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章标注“★”号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现行和适时的分级审批规定,对由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技术审查,并对双流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开展环评咨询,同时,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成环评函[2021]1号)要求,对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开展定点检查,拟委托技术机构对重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审查。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计划(预估数)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
170个 |
根据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
2 |
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 |
5个 |
|
3 |
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 |
5个 |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其他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最新标准或规范按照最新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招商引资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全区项目“引得好、引得快、引得准”,同时加大对重点、难点项目的帮扶指导,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服务标准
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对采购人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质量开展技术审查,从技术方面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进行评判,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区域规划和“三线一单”的相容性、选址合理性、工程分析科学性、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可靠性、环评结论的可信性及按专家意见的修改完善情况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分析论证并分别得出结论,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对意见结论负责。
1.2接到采购人下达的评审任务通知后,供应商根据项目类型从采购人确定的专家库里择优选取相应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并承担聘请专家所需经费。
1.3对审查未通过的环评文件,供应商应一次性写明理由及时退回,重、特大项目优先保障实施。
1.4供应商负责组织专家和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并提供车辆保障及会务保障。
(2)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项目服务标准
1.1对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开展环评咨询服务,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1.2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通知后,供应商根据项目类型从采购人确定的专家库里择优选取相应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并承担聘请专家所需经费。
1.3供应商负责组织专家和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组织召开技术咨询或技术帮扶会,形成专家意见,并提供车辆保障及会务保障。
(3)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
1.1对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1.2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通知后,供应商根据项目类型从采购人确定的专家库里择优选取相应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并承担聘请专家所需经费。
1.3供应商负责组织专家和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组织召开技术咨询或技术帮扶会,形成专家意见,并提供车辆保障及会务保障。
2、服务效率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服务效率
2.1采购人下达评审任务通知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审查通过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出具正式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审查未通过或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2.2采购人对评估意见中的疑问,供应商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2)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项目服务效率
2.1接到采购人相关任务通知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或帮扶,出具正式咨询意见。
2.2采购人对咨询意见中的疑问,供应商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3)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服务效率
2.1接到采购人相关任务通知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及情况抽查,出具正式咨询意见。
2.2采购人对咨询或帮扶意见中的疑问,供应商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3、成果要求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相关任务通知后,完成项目须出具对应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纸质版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采购人存档。
企业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出具企业环保技术咨询意见纸质版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采购人存档。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拟投入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配置1名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人员需配置≥2名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人员不重复。(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得分)
(2)供应商成交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应在采购人处进行登记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
2、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保密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承诺。供应商公司内部应有严格的保密机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保守企业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的商业秘密。
(2)在服务期间,本单位、关联单位及单位所有员工不能在双流市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应针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
(3)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保障体系,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成立售后服务团队,向采购人提交售后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团队在接到采购人的报告疑问或技术咨询后在2个小时内进行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技术评估、审查与咨询一项;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仅在设计和实施方面符合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而且还应满足有效使用的要求。
2、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有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标的的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采购标的付款时间与方式
(1)每季度据实结算。
(2)结算方式:
序号 |
采购标的 |
计算公式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 |
合同单价✕项目实际发生量 |
2 |
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 |
|
3 |
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 |
(3)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季度起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若第一季度有扣款在第二季度付款时一并扣除。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2、采购标的的验收方案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验收(考核)时间:服务期内1次/季度;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考核)申请后15天内组织验收(考核)。
(3)验收的方式:考核验收。
(4)验收(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结果 |
1 |
在下达项目任务通知后,是否按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咨询。 |
若未按时,扣减该项目服务费用的1%。 |
|
2 |
采购人对评估意见/咨询或帮扶意见的疑问,是否按时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
若未按时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扣减该项目服务费用的0.5%。 |
|
3 |
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包含但不限于纸质版原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公章) |
在规定时间内补交齐全,如未按规定时间补交,则不计入该项目金额。 |
|
4 |
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
若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认真负责情况超过2次,并经提醒不整改,按100元/次扣减服务费用(从当季度费中直接扣除)。 |
|
5 |
工作作风是否廉洁、严守机密 |
若发现工作人员作风不廉洁、不严守机密,按500元/次扣减服务费用(从当季度费中直接扣除)。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标的单价进行报价,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为无效报价。
序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 |
1.24万元/个 |
据实结算,不超过合同总价。 |
2 |
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 |
0.67万元/个 |
|
3 |
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 |
0.52万元/个 |
说明:
1、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2、单个项目评估或咨询费用按照成交金额XXXX元/个项目(合同签订时明确)支付(含技术评估费和专家费、现场踏勘费、会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项目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个数计算。
3、年度服务费用限价2167500元,预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170个,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咨询5个,重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5个。项目数量年度累计未超出计划数量时,双方按实际项目数量据实结算,年度累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总价时,超出部分不另行计费,乙方仍应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甲方年度累计支付不超过2167500元。
五、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1、供应商必须确保服务质量。在服务期间应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修正,最终评估验收。
2、供应商所接触的相关部门、企业及相关数据信息均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提供,并仅限于本项目内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
六、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1日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除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应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项目报告的,每逾期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除全额返还采购人所有已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当承担一切损失,同时,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金额1%作为违约金。
4.若供应商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采购人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主张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七、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相关事宜
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