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广州南沙开发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等事项实施技术服务及其相关的咨询服务。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查具体包括电子报批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技术审查。
经费预算
本项目为技术咨询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计费如下:
案件服务单价如下:
1、合格案件服务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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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合格案件服务单价 |
设计方案行政审批 |
4200(元/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政审批 |
4000(元/宗) |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 |
2000(元/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报批 |
450(元/栋) |
2、不合格案件服务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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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不合格案件服务单价(元/宗) |
设计方案行政审批 |
1680(元/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政审批 |
1600(元/宗) |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 |
800(元/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报批 |
180(元/栋) |
1、设计方案审查拟按平均4200元/宗案:一个高级工程师三个工作日(800元/工日)加一个工程师三个工作日(600元/工日)计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拟按平均4200元/宗案:一个高级工程师两个工作日(800元/工日)加一个工程师四个工作日(600元/工日)计价。 3、设计方案审查电子报批审查拟按平均2100元/宗案:一个高级工程师一个工作日(800元/工日)加一个工程师两个工作日(600元/工日)计价。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报批审查拟按平均450元/栋案。 5、不合格案件服务单价按合格案件服务单价乘以40%计算。 |
采购包1(南沙区2023年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技术审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费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一年并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款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一、阶段成果验收方法: (1)出具合格意见的技术审查成果:由采购人随行政审批案件归档签收,行政审批案件出具文证编号视为相应技术审查成果已归档签收;中标人须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成果归档工作,准备相应清单资料供采购人审计核查。 (2)出具不合格意见的技术审查成果:应有相应建设单位签收;中标人须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成果归档工作,准备相应清单资料供采购人审计核查。 二、最终成果验收方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应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约定支付剩余尾款。(专家评审会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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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南沙区2023年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技术审查 |
项 |
1.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南沙区2023年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技术审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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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技术审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1.设计方案技术审查 1)技术审查适用范围:须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包括调整和咨询业务等)的建设工程。 2)技术审查工作内容包括: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核查本次所报指标是否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②软件检测:标准化检测、自交叉检测、图形实体线画及属性赋值、指标表计算输出正确与否; ③图面检查:图面与报建通电子文件是否一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表齐全; 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包括: ①用地及权属审查:核查用地的合法来源,用地坐标及面积正确性; ②历史文证核查:与上层次规划一致性的核查、控规一致性的核查、规划设计条件符合性的核查、已批复的设计方案复函及附图的核查、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函及附图的核查; ③现场情况审查:核查用地红线内是否存在已建产权建筑、是否存在临时建筑、是否存在110KV及以上高压线、用地四周建设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现状地形图是否在有效期内;提供现势性较强的高分辨率(0.1米或优于0.1米分辨率)航摄影像与现状地形图的套绘图;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现场核查;以及征询部门意见等内容。 ④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 a 图纸是否齐全(总平面、立面、彩图总平面等);图面线宽线条主次表达是否合理;容积率审查;公建配套审查;绿地率审查;建筑密度审查;各类绿地覆土标高审查、四至退距审查;配电房布局审查;垃圾站布局审查;建筑物连续面宽审查、图面规划要素是齐全(建筑功能、建筑物名称、建筑编号、建筑层数、建筑高度、±0.00对应广州高程等信息);图例说明要素是否齐全(图名、图签、图例、指北针等)。 b 周边路网叠加是否正确;蓝线叠加是否正确;机动车出入口数量宽度朝向审查;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审查;地下车库出入口缓冲区审查;场地标高设计、道路系统及竖向设计情况审查;内部道路与周边地块、市政道路竖向衔接情况、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配比是否满足要求;机动车出入口与地铁、铁路、公交等的衔接审查;(具体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准) 3)技术审查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方案修改及补充资料时间)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查 1)技术审查适用范围:须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调整和咨询业务等)的建设工程 2)技术审查工作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报批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软件检测:标准化检测;图形实体线画正确性;报建通分层平面、功能分区、半开敞空间、公共开放空间等属性赋值正确性;指标表计算输出正确性;图层拓扑和逻辑关系审查 ②图面检查:图面与报建通电子文件是否一致;设计图审查;绘图精度审查;建筑信息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包括: ①用地及权属审查:核查用地的合法来源,用地坐标及面积正确性; ②历史文证核查:与上层次规划一致性的核查、控规一致性的核查、规划设计条件符合性的核查、已批复的设计方案复函及附图的核查、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函及附图的核查; ③现场情况审查:核查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地块内是否存在涉嫌违章建筑;是否存在先行施工现象;是否存在地形高差、高压廊道、河涌;现场是否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树或无法迁移的市政主管网等。提供现势性较强的高分辨率(0.1米或优于0.1米分辨率)航摄影像与现状地形图的套绘图、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现场核查以及征询部门意见等内容。 ④相关指标审查: a 有设计方案的案件:审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审查、四至退距审查、建筑功能审查、建筑高度审查、地下室覆土审查、机动车出入口审查、竖向及内部道路情况审查等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 b 直接报规划许可的案件:审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审查、四至退距审查、建筑功能审查、建筑高度审查、地下室覆土审查、机动车出入口审查、竖向及内部道路情况审查等是否满足规划条件或相关规范的要求。 (具体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准) 3)技术审查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方案修改及补充资料时间) 3.服务单位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2名(规划或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名规划或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2名规划或测绘专业的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注册规划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并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技术服务单位须派4-6名专业人员(均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至少应包括2名专业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驻场办理技术审查业务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期间人员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技术审查成果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审查报告、加密电子图形文件以及无人机航摄影像图。采购人将对服务单位技术审查作业过程及成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技术审查客观、准确。服务单位需确保技术审查报告的准确性,一宗案件技术审查报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退改,退改次数超过两次则扣罚本技术审查案件费用,累计扣罚案件数超过本年度案件数10%,则本年度技术审查费用全部扣罚。服务单位须保管好技术审查报告成果,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5.回避要求 中标服务单位应回避,由本单位参与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方案的建设工程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中标服务单位可自行委托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该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技术审查。 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所产生技术审查费用,应由中标服务单位先行垫付。结算时,该部分费用可按本项目定价标准(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纳入中标服务单位成果结算。 6.服务期 1)自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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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投标人须遵循的规范、文件 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2)《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目录的通知(穗府办[2014]63号) 5)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事项目录》的通知(穗规办〔2015〕18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具体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为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