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工程管理界限,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才能明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行为的范围,是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保障。现阶段,需要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不要求进行土地确权。若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同步完成管理范围内土地确权颁证,保护范围内土地不需确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内水运管[2020]1号)要求,初步建立了旗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工程划界项目名录。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
验收要求
|
1期:一次性验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
项
|
1.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和依据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的通知》(内政发[1995]1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确定。
|
|
2
|
二、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
鄂尔多斯市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内容分为水库、水闸和堤防三大类,水库划界工作为25座,水闸划界工作为22座,堤防划界工作为8处(87.06km)
逐个工程项目(水库、水闸、堤防)提供划定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线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纬度格式)。充分利用河湖长制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图,同步标注这些河流上的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