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内容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专有技术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1: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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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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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度实时监督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
1.对全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度实时监督评估工作技术归口,负责大纲编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4个设区市、部分县(市、区)和标项2工作人员等)、全区年度总报告编制,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区年度总报告进行预审。 2.对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河池、百色、贺州等7个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2023年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入库申报、项目计划下达、开工、实施、完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评估,分别编制前述7个设区市年度分报告并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前述7个设区市年度分报告进行预审。 3.对前述7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4.每月(或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准确向采购方提供监督评估情况报告(或监督评估阶段情况汇报等)。 5.协助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对监督评估工作提供后续服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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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实时监督评估。 1.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及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对项目入库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入库项目满足资金安排的要求,监督指导项目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时申报项目入库。 3.监督项目县按时下达计划。督促项目县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按时下达项目计划。 4.监督项目县填报完善项目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在广西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5.监督项目县按期开工建设。根据工作节点做好工作预警,提醒督促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6.监督项目规范实施。重点监督指导项目县抓好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 7.监督项目县如期完工并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 8.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效益评估。 9.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具备开展监督评估所需技术力量,参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 2.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或抽查核验。 3.熟悉广西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并能运用系统开展相关基础工作。 4.收集整理监督评估工作全过程档案材料。 (三)特殊要求 1.根据采购方需要协助采购方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为采购方开展后期扶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至2024年4月期间,成交人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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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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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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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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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质量保质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人质量问题遇到返工或补做情况的,成交人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返工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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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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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7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3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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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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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督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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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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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
标项2: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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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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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度实时监督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
1.对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玉林、来宾、崇左等7个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2023年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入库申报、项目计划下达、开工、实施、完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评估,分别编制前述7个设区市年度分报告并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前述7个设区市年度分报告进行预审。 2.对前述7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3.每月(或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准确向采购方提供监督评估情况报告(或监督评估阶段情况汇报等)。 4.协助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对监督评估工作提供后续服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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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实时监督评估。 1.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及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对项目入库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入库项目满足资金安排的要求,监督指导项目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时申报项目入库。 3.监督项目县按时下达计划。督促项目县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按时下达项目计划。 4.监督项目县填报完善项目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在广西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5.监督项目县按期开工建设。根据工作节点做好工作预警,提醒督促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6.监督项目规范实施。重点监督指导项目县抓好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 7.监督项目县如期完工并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 8.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效益评估。 9.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具备开展监督评估所需技术力量,参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 2.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或抽查核验。 3.熟悉广西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并能运用系统开展相关基础工作。 4.收集整理监督评估工作全过程档案材料。 (三)特殊要求 1.根据采购方需要协助采购方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为采购方开展后期扶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特殊要求 1.根据采购方需要协助采购方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为采购方开展后期扶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至2024年4月期间,成交人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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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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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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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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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质量保质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人质量问题遇到返工或补做情况的,成交人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返工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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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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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7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3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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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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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督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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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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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