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单位地址:乡宁县迎旭中街152号 固定电话0357-6025175
项目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13835719955
预算价:435万元 最高限价:435万元
要求事项 |
内 容 |
备注 |
一、特定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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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政策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福利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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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需求 |
(一)所需服务简要说明: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精神,以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法定数据为基础,加强人口、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生态、景观资源等方面调查,找准空间治理问题短板,明确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的方向,切实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推动县城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高质高效完成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服务范围:乡宁县中心城区范围。 (三)服务要求: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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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要求 |
(一)服务地点:乡宁县。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三)服务标准: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四)付款方式: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完成后付费用总额的30%;项目送审稿完成后付费用总额的50%;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费用总额的15%,项目报批后付费用总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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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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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项目服务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开展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应当按照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高质高效完成乡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功能优化。应有利于优化片区功能,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二)公共优先。应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优先保障并支持各类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产业。应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四)促进实施。应有利于推动规划的整体实施,实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与经营性用地的同步实施。
三、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等。
(二)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等文件。
(三)标准规范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
四、主要任务
(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五、编制步骤
(一)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
1.实地考察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现状土地的使用情况,土地权属占有情况,绘制现状图。
2.实地考察现状基础设施状况(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状况(建筑性质、建筑质量、建筑高度等)。
3.实地考察县城的周围环境,俯视县城全貌。
4.实地考察县城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拟保留的重点地区、地段与构筑物的现状及周围情况。
5.走访相关关部门。
6.实地考察县城城市概貌。
(二)方案设计阶段
1.方案比较:方案编制初期要有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比较和技术经济论证。
2.方案交流:方案提出后要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向相关部门汇报规划构思,听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就规划原则问题做深入沟通。
3.方案修改:根据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必要时做补充调研。
4.意见反馈:修改后的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再次听取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双方达成共识,转入成果编制阶段。
(三)成果编制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用地控制管理为重点,以实施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成果内容细化到规划控制指标的制定。
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两部分,其中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