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基准地价是我国法定公示地价,需定期确定并公布,是宗地评估、地价管理和有关税费确定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一般3年一更新。溆浦县上轮基准地价评估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至今已超过3年,应迅速部署开展更新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等最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溆浦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溆浦县自然资源局现计划全面启动溆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工作范围与对象
(一)工作范围
本次更新范围为溆浦县城区及溆浦县所辖除卢峰镇以外的17镇7乡的国土空间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17镇:大江口、思蒙、观音阁、均坪、双井、祖师殿、低庄、深子湖、桥江、三江、水东、统溪河、两丫坪、北斗溪、龙潭、黄茅园、葛竹坪;7乡:舒溶溪、油洋、小横垅、淘金坪、中都、沿溪、龙庄湾。
(二)评估对象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评估对象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溆浦县自然、经济、社会状况及上轮级别划分的结果,对溆浦县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进行调整;
(二)在划定土地级别的基础上,分别更新溆浦县的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级别基准地价,并测算商服用地路线价;
(三)根据各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溆浦县的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四)对乡镇首先进行分等,在分等的基础上再对乡镇进行定级,经过测算,得出各乡镇的基准地价。
(五)研究制定成果应用方案。根据土地市场管理需要,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导向要求,探讨研究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在土地市场管理、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土地租赁、土地收购等方面具体的应用方案或地价调控与管理政策建议。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要求
溆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履行听证程序,并将听证后的成果提交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检查,申请验收。
(二)质量要求
本项目须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08-2014)及国家有关地价评估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编制,需及时提交技术成果并保证成果验收合格。
五、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
1、溆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2、溆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3、溆浦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二)图件成果
1、溆浦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图;
2、溆浦县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图;
3、溆浦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图;
4、溆浦县乡镇商服用地路线价图。
(三)表格成果
1、溆浦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溆浦县乡镇基准地价表;
3、溆浦县城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4、溆浦县乡镇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5、溆浦县城区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
6、溆浦县乡镇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
(四)数据库成果
上述文本、表格成果的电子文档和图件成果矢量数据库。
六、服务要求
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
七、其他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磋商文件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