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全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防灾减灾能力,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司关于推进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防行函〔2021〕74号)、《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负责开展全省167个县(区)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报告编制。省林草局组织协调各级林草部门提供报告编制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
石家庄市(22个):平山县、灵寿县、鹿泉区、行唐县、井陉县、赞皇县、长安区、新华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高邑县、深泽县、辛集市、新乐市、井陉矿区、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无极县、桥西区、裕华区。
张家口市(16个):赤城县、涿鹿县、崇礼区、蔚县、怀来县、尚义县、沽源县、康保县、怀安县、宣化区、阳原县、万全区、张北县、桥东区、桥西区、下花园区。
承德市(11个):丰宁县、隆化县、承德县、围场县、兴隆县、平泉市、滦平县、宽城县、双滦区、双桥区、鹰手营子矿区。
唐山市(14个):遵化市、玉田县、丰润区、滦州市、迁安市、迁西县、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路南区、路北区。
秦皇岛市(7个):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山海关区、抚宁县、北戴河区、昌黎县、海港区。
保定市(21个):易县、阜平县、涞水县、唐县、曲阳县、满城区、涞源县、顺平县、清苑区、徐水区、定兴县、望都县、蠡县、博野县、涿州市、定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高阳县、竞秀区、莲池区。
邢台市(18个):信都区、临城县、内丘县、沙河市、任泽区、隆尧县、巨鹿县、广宗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襄都区、南和区、柏乡县、平乡县、宁晋县、新河县、南宫市。
邯郸市(18个):涉县、峰峰矿区、武安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永年区、磁县、馆陶县、魏县、临漳县、肥乡县、曲周县、广平县、成安县、大名县、邱县、鸡泽县。
廊坊市(10个):三河市、安次区、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香河县、大城县、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霸州市。
沧州市(16个):运河区、青县、东光县、海兴县、吴桥县、泊头市、任丘市、河间市、沧县、献县、肃宁县、新华区、盐山县、南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黄骅市。
衡水市(11个):桃城区、冀州区、武邑县、武强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深州市、枣强县、饶阳县。
雄安新区(3个):雄县、安新县、容城县。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程,开展县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报告编制工作,县级评估区划报告编制要与省、市两级评估区划成果相对应一致,有机衔接,确保全省各县(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报告成果的科学性、完整性、连贯性、一致性,符合河北省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国家对评估区划成果有新要求的,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省林草局结合全省防火工作实际需求,对评估区划成果有新要求,按省林草局要求执行。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程,开展县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报告编制工作,若国家对评估区划成果有新要求的,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主要标准如下:
1、《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2、《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技术规范》;
3、《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
4、《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
5、《森林火灾防治区划技术规范》;
6、《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7、《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技术规范》;
8、《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
9、《草原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
10、《草原火灾防治区划技术规范》;
11、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行业和综合评估与区划数据需求清单(评估与区划类)修订说明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2〕8号)。
12、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普查数据与成果综合性审核技术规范评估与区划类的通知(评估与区划类)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2〕10号)。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程,完成全省167个县(区)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报告编制,并提交电子版及评估区划纸质版报告。
以《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六、付款方式
双方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