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采购包1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福建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进行福建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服务和功能运维服务,保障业务系统的日常安全、稳定运行。
2.维护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采购包2:
1.项目背景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信用就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千家万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基本健全。但是交通运输系统点多、面广、线长,交通运输流动性、网络化和管理属地化之间的矛盾,导致行业监管难度大,运输市场中存在着诸多失信行为尚未得到有效监督和惩戒,“失信成本低,守信成本高”、“优难胜、劣难汰”,影响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交通运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因此,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诚信体系,对规范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是交通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属于长远发展布局规划,是制订公路水路建设中长期规划、选择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是确保公路水路建设合理布局,有秩序地协调发展,防止建设决策、建设布局随意性、盲目性的重要手段。为强化项目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每年需要报送规划项目电子地图文件,作为交通部项目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反映整个社会固定资产生产总规模和固定资产活动的全过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是国家制定战略决策、社会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国家管理、检查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是推进交通运输统计改革、创新统计生产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统一规范统计行为,提升数据监管质量的手段。2018年试点运行,2019年在交通行业全面推广。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采用企业直报模式,企业数据一经填报,部、省、市、县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同步在线查看,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机构依托统一开发的软件平台,分专业按职责权限对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进行查实。
2.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涉及的内容为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运维、交通统计与GIS数据服务运维。要求结合全省交通业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实际,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坚持“以业务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原则,通过现场服务、电话咨询、系统巡检等各种服务方式,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3.维护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一)系统技术服务
1.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响应。
2.在硬件、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的情况下,保证业务系统7*24小时正常运行。
3.为内部经办人提供电话技术咨询服务、问题解答、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
4.业务数据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库维护等。
5.★针对业务系统安全问题对业务系统的代码进行加固及问题修复。根据网络及基础软硬件漏洞扫描报告及时处理系统漏洞,配合开展信息安全演练工作。在突发安全威胁事件发生后,迅速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最快速恢复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阻止和降低安全威胁事件带来的严重性影响。
6.★按要求做好与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二)系统功能运维服务
1.保障指南管理以及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根据用户需要定制和调整申报书查重规则并在24小时内响应完成。
2.保障项目初审管理以及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3.保障评审管理、管理评审、综合评审以及相应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4.保障评审专家在线专家回避、评审项目预览、项目评审功能的正常使用。
5.保障评审专家在线个人信息完善功能的正常使用。
6.保障项目立项管理的立项筛选功能的正常使用。
7.保障项目立项表功能的正常使用。
8.保障项目立项方案管理以及相应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9.保障新上项目经费计划文管理以及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10.保障项目执行情况管理以及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11.保障项目验收以及审核流程功能的正常使用。
12.保障查询统计和列表数据导出功能的正常使用,具体功能包括:申报书查询统计、项目任务书查询统计、项目执行表查询统计、项目验收表查询统计。
13.保障到期未验收项目的在线预警提示功能的正常使用。
14.保障项目的预查重和查重结果查看功能的正常使用。
15.保障通知公告、资讯发布功能的正常使用。
16.保障人员(专家)信息注册审核功能的正常使用。
17.保障单位信息的注册审核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其他运维服务要求
服务执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各出具一份工作报告汇报给采购人。
考核办法满分为100分,由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按每个运维周期评定技术服务考核。该分数将作为服务费用支出的依据之一。考核分数高于90分,支付100%服务费;考核分数80-90分,支付80%服务费;考核分数70-80分,考核分数60-80分,支付60%服务费。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不支付本周期服务费。
考核参照指标如下表:
类别 |
服务内容 |
评估标准 |
总分 |
服务 |
日常工作 |
要求进行的系统运维工作,而运维方人员未按计划完成,或实施质量未达要求的,由中心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扣分,每次扣5分;(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要求以邮件为准);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非运维方能解决的困难,则需向中心反馈,并申请延长故障解决实际,否则视为未按计划完成工作。 |
30 |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心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巡检报告等相关服务报告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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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于运维方人员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最终导致故障爆发的,视故障严重程度,每次扣5分。 |
|||
人员管理 |
中心对运维方人员不满意并提出书面投诉,每次扣10分。 |
20 |
|
运维方未按中心要求完成现场培训,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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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IV级情况。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技术功能、安装或配置咨询,或其他显然不影响业务的预约服务等开发故障工作。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处理方案,5天内完成开发或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
35 |
|
III级情况。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业务系统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48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
|||
II级情况。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部分业务功能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24小时内完成开发或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0分; |
|||
I级情况。属于紧急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崩溃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1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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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
对交办的合理任务应执行,有较强的工作积极性与良好的工作态度,发现一次合理任务拒不执行,一次扣10分;发现一次工作推迟(属运维方原因),一次扣5分; |
15 |
包2:
1.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运维
通过运维服务,对所维护的系统进行改正性、适应性、完善性、维护性、预防性维护,满足日常业务工作的需要,同时做到信息系统故障早发现、早解决,确保计算机系统、网络和应用的连续、可靠、安全运行,降低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提高业务系统运行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高效、贴身服务。各子系统运维服务内容如下:
1.1★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评标指标项1)
实时保障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各功能(包含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披露与服务等组成的信用体系框架模块)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预警处置解决。针对客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业主的指导下对功能进行完善,并完成对应的测试,更新,部署等操作。
1.2福建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站(评标指标项2)
保障福建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站系统正常访问,包括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以及使用指导等功能。
1.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评标指标项3)
保障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访问,实现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跟踪管理。保障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等客户的日常使用,并提供操作指导。
1.4交通建设行业现场检查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评标指标项4)
保障交通建设行业现场检查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的正常访问,完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现场采集能力。
1.5★福建省交通信用数据中心(评标指标项5)
实现对福建省交通运输信用数据中心的维护,建立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人员的“一户式”基础信用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评价、信用统计分析等。
1.6安全问题的响应和解决(评标指标项6)
根据网络及基础软硬件漏洞扫描报告及时处理系统漏洞,配合开展信息安全演练工作。在突发安全威胁事件发生后,迅速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最快速恢复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阻止和降低安全威胁事件带来的严重性影响。
1.7数据汇聚问题的响应(评标指标项7)
数据汇聚接口维护;整改系统在数据汇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数据。进行统计数据的维护,对响应性的数据资源(如交通部数据推送情况)进行统计分类,供用户调取使用。
1.8系统监控、巡检服务(评标指标项8)
1.8.1系统巡检服务
为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提供系统巡检服务,包含系统环境检查、使用情况调查,每月定期提交巡检报告。
1.8.2系统监控服务
从应用系统运行层面,每天定时定点对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及稳定性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应用系统平稳运行,主要监控系统运行状态、用户在线状态、数据上传及交互状态等,每月定期提交系统监控报告。
2.交通统计与GIS数据服务运维
2.1Gis数据处理(评标指标项9)
2.1.1建设项目电子地图编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厅文件要求,完成相应年度建设项目电子地图编制工作。
2.1.1.1文件格式
建设项目的电子地图文件是建议计划必须上报的附件信息,数据格式采用ShapeFile格式,上报文件要求每个项目一个压缩文件(.zip),建设项目的电子地图命名规则为:两位行政区划+项目名称(例如:21京哈高速公路沈阳至四平段.zip)。
2.1.1.2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2000,经纬度)。
2.1.1.3要素内容及分类
按照建设项目类别,上报的电子地图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公路项目、疏港铁路项目、独立桥隧项目、水运项目(点、线)、客货运站场。
2.1.1.4其他技术要求
1、一个项目单独建立一个ShapeFile文件,一个Shapefile文件最少包括4个文件,分别是:shp、shx、dbf、prj。
2、公路路线项目原则上按一条完整线形上报(一个项目一个Feature)。高速公路等项目存在支线建设,或灾毁重建项目存在分段重建,可按多路段(多Feature)报送。
3、公路项目、疏港铁路项目电子地图实际长度与计划项目建设里程规模误差不超过5%,完整线形两个相邻节点(point)间的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5公里。
4、电子地图的项目名称(XMMC)应与项目计划信息的对应指标保持一致。
5、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沿海港口航道工程原则上报送线状地理信息,采集困难或里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可报送点状地理信息,选取项目控制或重点的位置点。
2.1.2提供GIS技术支持,完成交通系统内部及外部单位不定期、不定量的数据处理保障工作
熟练掌握ArcGis等地图处理软件,随时根据交通部要求,按照省交通厅指示,为省公路中心、省高速集团、省港航中心等相关单位提供GIS技术支持,协助其完成相应数据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省交通厅开展交通系统内外单位数据申请和对接工作,包括数据处理和办理交互手续。
2.2交通运输统计数据处理
2.2.1按照年度交通产业增加值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核算要求,协助完成我省月度交通运输生产情况分析报告。(评标指标项10)
2.2.1.1概述
交通运输生产情况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报,是对福建省交通运输生产的全面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掌握整体现状及发展趋势,包括交通投资情况、旅客运输量量、货物运输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等,并对数据的增减幅进行比较,给出变化原因。
2.2.1.2数据来源
主要数据来源:由《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福建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等定期报表制度中生成。
2.2.1.3报告内容
包括公路水路交通投资增长态势分析、公路水运运输统计分析、港口生产情况统计分析、民用机场生产情况分析等。
2.2.2按照年度交通产业增加值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核算要求,协助完成我省年度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评标指标项11)
2.2.2.1概述
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对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服务、固定资产投资、生产安全五大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2.2.2.2报告内容
年度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主要包括: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服务、固定资产投资、生产安全和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
2.2.3根据《福建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完成省级投资数据的整理、审核、修改、汇总、反馈工作,形成月报、年快报、年报等形式报表上报交通运输部,并对交通运输部的反馈进行校对、调整和说明。(评标指标项12)
2.2.3.1调查制度说明
1、调查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公路、水路及其他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上运输业、公路运输业、支持系统、交通部门其他四部分内容。
2、调查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完成投资情况及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3、调查制度分为月报、年快报,调查制度中的月报统计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1月月报,统计期为1月1日至1月25日。12月月报,统计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3.2报表目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 期别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一)综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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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统投3表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年快报 |
年报 |
全社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执法总队、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
地市12月4日前报厅直单位,厅直单位12月10日前报厅。 (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
交统投3-1表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新增生产能力年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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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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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统投4表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
月报 |
全社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交通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包括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执法总队、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
1-11月月报:地市当月28日前报厅直单位(2月份为26日前),厅直单位月底前报厅。 12月月报:地市1月5日前报厅直单位,厅直单位1月10日前报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1月12日前报厅。 (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
交统投5表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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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统投6表 |
公路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 |
新改建重点公路和农村公路项目 |
交通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包括各设区市(区)交通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 |
2.2.4熟练掌握相关统计软件操作方法(评标指标项13)
熟练掌握“交通行业综合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和“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了解统计系统运行环境和运行状况,根据报表时效性要求,定期将统计数据由互联网导入至政务信息网;审核汇总后推送至交通运输部。
2.2.5完成统计数据处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评标指标项14)
根据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满足交通行业内部及外部单位不定期、不定量的统计数据处理需求、业务咨询及相关软件填报指导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3交通一套表联网直报支持服务
2.3.1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评标指标项15)
《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是交通运输企业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7年交通运输部已初步建成了涵盖公路运输、城市客运、收费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等子行业在内的公路水路运输基本单位名录库。2018年完成了以上四个行业在全国的试点运行。2019年在交通行全面推广。系统主要包含企业名录库、个体名录库、查询分析、用户管理模块。该系统由交通运输部维护。本项目主要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系统操作技术支持,包括任务下发、任务分派、分派数据、数据核实、数据审核、线下确认、数据上报等相关功能,并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
2.3.2名录库日常更新工作审核处理(评标指标项16)
每月1-20省级名录库更新时间,21月底为交通运输部审核时间。在省级名录更新时间段内,督促省业务中心、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审核上报的更新数据,之后上报交通运输部。
2.3.3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操作(评标指标项17)
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是推进交通运输统计改革、创新统计生产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统一规范统计行为,提升数据监管质量的手段,已经成为一项日常常规统计工作。系统操作包括任务部署、数据审定、审核辅助、灵活汇总等。本项目主要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系统操作技术支持,并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
2.3.4交通一套表联网直报日常工作(评标指标项18)
交通一套表统计范围包括公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客运、内河客运、内河货运、海洋运输、港口企业或经营业户。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费情况、企业运行景气状况以及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等。调查频率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日常工作为根据各报表周期,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企业报表进行催报、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交通运输部。
3.其他运维服务要求(评标指标项19)
3.1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团队主要由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客服人员共同组成。
项目团队需保持相对稳定性,如人员发生更换或撤离须经过同意才可进行。项目人员执行驻点单位作息时间,在工作时间内须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从事与本项目维护无关的工作。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1 |
项目经理 (项目组组长) |
根据项目的要求制定相对应的规章、制度、流程,并负责运维团队的建设。对日常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作为项目统一接口人负责定期进行沟通。评估日常运维服务效果,制定和实施改进方案,提升运维交付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服务持续满足需求。 |
1.具有3年以上IT工作经验,1年以上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高级管理师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 3.熟悉日常运维服务管理流程,熟练使用现有的运维服务管理工具,熟悉各系统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统筹安排能力。 |
2 |
系统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
1.负责受理客户申告的故障事件,负责故障源定位,并在限定的时间内解决。遇到无法解决的故障则及时升级并协调资源跟进,直至故障解决。 2.补丁升级、更换及硬件维护;定期对服务器硬盘进行整理,清除缓存或垃圾文件,定期保存检查系统日志;服务器安全防护,定期检查杀毒软件,查杀木马,修复系统漏洞;网络故障维护,确保网络联通性。 3.负责处理交通统计与GIS数据服务的具体事宜。 4.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其他任务。 |
1.具有2年以上IT工作经验。 2.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相关的专业知识。 3.在指定的重大活动或者节假日等需要现场技术支持和保障时,接到事先3天的通知后按要求派1名工程师到指定地点进行7*24小时现场技术支持和保障。 |
3 |
客服人员 (项目组成员) |
专职负责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的工单处理工作,包括: 1.协调资源,受理、解决服务请求以及对服务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确保服务请求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其他任务。 |
1熟悉交通运输系统行业分工。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承诺书,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3.2服务方式
3.1.1.驻场服务(评标指标项20)
★为确保服务具有快速响应和及时解决事件的能力,本项目需派遣6名专职专用工程师,驻点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按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服务工作。驻场人员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包括驻场管理人员(负责调度协调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支持保障)、非工作时段应能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无偿加班,采购方所需各类人员均可保证在1小时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开展技术支持服务。
★中标人需要在招标公司发布中标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驻点人员进场。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采购人利益损失的,中标人需要按照中标金额的10%进行赔偿。
★合同签订后,驻点人员首次试用期10天。试用期内,驻点人员无法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的,中标人应立即对驻点人员进行更换。更换后第二次10天试用期内仍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利益损失的,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10%进行赔偿。
投标人须提供驻场人员承诺书,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3.1.2电话咨询(评标指标项21)
★在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运行期间,应向所有运行维护服务对象提供电话热线,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在5*8小时工作时间内设置1路专人值守的热线电话,轮流接听内部的服务请求,并记录服务台事件处理结果;在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设置1路7*24小时接听手机热线,用于解决系统内部的技术问题以及接听处理有关情况,并在30分钟内响应。
3.1.3远程服务(评标指标项22)
运维人员电话无法诊断与解决问题时,服务对象可向运维人员提出远程服务申请,运维人员应在15分钟内响应,通过远程软件提供在政务外网上的远程服务,解决客户的相关问题;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5天内完成故障处理,同时记录远程服务处理结果。
3.3培训服务(评标指标项23)
应承诺根据采购方的需求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3.4验收(评标指标项24)
服务执行半年及服务执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各出具一份工作报告给采购人。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GIS数据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验收
(1)随时根据交通部要求,按照省交通厅指示,为省公路中心、省高速集团、省港航中心等相关单位提供GIS技术支持,协助其完成相应数据处理工作。
(2)协助省交通厅开展交通系统内外单位数据申请和对接工作,包括数据处理和办理交互手续。
3.4.2交通运输统计数据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验收
(1)按照周期完成《XXXX年1-XX月份全省公路水路运输生产情况分析》报告编制。
(2)完成《2023年度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编制
(3)按照周期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报部工作。
(4)完成交通统计数据处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汇总、系统软件技术指导等工作。
3.4.3交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验收
(1)按照周期完成一套表月报、季报、年报报部工作。
(2)按照月度完成公路客运、城市客运、道路货运、港口经营、水路运输名录库更新工作。
3.4.4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
(1)提交系统运行维护报告。包含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福建交通行业信息信息服务网站、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交通建设行业现场检查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福建省交通信用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情况;系统漏洞修补情况;数据汇聚过程产生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2)按照月度定期提供巡检报告。巡检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提供系统,包含系统环境检查、使用情况调查等。
(3)按照月度定期提交系统监控报告。从应用系统运行层面,每天定时定点对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及稳定性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应用系统平稳运行,主要监控系统运行状态、用户在线状态、数据上传及交互状态等,
3.5考核标准(评标指标项25)
考核办法满分为100分,由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按每个运维周期评定技术服务考核。该分数将作为服务费用支出的依据之一。考核分数高于90分,支付100%服务费;考核分数80-90分,支付80%服务费;考核分数70-80分,考核分数60-80分,支付60%服务费。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不支付本周期服务费。
考核参照指标如下表:
类别 |
服务内容 |
评估标准 |
总分 |
现场服务 |
日常工作 |
要求进行的系统运维工作,而运维方人员未按计划完成,或实施质量未达要求的,由中心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扣分,每次扣5分;(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要求以邮件为准);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非运维方能解决的困难,则需向中心反馈,并申请延长故障解决实际,否则视为未按计划完成工作。 |
30 |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心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巡检报告等相关服务报告的,每次扣5分。 |
|||
若由于运维方人员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最终导致故障爆发的,视故障严重程度,每次扣5分。 |
|||
人员管理 |
中心对运维方人员不满意并提出书面投诉,每次扣10分。 |
20 |
|
运维方未按中心要求完成现场培训,每次扣10分。 |
|||
应急管理 |
IV级情况。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技术功能、安装或配置咨询,或其他显然不影响业务的预约服务等开发故障工作。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处理方案,5天内完成开发或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
35 |
|
III级情况。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业务系统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48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
|||
II级情况。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部分业务功能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24小时内完成开发或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0分; |
|||
I级情况。属于紧急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崩溃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要求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1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运维方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5分; |
|||
工作态度 |
对交办的合理任务应执行,有较强的工作积极性与良好的工作态度,发现一次合理任务拒不执行,一次扣10分;发现一次工作推迟(属运维方原因),一次扣5分; |
15 |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8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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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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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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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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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项目运维服务期满后,服务各项内容均按照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完成,项目整体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一同进行项目整体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并负责在项目阶段性验收时将运维相关技术、资料等文档装订成册交付采购人。中标人必须在提起验收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若中标人未按上述期限完成验收,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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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服务执行完毕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整体验收,支付50%(根据技术服务考核情况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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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8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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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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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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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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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服务执行半年后,服务各项内容均按照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完成,项目整体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一同进行阶段性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并负责在项目阶段性验收时将运维相关技术、资料等文档装订成册交付采购人。 2、期次2,说明:项目运维服务期满后,服务各项内容均按照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完成,项目整体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一同进行项目整体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并负责在项目阶段性验收时将运维相关技术、资料等文档装订成册交付采购人。中标人必须在提起验收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若中标人未按上述期限完成验收,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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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服务执行半年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阶段性验收,支付30%(根据技术服务考核情况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服务执行完毕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整体验收,支付40%(根据技术服务考核情况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采购包2: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2.2.本招标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项目的维保技术服务进行部分调整。2.4.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2.5.中标人企业、公司财务资料中应对其参与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显示明晰的经济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