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采购优选 2 家供应商,完成马坡镇 2023 年建筑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服务要求 |
01 |
马坡镇 2022-2023 年建筑垃圾清运消纳项目-第一包 |
450 |
完成顺义区马坡镇马卷村建筑垃圾暂存场内 50%的建筑垃垃圾的分拣、清运、消纳以及土地的综合治理等工作。 |
02 |
马坡镇 2022-2023 年建筑垃圾清运消纳项目-第二包 |
450 |
完成顺义区马坡镇马卷村建筑垃圾暂存场内 50%的建筑垃垃圾的分拣、清运、消纳以及土地的综合治理等工作。 |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无预付款。
本项目采用季度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可根据财政批复时间协商自行调整,中标人需按季度上报拆除项目结算报告。按照采购人内部支付流程履行审批手续,符合规定后支付中标人,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
三、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顺义区马坡镇域范围内各类建筑垃圾清运及消纳工作。
2.供应商负责将建筑垃圾(包含但不限于渣土、砖头、瓦块、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等)清运至合法消纳场所进行消纳。建筑垃圾中混杂的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由供应商自行依法依规处理。
3.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在顺义行政区域内或采取就近原则,项目实施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上报运输及消纳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4、建筑垃圾暂存点:马坡镇马卷村永安西路5号
5.安全要求
5.1供应商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涉及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清运审批、备案手续。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情况。
5.2供应商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实施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自负。运势及作业机械须符合使用安全规程,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5.3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应避免扰民,并及时处理民扰问题,应杜绝暴力作业,供应商有义务维护采购人名誉,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进行作业。供应商因作业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疏忽而导致供应商雇请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及产生得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6.文明、环保要求
6.1供应商应制定清运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清运方案规定执行。
6.2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当做好环保措施,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供应商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作业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大量扬尘。
6.3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作业出入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建筑垃圾及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避免扬尘。
6.4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若供应商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得处罚,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供应商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7.建筑垃圾清运要求
7.1清运工作实施前,供应商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应保证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供应商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7.2供应商工作人员如司机、装卸工等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作业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明确本项目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
7.3对未分类建筑垃圾分类后方可按指定路线进行清运,确保建筑垃圾集中点内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理,避免清运不彻底、不及时现象发生。
7.4供应商将建筑垃圾清运到合法消纳场所,不私倒乱卸。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外泄、不遗撒。
7.5供应商应告知采购人所用的车辆车型。适用的运输车辆需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门要求,要求封闭运输,保持沿途环境卫生。
7.6供应商需能够及时快速处理由采购人派发的环境卫生类事件以及需要进行突击整治的环境类相关工作,接到任务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集中点进行作业,并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出应急预案。
7.7供应商应负责垃圾清运前、清运中、清运后照片资料留存,并标注时间、地点、车次、车型等基本信息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
7.8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出现2次(含)市级曝光或3次(含)区级曝光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7.9采购人只负责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费用,其他如人员的食宿、保险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工伤等事故以及在清运、运输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采购人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安全管理不力的权力。
7.10供应商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如不听从采购人的合理工作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11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由供应商承担维护和保养义务,保证车辆状况满足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需,如供应商未及时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维护而造成不能满足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需求,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7.12供应商应确保有足够的车辆保障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开展,供应商雇佣
(租赁)的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7.13供应商车辆在清运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14消纳地点:具有消纳资格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8.人员管理要求
8.1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必须保证其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应负责作业现场的管理,保证本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8.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供应商应在一周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到岗。
8.3供应商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9.其他要求
9.1由于本项目工作的特殊性,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时间,供应商应以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时间为准。
9.2夜间清运时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遇高考、两会、国家庆典或重大活动,供应商有义务制定妥善措施,高效完成采购人委托工作,相关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3紧急任务:如采购人提出紧急清运任务,供应商应确保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清运工作。
9.4供应商派驻工地人员由其自行管理,工地工人的防护装备、交通运输及食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由供应商负责办理工地工人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9.5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任何由于不了解项目现状、工作内容、项目难易等提出的索赔。
9.6供应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工服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因未按国家规定,有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二)服务标准
1.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及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场内应设立安全警告牌等,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自觉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3.遵规守纪,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运输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得造成交通堵塞,无道路遗洒。
4.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
5.现场管理做到无疏忽、无漏洞(超出可控范围应及时报告)。
6.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应迅速做出判断及正确反应。
7.建筑垃圾的处理应到合法消纳场所进行处理,不得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其他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专业回收。
四、适用标准
1.《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2.《北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3.《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
4.《北京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北京市建筑垃圾分类消纳管理办法(2019暂行)
7.《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8.《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9.《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
1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本市环保要求,以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示、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T0117-2014)。
1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最新的法规为准。
五、验收标准
按照区镇两级相关要求,建设用地拆除后场光地净、地面平整、没有渣土和垃圾,符合第三方验收标准。
六、投标报价
1.最高限价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特点,拆除违章产生地建筑垃圾数量无法准确估算,因此,本项目采用总价和综合单价“双价控制”的方法设置最高限价,其中:第01包和第02包每包次总价最高限价为450万元,每包次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标准见下表: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表
序 号 |
分项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 (元) |
1 |
渣土运输 |
1. 工作内容:收集、攒堆、分拣、装车、清扫场地、建筑垃圾外运; 2. 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等; 3. 建筑垃圾外运及运距:20 公里以内 4.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且满 足规范要求。 |
吨 |
1 |
37.10 |
3 |
渣土消纳 |
1. 建筑垃圾消纳 2.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且满足规范要求。 |
吨 |
1 |
45 |
合计(元/吨) |
82.10 |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场地狭小费、二次搬运、冬雨季措施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部保险费、运输费、消纳费、卫生防疫、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市场和政策等风险,按照第七章“投标分项报价表”
要求自主报价。
★4.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含各分项价格及分项合计价格)报价均不得超过(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5.为方便评审,各分项工程量暂按1个计量单位统计,由此计算得到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82.10元/吨)和投标人同口径报价结果仅用于本次价格评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与中标人分项中标价格之积结算。
七、偏离
1.本章加注“★”或字体加粗的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全面响应。
2.除实质性内容以外,允许投标文件产生偏离,但应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如有),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加以说明。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共划分2个采购包,各投标人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采购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需要具有专业人员及清运车队用以保证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