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范围:
包号 |
评价项目 |
主管部门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电子消费券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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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基地及育苗项目资金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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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村、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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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三品提升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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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街提质改造项目 |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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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融媒体中心(部门整体) |
融媒体中心 |
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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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经费 |
教育局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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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乡村示范村项目 |
农财股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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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建设费用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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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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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清企业职工应享受失业金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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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农产品产业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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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 |
公安局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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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驻村帮扶项目 |
农财股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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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生猪专项补贴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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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
林业局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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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水源地造林及防护林建设工程 |
林业局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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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林业局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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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家政项目 |
乡村振兴局 |
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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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志水场建设项目 |
水利局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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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饮水工程 |
水利局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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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庄村乡村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丰州镇政府 |
丰州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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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 |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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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乡镇社工站项目资金 |
民政局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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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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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 |
民政局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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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偿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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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费用及发热门诊隔离人员相关费用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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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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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 |
文物中心 |
文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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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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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部门整体) |
能源局 |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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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普查费用 |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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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蔬菜种植补助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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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西东线西井至窑湾段)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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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城马牧至权店线改建工程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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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口绿化、太行公园等5个地块绿地修复改造项目 |
园林环卫中心 |
园林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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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蟠龙、韩北污水处理厂资产划转及2022年运营费用 |
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
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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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乡级规划费用 |
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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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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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要求
(一)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绩效指标是否明确等。
2、资金落实。包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用于项目资金数额、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和及时性等。
3、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包括项目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监控措施等。
4、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包括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时效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成本节约情况,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项目相关支出政策是否符合政策目标群体的需求、政策实施效果、政策的可持续性等。
6、政策的实施效率与效果。包括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政策实施的效果、效率、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履职效能。包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性和合理性,工作目标总体实现程度,核心业务目标实现程度,基础管理工作情况等。
2、管理效率。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其他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履职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等。
4、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项目说明及实质性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选配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独立、客观、公正和规范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进驻被评价项目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其项目自评报告进行查对核实,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拟定相关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分值权重、评价方式方法等)。按照核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客观公正实施绩效评价,认真开展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社会问卷调查,按时完成各项绩效评价任务,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确定合适的绩效评价指标;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3、现场调查核实评价:严格按照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现场了解情况、核实凭证、调查取数。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应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底稿及附件齐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还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绩效评价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机构公证法。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向采购人递交评价报告,并根据采购人及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5、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规范及相关行业政策和标准开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6、独立完成评价业务,严禁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对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主动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
8、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记录项目评价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
10、提供的绩效评价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1、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等文件规定;
四、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了解预算绩效评价政策文件、具有绩效评价从业经验,满足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的项目组,以提供全面的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报价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费用要求
服务报价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以下各项费用:现场调研评价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发费用、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专家费、社会调查费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费用、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绩效评价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一切费用。
服务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
报价人服务费按照《长治市关于规范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待项目全周期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支付委托评价费用。
六、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