岗
|
5
|
15
|
综合巡查岗
|
1
|
3
|
安防调度中心值班岗
|
2
|
6
|
顶休人员
|
2
|
6
|
合计
|
50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实践教学基地
|
岗位名称
|
单班人数(人)
|
三班人数(人)
|
保安队长
|
1
|
1
|
保安副队长
|
1
|
1
|
大门岗
|
2
|
6
|
顶休人员
|
1
|
1
|
合计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