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海淀镇辖区自管道路、街巷保洁项目
二、清扫保洁面积
清扫保洁面积 89316.1 平方米。
三、区域划分
海淀镇辖区保洁范围按照两个区域划分,分别为青龙桥区域,包含主街和部分胡同, 总面积 62940.1 平方米;西苑区域,包含主街和街巷道路、六郎庄村中路,总面积 26376 平方米。
四、承包期限
本招标作业承包期限以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
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五、保洁服务标准
海淀镇地区道路保洁服务按照海淀区主要道路环境卫生考评标准执行。
六、具体要求
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等国家、市、区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清扫保洁作业。作业采用“城市道路(含步道)清扫保洁新工艺”方式进行,新工艺作业达 100%,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作业用水中的中水使用率不得低于 50%。
七、作业内容
作业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绿地保洁(不含已明确绿地责任单位的绿地)、扫雪铲冰、雨后推水、白色污染捡拾(含树挂,含道路间绿化带)、果皮箱清掏、步道方砖地杂草清除、可视范围内(不含封闭区域)小广告清除、道路遗撒等,以及涵盖上述内容的突发性环境保障紧急作业。
八、作业范围
道路两侧有房屋、围墙(不包括平台边墙)、栅栏等构筑物的,以构筑物边沿为准; 道路两侧有边沟(非封闭边沟)的,以边沟外沿为准;边沟外有构筑物的,以构筑物外沿为准;无房屋、围墙、栅栏等构筑物的,以道路两侧 10 米范围内为准。上述各范围内的路面、路牙、便道、步道方砖地、边沟、树坑、雨水口、隔离带、绿地(不含封闭绿地)、城市公共设施等都应属于道路清扫保洁、杂草清除、垃圾拾捡、白色污染拣拾、小广告清除作业的范围。
九、工具设备
供应商须自备清扫保洁工具设备:铁铲、推雪板、清扫工具等要齐全,数量要充足。同时要求配备不锈钢三轮电动垃圾清运车、不锈钢快速保洁三轮电动车、高压水车。车辆、工具及其他物资要求性能完好、外观整洁。
十、人员配备要求
(一)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充足保洁员(人数不少于 18 人)。且保洁员驻地要在服务区域内,做到随叫随到、应急响应及时。
(二)要求保洁员按照标准着装。
(三)供应商负责提供所有保洁人员的食宿。
十一、付款办法
签订合同之月起,按季度发放。
十二、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认真做好承包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确保工作质量, 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二)供应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人工作。遇有特殊保障任务,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节假日期间要求安排清扫力量要高于平日。
(三)此次报价包含保洁服务、房屋租赁、水电费、作业工具(物资)、员工工资、劳保以及各类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按要求按期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向招标人作出赔偿。
(四)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招聘雇佣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教育。在承包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社会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后果。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需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