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工业或零售业或批发业。
货物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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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 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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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传染病门诊住院楼窗帘、隔帘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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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地点: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交货期: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内供货并安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包括: (1) 货物的价格; (2) 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产品说明书; (3) 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和各项税费; 安装至调试正常使用发生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有货物(包含窗帘配件如滑轮,轨道,帘勾等)质保期1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免费上门更换维修,需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2、负责送货上门,安装到位并调试合格,免费培训并指导使用,保证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止。标配齐全。 3、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货物若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免费更换新产品。 4、质保期内,配件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 5、常年备有配件,接报修通知后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至少三个月内定期回访。 6、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清单。 ▲7、成交供应商不能就所成交的项目进行分包、转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分包、转包现象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验收不合格,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质保期内所有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有关产品质量(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材料缺陷)引发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八、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为需方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①货物的价格;②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③运输、装卸、调试、售后服务等费用;④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⑤安装调试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设备到货经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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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响应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þ本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响应,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验收标准: 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不接收货物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条款有约定按其约定。 三、其他 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 2、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质保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服务方案等。 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设备有1~2人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 4、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调整货物的品种或数量或尺寸规格,总价包干。 ▲6、成交供应商制作窗帘前需经采购人确认窗帘选用的面料、轨道、挂钩、布带、颜色等具体需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的窗帘数量做好详细预算。 7、供应商负责工人人身、货物存/放安全责任,验收前,货物丢失自行负责。 ▲8、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