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形式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和科普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共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贡献。举办临朐县“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内容
1. 临朐沂山国家森林公园沉浸式体验与科普活动。
2. 举办“我身边的生物多样性”短视频征集活动。
3. 组织举办小学生自然笔记征集活动。
4. 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科普进校园活动。
5. 临朐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报道。
三、工作要求
按照采购人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联动,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参与,扎实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要把首个临朐县“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 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使临朐县“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节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秀美临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密切配合,营造氛围
要紧紧围绕潍坊市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掀起一轮生物多样性宣传新高潮,形成集中宣传冲击力,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环保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3. 力求创新,注重实效
要紧紧围绕临朐县“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要求,突出重点、开拓创新, 注重发挥新媒体融合优势,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渠道开展宣传,拓宽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宣传的层次和效果。
四、人员要求
1.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齐全的人员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2. 服务期内,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前 10 天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调整。调换人员业务能力及执业资格等不得低于前任服务人员。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品行良好。
4. 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 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服务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6. 谨慎保管采购人提供的文件、数据、证据和材料,保证其不灭失或毁损。
7.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保密和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披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8. 服务人员如与采购人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应自行申请回避。
9. 团队服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调研和文字撰写能力。
五、其他要求
1. 成交人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2. 实施全过程发生额外费用(即合同价以外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行业、潍坊市、县区及采购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