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关于榆横工业园区等8个项目考古勘探实施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满足基本建设勘探需求,切实有效保护好地下文物遗存,充分利用各方人才和勘探技术力量,积极开展相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考古勘探工作。
二、项目概况
1、2022年第二采气厂神24站一庙梁清管站榆阳区段管线项目,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榆阳区,管道总长35公里,宽4米,占地面积140000平方米。
2、第二采气厂神21站至神13站集气支线工程管线建设项目位于神木市,管道总长53.12公里,宽6.0米,占地面积318720平方米。
3、第二采气厂神木二处至冀东神木三处联络线(榆阳区)工程管线建设项目位于榆林市榆阳区,管道总长28.2公里,宽6米,占地面积169200平方米。
4、榆横工业园区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该项目位于榆横工业区,工业区位于榆林市域中部,市区以西,地跨榆阳区和横山区,包括榆阳区芹河镇、横山区波罗镇局部、横山区白界镇等,总面积914平方公里。其中榆横工业园区东到定沙路-包西铁路-榆溪河,南到榆横大道,西到榆横大道-马横路-大西沟-铁路专用线,北到铁路专用线-纬七路-榆马大道,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总面积约167km²,工业园区涉及榆阳区及横山区两个行政区划,用地面积共计168平方公里。
5、2022年第二采气厂绥德天然气处理厂外输管道第二标段管线建设用地考古勘探,该项目位于榆阳区境内,管线长14.452公里,宽6米,占地面积86712平方米。绥德处理厂外输干线,管径规格DN711,管线在绥德境内全长22.78km,起点为义合镇薛家渠村的绥德处理厂,向西北方向敷设,顶管穿越吉四路、冯义路,大开挖穿越黄河支流坑镇河,终点为横山区境内的三皇庙清管站,管线作业带宽度16m、15m,布置穿越河流公路施工场地4处,布置临时道路1处长度408m。
6、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米7-米9集气支线(绥德县段)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绥德县境内,管线长10.5公里,宽4米,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米7集气站-米9清管站集气支线,管径规格DN323,管线全长10.62km,起点为吉镇新任家沟的米7集气站,向东向敷设,顶管穿越吉四路、冯义路,定向钻施工穿越黄河支流坑镇河,终点为吉镇吉镇村的米9清管站,管线作业带宽度8m,布置表土堆放场11处,布置穿越河流公路施工场地4处,布置临时道路1处长度230m。
7、2022年第二采气厂711B段(绥德县)管线建设用地。该项目位于榆林市绥德县境内,管线总长29公里,宽6米,占地面积174000平方米。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绥1—1干线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绥德县境内,管线长24.252公里,宽6米,占地面积145512平方米。绥1-1干线,管径规格DN508,管线全长28.30km,起点为吉镇吉镇村的米9清管站,向南向敷设,顶管穿越冯义路,终点为义合镇薛家渠村的绥德处理厂,管线作业带宽度18m、15m,布置穿越河流公路施工场地3处,布置临时道路1处长度367m。
此次考古勘探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目标:一是了解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文物资源的分布与保存状况,二是须准确详尽的探明项目用地范围内可能埋藏的古遗址及古墓葬等,从而为后续文物发掘、保护展示与利用等提供基础资料,并为项目建设规划等提供前期决策依据。
三、工作要求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严格实施,应结合传统勘探手段,科学、高效的获取地下文化遗存信息。
1.勘探单位应确定专门的负责人(具备文物相关职称)、探工(提供探工证)、测绘员、资料员等组成,做到科学组织、分工明确。
2.勘探工作实施前,应制定科学、详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技术路线、人员分工和职责、工作进度、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考古勘探工作计划是考古勘探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3.对勘探出的遗迹要详细测量和准确记录。测量设备包括全站仪、RTK等,采用数字化技术记录时,应配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及时记录、存储和处理所获数据。
4.勘探单位实施勘探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有勘探单位统一标识,佩戴工作证。工作证(牌)上应注明勘探单位、姓名、职务、工种等信息,并附本人照片。勘探装备、测绘装备、工地车辆及临时设施上应设置明确的勘探单位标识。勘探工地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围挡,说明作业区域范围、勘探工作基本信息和危险地段等。
5.工作开始前,勘探单位应根据《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确定勘探分区与勘探单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控制点,设置勘探坐标原点,构建测控系统,以保证测绘数据与城乡规划坐标系统相对接。
6.勘探工作实施前,应明确布孔方法与勘探孔距。并绘制勘探区域探孔布设平面示意图,作为工作依据及检查验收的必备材料。
7.勘探应根据地形地势采用等距梅花状布孔法,探孔应错列分布。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梅花点进行勘探工作,以准确掌握地下遗存分布情况。
三、勘探作业:
1.勘探单位应按照勘探工作计划,对勘探区域进行普探和重点卡探,并科学研判地下遗存类型。探孔深度应到达原生地层,重要遗迹应尽量减少穿透式勘探。
(一)普探
1、普探是在勘探区域内逐行勘探,提取土样并记录。
2、探孔应排列规整,土样依次摆放整齐。
3、探孔记录应包括各堆积层距离地面的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状况研判结论等。
4、发现遗迹现象时,应现场在探孔布设图上标注记号。
5、探孔内文物标本采集和样品采样时,均应以探孔为出土单位登记,采集或采样标签应填写规范。
6、应选择最能够反映堆积特征、有利于研判遗迹单位性质的探孔作为标准探孔。标准探孔除进行文字记录外,须现场留取图像清晰、色彩真实的探孔土样的照片记录。
(二)重点卡探
1、发现重要遗迹现象时,应进行重点卡探,进一步掌握遗迹形制,探明堆积范围、厚度。
2、堆积特征清楚、明确的大型夯土建筑遗迹等,应重点确认夯土遗存,以少量探孔进行穿透式勘探,了解遗迹堆积和叠压状况。
3、古墓葬应探至墓口,重点确定墓葬开口形状,尽量少的探孔数量确定深度信息。
4、重要遗迹应布设“十”字形排孔,了解遗迹的纵、横剖面及堆积情况。
5、重点卡探的所有探孔及堆积信息,均应标注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
(三)遗迹研判
1、应根据遗迹形制、土样、提取物性状等,初步分析遗迹类型、性质,现场记录研判结果。
2、记录内容应包括分布范围(含涉及探孔编号)、埋藏情况(距现地表深度和开口层位)、形制结构、堆积状况(含与相关遗迹关系)、保存状况等,绘制平、剖面图。
3、土样中包含物或遗迹形制特征明显时,应初步判断遗迹年代。遗迹单位确认后,应及时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标注遗迹单元的平面形制。
(四)遗迹编号
经考古勘探发现、并初步确认的遗迹单位,应以勘探分区为单位统一编号。
(五)堆积记录
1、勘探过程中,应做好地层堆积描述和遗迹单位记录。
2、探孔记录应以勘探单元为单位,采用表格形式。内容应包括勘探分区、勘探单元、探孔编号、探孔三维坐标、地层堆积(包括距现地表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性质、采集遗物等)等。
3、探孔地层堆积特性的判断和描述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土色。描述顺序依次为土色的深浅、色调、主色。
(2)土质。一般分为黏土和淤泥(土)。根据土中包含物颗粒状况,又可以分为粉沙(直径小于0.1毫米)、细沙(直径0.1-0.25毫米)、粗沙(直径0.25-2.0毫米)、砾石/卵石(直径大于2.0毫米。细砾2-64毫米,粗砾64-256毫米)等。
(3)致密度。判断土壤致密程度,包括疏松、较疏松、较致密、致密等。判断参考标准为:疏松——非常轻易用手碾碎;较疏松——较容易用手碾碎;较致密——需用力才能用手捻碎;致密——几乎无法用手捻碎等。
(六)文物标本采集
采集文物标本时,应以探孔为单位,准确记录文物标本被发现时的三维坐标信息,并说明埋藏环境。采集的文物标本应在工作完成后连同各项资料及时移交至基建考古办公室。
(七)测绘成图
1、(一)应在既有测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全站仪或RTK等测绘仪器测量遗迹单位,并绘制勘探区域平面图。
(二)测绘图须注明图名、图号、比例、绘图者、审定者、绘图日期、图例、方向等必要说明。
2、勘探单位要严格执行勘探工作标准与要求,规范各类图文记录,注意做好确保勘探信息保密工作。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勘探工作验收合格后,劳务协作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业务办提交有勘探单位盖章的正式文本一式三份、《考古勘探报告》电子版、及相关勘探资料等。
2、提供有关勘探地点的详细电子版资料,图纸包括测绘地形图、遗迹分布总平面图、重点或代表性遗迹平剖面图等;照片包括勘探前地貌、布孔照、重要遗迹现场照、每天工作照片等,重要遗址需要高空照;
3、提供勘探区域的GPS坐标、勘探范围的地理坐标;
4、勘探报告需详细、规范,符合国家文物局新颁布的《田野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
5、勘探资料包括工作日志、考勤表、遗迹登记表、重点遗迹平剖面图、勘探区域总平面图、勘探工作照片等。
五、验收时要求
1、勘探要求。能够了解和记录遗迹位置、范围、形制结构、堆积状况,遗址性质和价值的研判准确、科学。
2、记录要求。图文资料、影像记录、基础数据等齐备、规范,编写完成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3、布孔要求。一般情况下,布孔密度为1米×1米梅花状孔网。
4、深度要求。普探以探至生土为止。如发现遗迹,以能够确定范围边界、遗迹表面(或开口)埋藏深度和自身堆积厚度(或深度)为止。
5、验收合格后,勘探单位应组织人员将所有探孔用素土或纯净沙土回填、夯实。
六、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2017年度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当地的地理条件、地下遗存埋藏状况,结合传统勘探手段,获取地下文化遗存信息,确保文化遗产不受破坏。
2、普探布点间距1米,加点位置偏差<10厘米,深度为天然原始土层以下20厘米。勘探出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古文化遗迹应有明显的地面标记。
3、对勘探出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做好绘图、照相、测绘、定点等工作,重要或代表性遗迹单位应有平剖面图。
4、勘探工期20个工作日。
5、报告编制时间:完工后5个工作日。
四、勘探面积
N1标段(榆横工业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勘探区域为:榆横工业园区项目,勘探面积:168平方公里;
N2标段(绥德县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勘探区域为: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绥1—1干线工程建设项目(绥德县)、2022年第二采气厂711B段(绥德县)管线建设用地、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米7-米9集气支线(绥德县段)建设项目,勘探面积为项目实施区域全面积;
N3标段(榆阳区及神木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勘探区域为:2022年第二采气厂神24站一庙梁清管站榆阳区段管线项目、2022年第二采气厂绥德天然气处理厂外输管道第二标段管线建设用地考古勘探(榆阳区)、第二采气厂神21站至神13站集气支线工程管线建设项目(神木市)、第二采气厂神木二处至冀东神木三处联络线(榆阳区)工程管线建设项目,勘探面积为项目实施区域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