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窗帘、隔帘采购。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产品 |
核心产品 |
是否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阻燃窗帘(包含布带) |
5821.9355米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否 |
是 |
否 |
否 |
是 |
2 |
阻燃医用隔帘(包含布带) |
6720米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三、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2、尺寸要求
序号 |
名称 |
性能技术指标要求 |
1 |
阻燃窗帘 (包含布带) |
1、主要成分为100%聚酯纤维,遮光率(水洗前):≥98%。 ▲2、经纬密度(水洗前):经密≥170根/10cm,纬密≥225根/10cm。 ▲3、静单位面积质量(水洗前):556g/㎡±10g;厚度(水洗前):≥1.0mm。 ▲4、燃烧性能: 4.1 续燃时间:经向:0s,纬向:0s; 4.2 阴燃时间:经向:0s,纬向:0s; 4.3 损毁长度:经向≤75mm,纬向≤75mm; 4.4氧指数OI/%:≥32%。 5、悬垂性(水洗前):≥80%。 6、PH值(水洗前):6.0-7.0。 7、断裂强力(水洗前):经向:≥1800N,纬向:≥2100N。 8、甲醛含量(水洗前):未检出。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水洗前):未检出。 ▲10、防紫外线性能的判定(水洗前):UPF值≥500,UPFAV>50,T(UVA)AV:≤0.2%,T(UVB)AV:≤0.2%。 11、致敏性染料:未检出。 12、致癌染料(水洗前):未检出。 13、水洗后外观:色差<6级,起球≥4级,扭曲情况:无明显扭曲。 14、扭曲率:≤0.3。 以上技术性能指标均需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以上性能技术指标高于要求均视为满足。 |
2 |
阻燃医用隔帘(包含布带) |
▲1、成分:100%聚酯纤维。 ▲2、平方米干燥重量(主体部位)≥231g/㎡。 3、厚度(主体部位):≥0.7mm。 ▲4、燃烧性能: 4.1续燃时间:直向:≤5s,横向:≤5s; 4.2阴燃时间:直向:≤15s,横向:≤15s; 4.3损毁长度:直向:≤150mm,横向:≤150mm; 4.4:氧指数OI:≥32%。 ▲5、断裂强力(主体部位):直向:≥200N,横向:≥200N。 6、胀破强度(主体部位):≥220kPa。 7、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70%,大肠杆菌≥70%,白色念珠菌≥60%。 8、甲醛含量:未检出。 9、致癌染料:未检出。 10、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 以上技术性能指标均需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以上性能技术指标高于要求均视为满足。 |
2.1阻燃窗帘(包含布带):幅宽4米、褶皱1:2、布带宽度≥10cm.
2.2阻燃医用隔帘(包含布带):布带宽度≥10cm。
四、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招标/采购要求 |
1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
2 |
交货地点 |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
3 |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
1、验收标准:按照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 3、验收时采购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需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4 |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
1 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待本项目质量期满后且无明显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2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
5 |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
合同中约定 |
6 |
售后服务要求 |
1. 售后服务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比如破损,瑕疵等等,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具体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