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服务需求
一、场所打造
(一)统一名称: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 8 个
城关区 8 所高校 |
兰州大学 |
西北名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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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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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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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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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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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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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
(二)统一挂牌。在各建站高校对口职能处室挂牌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校区内为就创服务驿站提供办公室,门口悬挂“就创服务驿站”牌匾。
(三)统一阵地。在各建站高校固定区域设置建设就创服务驿站综合信息发布宣传专栏、电子屏,定期发布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招聘岗位、各类活动等信息;设置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服务角”,定期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建站高校为就创服务驿站配合提供开展培训、讲座、招聘、宣传等场地。
(四)统一人员配备。县区人社部门为每个建站高校确定 1 名服务专员提供日常对接和服务,服务专员每月在工作站坐班 1 天,与高校对接、沟通、落实有关事宜,接待在校大学生各类就业创业咨询;确定 1 名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每月定时定点在就创指导咨询服务角为高校大学生提供 1 次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各建站高校确定 1 名校方代表负责做好对接、沟通、协调以及相关事宜的处理落实。
(五)统一工作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各就创服务驿站要紧盯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运行,用制度保障落实。各项制度要在就创服务驿站予以公布。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市级人社部门联合高校,及相关政府部门培育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团队,建立兰州市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库,各就创服务驿站从师资库中抽调指导老师每月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服务角”开展 1 次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求职训练营或就业指导讲座。
(二)开展供需对接招聘活动。人社部门根据高校专业设置为毕业生推荐适合岗位,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同时优先邀请高校毕业生参加兰州市组织的各类招聘会和大型人才交流会。定期组织各类线上招聘活动。每学期地方人社部门为设站的每所辖区高校至少组织 1 场次校园招聘活动。
(三)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人社部门为高校在校生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并组织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高校配合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参训学生组织、必要条件保障等工作。
(四)开展政校企互访活动。人社部门定期发布公告,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优质用人单位走进校园,进行考察访问、交流沟通。高校配合每学期组织高校师生到兰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观摩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兰创业就业。每学期地方人社部门为设站的每所辖区高校至少组织 1 次企业进校园活动和 1 次高校师生外出观摩活动。
(五)组织实习、见习和职业体验活动。人社部门每学期向地方企事业单位征集实习、见习岗位,定期推送至高校,为毕业生提供多元选择。鼓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兰州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人社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协调配合,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体验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创业观念,明确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增强毕业生留兰就业创业的信心。
(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人社部门每学期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校园活动,在高校内进行兰州市“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急需紧缺人才招引、高校毕业生进企业项目等政策宣讲提高高校毕业生对兰州市引进人才、到基层就业政策的知晓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兰州发展、到基层就业。每学期人社部门为设站的每所辖区高校至少开展 1 场次政策宣讲活动。
(七)建立就业信息互通交流平台。人社部门在高校设置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向高校推送兰州市产业发展动态、就业创业最新政策、用工需求等信息;高校每年度向地方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人数、学历专业构成等信息:
(八)共建创业孵化平台。人社部门在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工位、公共服务和创业指导,高校可在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挂牌本校毕业生创业孵化指导基地。人社部门支持高校建设校内创业孵化空间和平台,给予一定的指导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