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
17 号)和《贵州省开展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方案》(黔环通〔2019〕100 号)文件要求。2023 年拟开展贵州省重点流域乌江流域(安顺、六盘水、铜仁、黔南、黔东南) 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乌江流域(安顺、六盘水、铜仁、黔南、黔东南)重要支流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的排污口。
工作范围:以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环办执法函[2019]268 号)文件为指导,结合本省实际,按照流经市(县、区)中心城区、人类活动聚集区域、工矿企业分布等选取原则,在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选取了 136 条乌江流域重要支流,并按照《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
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 1233-2021)确定飞行范围。无人机航空遥感面积共计约 4947 平方公里。
三、技术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
(环办执法函[2019]268 号)文件、《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
1233—2021)》、《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 1234-2021)》、
《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针对航飞及解译具体提出以下要求:
1、飞行作业要求:
航线一般沿河流、海岸线等方向敷设;
航向覆盖超出作业边界线不少于两条基线,旁向覆盖超出作业边界线不少于像幅的 50。
飞行作业需避免大雾等能见度低,地表植被和其他覆盖物(如积雪、洪水、扬尘等)的不利影响;
飞行作业需在正午前后 3 小时内作业;
不同地形太阳高度角要求,平地>20°,丘陵地>30°,山地>45°。
航迹控制精度的偏航距<±10 米,航高差<10 米; 航向重叠度一般为 60-80 ,最小不低于 53;
旁向重叠度一般为 30-60 ,最小不低于 25。
成像载荷需全画幅及以上数码航摄相机。
2、影像拼接处理要求:
数字正射影像实际空间分辨率优于 0.1 米;
影像需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 能辨认出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
影像需无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 曝光瞬间造成的像点位移<1.5 个像元;
影像拼接需无模糊、重影、错位、扭曲、变形、拉花、脏点、漏洞、同一地物色彩反差不一致的现象。
3、热红外成像要求:
热红外成像范围:飞行范围内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水系岸线; 热红外传感器像素需不低于 640×480;
温度测量范围需不小于-10~100 摄氏度;
热红外传感器灵敏度(温度分辨率)需不大于 0.2 摄氏度; 测温精度需在±2 摄氏度范围之内;
热红外成像产品需为照片,格式需 JPEG 或 TIFF,与飞行 POS 数据编号一致。
4、信息解译要求:
依据区域地貌、产业分布、水系特征等信息,重点结合排污口的纹理、形状和邻近水域水体颜色,建立排污口解译标志;
根据无人机影像特征、解译标志、地理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通过目视解译提取所有排污口,将排污口定义为点 Shapefile 矢量文件,属性表中添加排污口基本信息,包括编码、行政区代码、省级行政区、地市级行政区、经度、纬度等。
5、数据提交要求
飞行范围为 Shapefile 格式矢量文件; 飞行记录表为 FDF 格式;
相机检验参数报告为原版电子扫描件;
飞行 POS 数据的编号需与原始影像编号一致,包括 6 个外方位元素和获取时间等;
影像原始数据的格式需 JPEG 或 TIFF,并统一编号; 数字正射影像产品为 IMG 或 GeoTIFF 格式;
数字正射影像产品精度报告为 PDF 格式;
排污口专题信息产品为 Shapefile 格式矢量文件;
数字正射影像和 Shapefile 格式矢量数据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四、提交成果
1.服务内容中要求飞行区域的无人机航拍影像;2.入河排污口疑似清单;3.对有关市(州)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技术审查。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组织
提供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等详细资料。
(注: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以上信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约定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质量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六、投标有效期
90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七、其他要求
1.采购单位保留签约后对服务内容变更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对服务内容修改、变更给予充分配合,并及时调整方案。
2.中标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提交服务成果;现场踏勘由中标方根据采购人的项目要求自行负责踏勘,必要时采购人员可以安排提供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必要时采购人可以安排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