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项目成果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后支付40%,项目成果入库平台完成后支付30%,需提供正规发票。
(3)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一、基本要求:
规划编制的深度及成果应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的总体部署以及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须满足《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村庄规划时需考虑各乡镇的设施农用地与近期须落地项目。基本要求如下:
(1)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保护好乡村的山水格局、田园风光、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优化布局、节约集约。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注重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引导乡村建设行动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3)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加强风貌引领,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4)城乡融合、补齐短板。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5)聚焦重点、公众参与。内容深度详略得当,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广泛征求意见,规划成果“上墙、上网”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规划内容应包括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村庄空间管制规划及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
(2)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开展专家论证、并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3)规划最终成果须达到录入沈阳市“多规合一”平台的要求和标准。
★三、编制地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