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市民运动会由绍兴市人民政府主办,嵊州市人民政府承办。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市运会是绍兴市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大型综合性体育盛会。嵊州将努力践行“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理念,为充分展示嵊州良好形象,大力开发运动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价值,筹集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本届运动会,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全面提升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的品牌价值和社会效益。现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一家单位负责市场开发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的总体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参照国内市级大型综合性赛事举办的成功经验,市场开发现金目标为100万元及以上。招标方实物目标:
序号 |
名称 |
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到货日期 |
1. |
矿泉水 |
参考单价:1元。 |
5万瓶 |
按赛事分批提供 |
1.服务时间:委托协议正式签订即日起至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结束完成。
2.授权范围:独家授权,所有市场开发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自主开发及授权给其他机构。
市场开发的实物或服务是否为筹办运动会需要的实物或服务由采购人确定。
三、市场开发对象
1.开发对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
2.重点开发行业:场馆设施设备、体育器材设施、金融、保险、房地产、快消品、通讯、文化、旅游、服务业等。
四、市场开发内容
1.各分项赛事的冠名权;
2.相关活动(包括开、闭幕式及比赛期间指定活动场地等的广告计划);
3.开发层级: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官方支持单位三个层级;
4.其他商业资源开发。
五、市场开发类别
1.层级设定: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官方支持单位三个层级分别设定最低基准价位,在同一层级中因行业之间的差别,其基准价位可以有所差异,如需调整标准,需经十运会筹委会审核后批准。具体价位将在征集过程中向潜在赞助企业作出说明。
2.提供服务:不同层级将提供不同的服务,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定向征集、个案征集三种方式对意向企业进行征集。
①公开征集:公告征集通知或公开征集企业赞助意向。
②定向征集:向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发出征集赞助邀请。
③个案征集:直接与符合技术条件的企业进行征集洽谈。
4.选择标准
①企业资质:企业具有雄厚的实力,运行状况良好。
②赞助报价:企业的赞助额是最重要的选择因素。
③产品和服务保障能力:赞助实物或服务的企业能为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提供所需要的可靠的产品和技术。
④品牌影响力:企业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品牌形象与体育精神契合。
⑤营销推广能力:企业市场营销、推广能力强,愿意积极宣传和推广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
六、市场开发模式
市场开发采用代理开发方式,中标人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人负责市场开发业务联络和实施方案的具体执行。市场开发现金目标为100万元(不包含实物和服务)。
(一)完成市场开发现金目标后,现金支付比例如下:
1.市场开发现金为100万元以下的,按0%支付中标人现金;
2.市场开发现金为100万元的,按40%支付中标人现金;
3.市场开发现金为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按45%支付中标人现金;
4.市场开发现金在2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支付中标人现金。
(二)实物和服务支付比例
市场开发所获实物招标方有使用需求的,免费印制相关标识后优先提供给甲方使用,剩余实物按50%比例支付中标人;市场开发的服务项目无偿赠送甲方使用。
(三)现金、实物和服务接收办法
1.现金接收
现金赞助:企业缴纳赞助款项的,统一打入十运会筹委会指定账户并开具发票,涉税事项由中标人按税务管理办法办理。
2.实物和服务接收
实物、服务赞助:企业赞助实物和服务的,实物移交筹委会后,由筹委会向企业提供赞助凭证,涉税事项由中标人按税务管理办法办理。
(四)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
1.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 1% (人民币10000元),中标方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中标人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圆满闭幕后无息退还。
2.对违反规定或代理协议条款,超越委托代理权限或用绍兴市第十届运动会的名义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十运会筹委会将暂停或终止其代理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代理方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如对市场开发项目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代理费用及合同
1.中标人须承担赞助商现场广告及自主组织的线下活动费用,广告内容须提前交由筹委会审核,中标人在与赞助商的业务洽谈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中标人是唯一授权接受企业赞助的单位,赞助合同须提前交由十运会筹委会审核,由十运会筹委会指定单位、中标人与企业三方签订,企业直接将对应款项汇入指定账户。
(六)代理资格
1.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筹委会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代理协议赋予的权利,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2.中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且营业范围中必须包括广告业务。
3.实行中标人目标客户及目标赞助报批制度,中标人与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后,须将有关意向文件等资料报经十运会筹委会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核确认的,中标人不得擅自成交,否则十运会筹委会有权终止其代理资格,解除代理协议,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七)支付方式
1. 中标人未能完成100万元市场开发现金目标,采购人不支付任何报酬。中标人完成100万元市场开发现金目标、招标方市场开发实物目标、承诺的非现金任务、赞助款项全部到账后,现金报酬按照相应比例在所有赛事结束后一次性结算。
2.采购人使用后剩余的实物,按实际情况及约定比例结算。
(八)综合评定
十运会筹(组)委会对中标人的代理业务工作和业绩进行综合评定。
七、委托协议签订前的市场开发成果的约定
采购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市场开发委托协议前开展的市场开发成果及各运动队自发组织的市场开发成果不属于中标人本次运动会市场开发的成果,不计入中标人本次运动会市场开发目标总额。
八. 方案演示讲解
要求进行服务方案演示讲解,演示内容以PPT格式的视频方式演示(采用U盘存储),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以邮寄或现场方式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时间以具体签收或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219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8575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