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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桥镇绿化、公厕及河道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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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010000589507 发布时间:2023-06-01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藤桥镇绿化、公厕及河道养护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采购人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藤桥镇绿化、公厕及河道养护项目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河道保洁、公厕、灭杀苍蝇及虫类、防臭和除臭、渠沟保洁,公园、绿地,公厕维养等内容,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及采购人业务要求为准。

2、 具体维护范围

2.1、藤桥镇公厕、公园绿地及河道保洁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藤桥镇公共厕所清扫、保洁、维护管理;

2)藤桥镇公园绿地、花坛、绿化带等维护;

3)河道保洁(具体保洁范围详见河道保洁条款);

4)藤桥镇范围内清理河面漂浮物(包括浮萍杂草)、树枝、障碍物及河滩垃圾等相关的保洁服务工作;

5)服务期间,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街道实际需求为主);

6)其他跟藤桥镇绿化、公厕及河道维护有关

序号

河段名称

长度(km)

平均河宽(m)

涉及村

1

岙底河

9.01

38.9

江心田村、丁埠头村、小岙村、呈岸村、樟村村、垟岸村

2

潮埠河

2.2

8.4

潮埠村、枫林岙村

3

大厂溪

1.209

11.2

呈岸村、江池村

4

大潭溪

2.2

6.2

大潭村、潮济村

5

埭马溪

2.48

9.46

埭马村

6

底垟河

0.47

9

底垟村

7

方隆河

2.21

9

方隆村

8

黄山前溪

2.3

4.6

坑古村、大塘村、上埠头村

9

坑底溪

0.72

10.8

呈岸村

10

林山溪

1.8

8

林山村

11

马石厂河

1.1

7.3

金马村

12

南雅河

1.13

3.45

桥上村、雅漾村

13

沙大底河

0.8

7.7

枫林岙村

14

山学塘河

0.6

14.18

樟村村

15

石坑溪

1.9

8.6

吊降村、江心田村

16

戍浦江

9

58.5

大潭村、潮济村、上埠头村、南岸村、北岸村、上寺西村、后垟村、垟岸村、山岸村、方隆村、营上村、戴宅村、外垟村

17

西湾溪

0.47

6.59

西湾村

18

小岙溪

0.95

8.5

小岙村

19

新村溪

1.2

6

新村村

20

新塘河

6

14.4

下庄村、埭马村、山根村、油岙村、樟村、金马村

21

油岙溪

1.9

9.7

油岙村

22

樟村河

1.3

8.5

金马村

23

周师湾河

2.2

7.7

上寺西村

24

戴宅河

1.2

13.3

戴宅村、下岸村

25

岭下河

1.4

7.7

岭下村

26

龙泉头河

1.13

12.2

戴宅村

27

前林河

2

12.3

前林村、下巨村

28

上岸河

0.75

12.3

下岸村

29

上桥河

1.77

15.37

上桥村

30

外上沈溪

0.77

7.2

竹桥村

31

西山头溪

1.66

2.9

上桥村

32

小学河

0.35

1.2

支岙村

33

洋心河

0.88

13.7

外垟村

34

营上河

0.26

22

营上村

35

支岙溪

1.35

12.7

支岙村

36

竹桥河

2.1

12.23

竹桥村

 

 

 

 

 

公厕保洁一览表

序号

区域

街道(镇)

公厕名称

地址

标准公厕等级

1

鹿城区

藤桥镇

林山新村

林山村村口

星级公厕(必须有人驻守)

2

鹿城区

藤桥镇

林山新村

原新村办公楼对面

A

3

鹿城区

藤桥镇

潮济村

潮济溪源路口

A(重点区域,必须有人驻守保洁)

4

鹿城区

藤桥镇

潮济村

前村坎头边

A

5

鹿城区

藤桥镇

雅漾村

大桥边

星级公厕(必须有人驻守))

6

鹿城区

藤桥镇

雅漾村

原桥上村办公楼后侧

A

7

鹿城区

藤桥镇

南岸村

藤桥菜场

A(重点区域,必须有人驻守保洁)

8

鹿城区

藤桥镇

南岸村

藤桥休闲广场

A

9

鹿城区

藤桥镇

上埠头

沿步路

A

10

鹿城区

藤桥镇

上埠头

文化中心

A

11

鹿城区

藤桥镇

大潭村

大潭大桥桥头

星级公厕(无需驻守))

12

鹿城区

藤桥镇

大潭村

祠堂左侧

2A

13

鹿城区

藤桥镇

镇南村

镇南文化礼堂边

A

14

鹿城区

藤桥镇

镇南村

坑古殿边

A

15

鹿城区

藤桥镇

石埠村

公交车站口

A(重点区域,必须有人驻守保洁)

16

鹿城区

藤桥镇

石埠村

马鞍山

A

17

鹿城区

藤桥镇

江池村

江池村三洲岭脚

A

18

鹿城区

藤桥镇

油岙村

办公楼旁

A

19

鹿城区

藤桥镇

石垟村

小学边

A

20

鹿城区

藤桥镇

山河村

原陈良村老人协会边

A

21

鹿城区

藤桥镇

后垟村

垟塘路

A

22

鹿城区

藤桥镇

姜村

原金马办公楼旁

A

23

鹿城区

藤桥镇

呈岸村

山坎后

2A

24

鹿城区

藤桥镇

呈岸村

玉林

2A

25

鹿城区

藤桥镇

呈岸村

呈岸村大厂小学前

2A

26

鹿城区

藤桥镇

西腾村

原埭马村埭马路

2A

27

鹿城区

藤桥镇

西腾村

原下庄谢康路呈岸桥边

2A

28

鹿城区

藤桥镇

垟岸村

垟岸路68号

A

29

鹿城区

藤桥镇

浦江村

山岸村公路边

A

30

鹿城区

藤桥镇

竹桥村

戍浦北路往曹湾方向

2A

31

鹿城区

藤桥镇

竹桥村

上沈庙后面

A

32

鹿城区

藤桥镇

云岭村

云岭村办公室边

A重点区域,必须有人驻守保洁

33

鹿城区

藤桥镇

云岭村

坎上村办公楼边

A

34

鹿城区

藤桥镇

枫林岙

枫林岙村口

星级公厕(必须有人驻守))

 

35

鹿城区

藤桥镇

枫林岙

枫林岙小溪

2A

36

鹿城区

藤桥镇

中河村

方隆村桥下坦路边

A

37

鹿城区

藤桥镇

中河村

东村村渔藤路公路边

2A

38

鹿城区

藤桥镇

中河村

东村村篮球场边

2A

39

鹿城区

藤桥镇

戍浦村

渡头村东路

星级公厕(无需驻守))

40

鹿城区

藤桥镇

戍浦村

周徐新殿边

A

41

鹿城区

藤桥镇

下岸村

池氏祠堂边

2A

42

鹿城区

藤桥镇

戍浦公园

戍浦公园内

A(重点区域,必须有人驻守保洁)

43

鹿城区

藤桥镇

支岙村

上戍中学旁

A

44

鹿城区

藤桥镇

潮埠村

戍浦北路大路口

A

45

鹿城区

藤桥镇

戴宅村

戴宅庙边

2A

46

鹿城区

藤桥镇

外垟村

外垟村公园

A

47

鹿城区

藤桥镇

上桥村

上桥新桥儿

A

48

鹿城区

藤桥镇

联江村

下巨村办公楼右手边

A

49

鹿城区

藤桥镇

轻工园区

戍浦江东边

A

50

鹿城区

藤桥镇

轻工园区

戍浦江西边

A

51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上皮山上村

A

52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上皮山下村

2A

53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丁埠头村办公楼

A

54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丁埠头解元基

A

55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江心田金鸡谭

A

56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江心田白客岭

A

57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江心田坎下

A

58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江心田底花

2A

59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吊降村办公楼旁

2A

60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林路村上村

A

61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林路村下村

A

62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林路村下村

A

63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林路村下村

A

64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田塘头高田

A

65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底坦村办公楼旁

2A

66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底坦自然村

A

67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田塘头村外

A

68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三新村办公楼

A

69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三新村三坑田

A

70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白脚坳办公楼旁

A

71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白脚坳居家养老旁

A

72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小岙村内

A

73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田塘头村内

A

74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丁埠头农家乐对面

星级公厕(无需驻守))

75

鹿城区

藤桥镇

岙底村

小岙村路

星级公厕(必须有人驻守))

 

管养范围绿地保洁一览表(行道树)

序号

绿地名称

起始位置

行道树数量(株)

1

中央大道

 

600

2

周岭路

 

213

3

盛业路

 

174

4

盛园路

 

169

5

盛通路

 

184

6

盛丰路

 

189

7

龙泉头路

 

100

8

戴宅片

 

414

9

盛发路

 

256

10

盛宇路

 

246

11

盛昌路

 

273

12

戍浦江路

 

349

13

沈湾路

 

157

14

创达路

 

186

15

创荣路

 

62

16

戍浦北路

 

236

17

创强路

 

270

18

泰新街

 

63

19

泰清路

 

16

20

育才路

 

18

21

昌源路

 

150

22

瓯湖线藤桥段

 

1950

23

服饰园区

 

55

24

服饰园区

 

100

25

南市东路

 

151

26

南市西路

 

45

27

330国道藤桥段

 

600

 

合计:

7226

 

管养范围绿地保洁一览表(街头绿化)

序号

绿地名称

地 址

绿地面积(㎡)

1

博成达光学(震洲五金厂)

 

3015

2

布鲁斯眼镜厂(outlook)

 

6461

3

昌源路景观绿化工程

 

999

4

昌源路绿地

 

2368

5

潮济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5107

6

呈岸村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1321

7

盛园路提升工程

 

13497

8

大潭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4734

9

东村村口绿化(三角地块)

 

764

10

渡头小游园

 

1232

11

枫林岙街旁绿地

 

720

12

金丽典家具厂

 

1236

13

龙泉头河岸绿化

 

6430

14

南岸村公园

 

14135

15

南街中央绿化带

 

1069

16

前林小游园

 

1327

17

山根村口绿化

 

1750

18

山根中心小游园

 

538

19

上桥小游园

 

2348

20

石埠村小游园

 

1213

21

戍浦北路中央绿化带

 

747

22

戍浦江公园

 

27800

23

戍浦江下游(北岸)

 

4310

24

戍浦江下游(南岸)

 

29952

25

戍浦网格东入口

 

712

26

泰新街绿化(青藤家园门口)

 

1635

27

藤桥街道石埠村口东侧绿化

 

1083

28

藤桥镇戴宅物流前绿化

 

953

29

藤桥镇金马路两侧绿化工程

 

458

30

藤桥镇渔藤路铁路北侧绿化

 

500

31

藤桥镇渔藤路铁路南侧绿化

 

920

32

外垟村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5703

33

温州博弘达光学(忠诚数码)

 

5477

34

下岸村小游园

 

536

35

雅漾村驮背桥绿地

 

217

36

雅漾村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772

37

营上小游园

 

2519

38

油岙村村口小游园绿化工程

 

572

39

油岙村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1265

40

渔藤路绿化提升工程

 

13964

41

育才路两侧绿化

 

200

42

园区中央大道绿化工程

 

6820

43

浙江日峰电器有限公司

 

2645

44

周岭路绿化

 

8040

45

竹桥村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

 

1991

 

浙江石油门口

 

2400

 

服饰园区附属绿化

 

200

 

上戍信用社门口绿化

 

900

 

玉林桥休息点

 

1222

 

合计:

 

194777

 

 

 

管养范围绿地保洁一览表(藤桥镇小区)

序号

绿地名称

地 址

实测面积(㎡)

备注

1

育才小区

/

1522

 

2

德昌锦苑

/

3792

 

3

上盛锦园

/

4500

 

4

藤盛锦园

/

5025

 

5

浦盛锦园

 

1130

 

6

西都锦园

/

6097

 

7

青藤家园

/

10725

 

8

上湖锦园

 

2100

 

9

盛业锦园

 

1260

 

10

藤园景苑

 

11500

 

合计

 

 

47651

 

 

2.2保洁范围特别说明如下:

(1) 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拆迁等导致乙方养护面积(数量)减少的,费用及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①费用调整:根据减少的面积(数量)按以下计价标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绿化管养保洁(含行道树)6元/平方米,星级公厕和重点区域公厕5.5万元/座,其余公厕1.2万元/座。

②保洁人员调整:绿化管养保洁(含行道树)减少的保洁人员=减少的绿化保洁面积/10000平方米(结果保留整数,四舍五入);星级公厕和重点区域公厕保洁减少的保洁人员=每减少一个公厕,保洁人员可减少一人;其余公厕每减少5座及以上可减少一人。

(2)采购人有权对保洁范围进行调整,本项目预计进场作业时间按业主通知进场,个别区域进场作业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洁经费按实际进场作业开始时间计算。

 (3)本次采购内容不包含垃圾中转站的维护,但供应商必须将垃圾全部运至垃圾中转站。

2.3、养护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考核方式

  本项目服务考核包括区级、镇级和村级三级考核,按照《藤桥镇绿化、公厕及河道养护项目采购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及区、市级制定的有关考核办法不定期对道路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如需承包公司配合的将提前一小时通知该单位派员参加。

  考核满分为100分,月达标平均分为95分(含),低于95分的为不达标。

 (2)奖惩措施

  1)实施“一月一评”,对月平均分未达标或者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落实相关措施的,将予以一定金额的扣罚。

  2)月平均分不达标的,按照达标分95分不予以惩罚,不到95分的,每下降0.5分扣(投标总价÷12)的2%,以此类推,直至将当月承包费(投标总价÷12)扣完为止。月平均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应责令其限期予以改正,并发书面通知书以示警告。全年出现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被警告的,将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合同为道路绿化公厕等综合合同),并没收服务考核金和履约保证金。

  3)作业人员配备和职工福利待遇达不到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每发现缺少一名作业人员的,按人员月工资福利总额的5倍予以扣款;每发现一次故意克扣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的,按克扣额的10倍予以扣款。其中人员配置少于规定或承诺数90%以及故意被克扣工资福利人数超总人数20%的,将终止承包合同(合同为道路绿化公厕等综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考核金。

  4)当月发现作业频次未达到要求的,扣贰仟元人民币/次;当月作业设备配备未达到要求的,扣伍万元/辆。作业设备连续两月配备不到位或者累计三个月配备不到位的,将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考核金(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

  5)媒体曝光有市民投诉的,经核实,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每次按月规定罚金的30%予以扣款。

  6)凡遇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或检查时,因道路清扫不到位而出现不良影响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将予以扣款。国家级检查发现的,每处扣8000元以上;省级检查发现的,每处扣5000元以上;市领导检查发现的,每处扣3000元以上。区级检查发现的,每处扣1000元以上。

  7)以上违规情况涉及扣款均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地保洁要求

1、公园、广场保洁范围

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的保洁(含垃圾桶、果壳箱等卫生设施、护栏、护树设施、灯光及各类电气设施、座椅、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系统等);公园、广场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保洁及立面清洗(含亭、台、楼、榭、登山道、挡土墙、花基、围墙、大门、小品、雕塑等);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的保洁(道路、活动广场、入口广场、停车场等);水体保洁(含给水系统、喷灌系统、排水沟及防洪设施、喷泉、水池、溪流、湖等);道路及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上违法小广告的清除;公园、广场内公厕保洁;其他园林设施的清洁。

2、公园、广场保洁要求

2.1集镇区公园、广场要求实施16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每天普扫3次;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2米以下部分)每天清洗1次;水体保洁按河道保洁要求执行;公园、广场内公厕按一类公厕保洁标准执行。

2.2农村二类村公园、广场要求实施12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每天普扫1次,每周冲洗1次;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2米以下部分)每天清洗1次;水体保洁按河道保洁要求执行;公园、广场内公厕按二类公厕保洁标准执行。农村三类村公园、广场要求实施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每天普扫1次,每周冲洗1次;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2米以下部分)每周清洗1次;水体保洁按河道保洁要求执行;公园、广场内公厕按二类公厕保洁标准执行。

2.3公共绿地(含道路、公路的绿化带)要求清理绿化中的垃圾(含养护公司清理出的垃圾)、抛洒物、零星废弃物,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确保绿化区域干净整洁。

2.4大型树木季节性砍杈养护,造成的树杈、落枝、落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12小时内清运完毕。

(二)河道保洁要求

1、河道保洁范围

包括河道,湖泊,小微水体保洁。保洁范围为水体侧向陆域延伸不少于8米(陆域有其它单位保洁的除外,具体保洁范围包括两侧公用绿地区域)。

1) 河道畅通,水面无垃圾、病死动物,无影响水生态的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无阻碍行洪的高杆植物等。

2) 水域中无漂浮障碍物。

3) 堤岸无垃圾及堆放的杂物。

  2、船只配备要求

河道保洁船舶符合航管部门要求,作业器具标识明显,作业行船安全,防止超载、颠覆、进水。安全救生用具配戴齐全,定期实施设施安全检查。并保证保洁船只不得少于9艘(包含机动管理巡查船2艘),且产生的材料、油料、维修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日常保洁的工作要求

一级河道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巡回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二级河道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巡回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三级河道应在每天完成一次保洁区域的全覆盖保洁。

发现河道内有妨碍行洪的障碍物、生活垃圾、有害或废弃的漂浮物、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等时,要及时打捞和清运河面,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1)水面保洁

1  对漂入乡镇(街道)区内河的漂浮物应及时清理;对大面积爆发的浮萍等应及时清理。

2  发现漂浮垃圾时,作业船只应减速慢行,打捞的垃圾及时送入船舱。对不易打捞入船舱的体积较大的漂浮物,可用绳子将其系挂于船尾拖至码头吊运;若无法系挂于船尾,应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打捞。

3  保持船舶甲板洁净,及时消杀船舱内垃圾,减少蝇蛆滋生。

4  保洁员发现污水直排、偷排以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汇报。

5  规范作业,保证安全,保洁工作人员每日按时上班,作业必须着救生衣。

(2)堤岸保洁

1  防汛墙、驳岸、边坡等建(构)筑物的临水侧应定期清洗,清除垃圾。

2  对河道的堤岸、绿地、慢行系统等设施进行保洁,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无痰迹烟蒂、无青苔、无积水积泥等。

3  作业时应保护好堤岸上的其他设施。

(3)垃圾处置

1  河道水体打捞垃圾不得堆放在堤岸、路边,上岸即清,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

2  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漂浮物须进行分类,清运至指定地点。

3  清运途中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抛洒、泄漏出现二次污染。

4  沿河两侧坎边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清理完毕。

4、特殊情况保洁要求

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发现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时向采购人、区卫生局、区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5、发生台风、暴雨后

台风、暴雨过后,河道内会产生因暴风雨带来的垃圾,所以发生台风、暴雨后3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相应加强保洁力度,增加保洁次数,及时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6、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可分为4大类:

1  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事故,如DDT、乐果、氰化钾等;

2  溢油事故,如油罐车泄漏、油船触礁等;

3  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事故,如化工厂废水、矿业废水等;

4  放射性污染事故,如放射性废料渗出。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保洁单位或保洁人员应立即向采购人、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环保局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其它特殊情况

发生其它影响河道保洁的情况时,保洁单位或保洁人员应及时向采购人、当地政府报告,各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和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对策,并迅速采取处理措施。

8、河道保洁其它要求以水利部门要求为准

9、人员管理

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为完成招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服务工作投入技术合格、数量足够的保洁服务人员,且按承包的保洁河道实行定岗定编制度。其中:河道保洁服务人员不得少于9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服务人员的组成及管理方式、各服务区域的人员数量配备、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的计划和流程等内容予以详细陈诉说明。

2  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是中标(成交)供应商派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应严格按合格规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义务、责任的权利履行其职责,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0天(含)。如业主方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也应事先征得业主方同意。

10、 劳动及安全保护

1  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工作,作业时保洁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同时保洁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确保全年不出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

2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如实通告业主,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业主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3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配备有专职的安检人员。

4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员工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给水上作业的保洁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5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船只上应设置足够的救生设施,其安全性应不低于有关规范的规定。

 11、 环境保护

  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12、藤桥镇中心、轻工园区河道保洁考核验收办法

1  河面保洁考核验收以月为单位,每月定期与不定期对各河段进行考核,据实评分。

2  评分以《藤桥镇中心、轻工园区河道保洁考核评分标准表》为依据,总分在9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高于95分(含95分)为验收合格。

3  考核验收由藤桥镇党政组织人员实施,每月随机安排,现场检查验收后进行评分。

4  若某河段月验收不合格,视为该月验收为不合格,验收不合格不得发放当月工程进度款,限期突击清理,期满仍不合格者,将拒付本月工程进度款。

5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一处水荷花或漂浮物面积在20㎡以上,该月质量验收作不合格论处。

6  未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堆放点为验收不合格。

7  被上级管理单位二次通报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三)公厕保洁要求

1、保洁服务内容

(1)公厕保洁要达到“十净、六无、一整洁”标准:

1)十净:地面净、墙壁净、蹲台净、门窗净、隔板净、便池净、洁具净、灯具净、天花板净、周围环境净;

2)六无:蹲坑便槽无杂物,厕内外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堆乱放,定期消毒无蝇蛆,厕内无明显臭味,上水通畅、下水无堵塞(包括坑位到化粪池的管道),厕内无灰网;

3)一整洁:管理间、工具间干净整洁无杂物。

2、公厕作业质量要求

(1)保证室内设施设备(门、窗、供水、供电、照明等)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漏雨、透风及管道堵塞现象;

(2)地面、蹲位、便池、墙壁、挡板等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地面积水、纸屑、烟头、痰迹,无积存尿液、尿垢,无蚊蝇;

(3)换气、除臭等设施必须使用。保持厕内通风良好,无异味,厕内燃点盘香,男小便器内投放专用樟脑球,废纸篓内套放标准垃圾袋(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计入投标报价成本中);

(4)保持公共厕所外周边5米范围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杂草、垃圾、粪便、污水等;

(5)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6)治理清除公厕内外非法小广告;

(7)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等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

(8)发现公厕水龙头未拧紧导致漏水的情况,须及时拧紧水龙头。

(9)如环卫保洁期间,因公厕改造导致类别提升的,要求保洁级别相应提升,增加费按增加成本费用原则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3、公厕管理要求

(1)按规定要求公厕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使用,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公众使用;

(2)各项制度、责任内容按规定要求上墙,文明规范用语按要求配置;

(3)严禁公厕内经营活动和私自收费现象;

(4)严禁水电外用,做到节水节电。

(5)公厕管理间卫生整洁、秩序井然,无闲杂人员,无乱堆杂物,无人员留宿;

(6)公厕保洁人员不得在公厕内私设厨房及就餐;

(7)积极配合完成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或临时突击性和检查任务。

4、公厕保洁等级要求

公厕等级

质量标准

一类(星级、重点区域公厕)公厕

二类(2A)公厕

三类(A,其中重点区域公厕除外)公厕

质量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保洁时间

18小时巡回

16小时巡回

12小时巡回

保洁频次

早、中、晚蹲位、便池、地面、挡板等全面清洗一遍,门、窗、墙面每天擦洗1次。

早、晚蹲位、便池、地面、挡板等全面清洗一遍,门、窗、墙面每2天擦洗1次

每天蹲位、便池、地面、挡板等全面清洗一遍;门、窗、墙面每周擦洗1次

巡回频次

每1小时巡回保洁一次

每2小时巡回保洁一次

每6小时巡回保洁一次

耗材(卫生纸、洗手液、垃圾袋、盘香、樟脑球等)

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

---------

臭味强度

≤1级

≤2级

≤2级

维护维修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备注

1、供应商须配备专职的维修工和电工,并都要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持有对应的上岗证书。公厕除结构性大修以外,管道、水龙头、马桶(蹲坑)及其冲洗装置的维修,管道疏通等设备、材料、人工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

2、一类公厕服务人员须配置专用公厕保洁布草车。公厕保洁服务人员、布草车均纳入《温州智慧环卫监管平台》监管,要求布草车中专用擦洗毛巾抹布不少于4条;扫把、拖布不少于3把;均按保洁部位做分类使用,不得混用。

注:一类、二类、三类公厕分类参照以下标准:

①一类公厕:需配备独立式大小便器、采保暖设施、手纸架、先进节水器,需设置1.8米高的独立单间等,设有无障碍设施,地面、墙裙装饰用材标准较高;②二类公厕:可以设置独立式便器的单间,也可建设通槽式便器,采用瓷砖面小便池;③三类公厕:采用通槽式大小便器,装修用材标准也相应降低。

5、作业设备要求

(1)一类公厕服务人员须配置专用公厕保洁布草车。公厕保洁服务人员、布草车均纳入《温州智慧环卫监管平台》监管,要求布草车中专用擦洗毛巾抹布不少于4条;扫把、拖布不少于3把;均按保洁部位做分类使用,不得混用。

6、供应商须配备专职的维修工和电工,并都要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持有对应的上岗证书。公厕除结构性大修以外,管道、水龙头、马桶(蹲坑)及其冲洗装置的维修,管道疏通等设备、材料、人工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如水电费需中标供应商支付的,则按实际使用量另行支付),供应商应做到节水节电。

(四)首次进场“大扫除”要求

供应商在进场作业后30日历天内,须对保洁区域进行一次全方位环境卫生普查,并根据普查结果,对保洁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清运保洁区域内历史积存的垃圾,清除保洁区域内的所有小广告,清扫、清洗保洁区域内的所有绿地、公园、广场、公厕、,以及保洁区域内所有河道的保洁,保洁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中上述标准执行,使城乡面貌得以改善。

(五)本项目保洁区域内未列明的其他保洁要求内容,均参照采购文件中上述要求标准及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六)报告制度

 中标供应商对保洁范围内跟环境卫生有关的内容,但不属于其公司保洁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发现后24小时内须上报),如垃圾焚烧、排水管堵塞、乱堆乱放、偷倒工业垃圾、僵尸车、遇突发事件、公厕内的设施因其他人为因素的损坏、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等。

(七)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温州市气象台发布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雾、寒潮、高温等,中标供应商须上报采购人备案,以确定当天的保洁部署情况及考核情况。

三、人员投入配置参考及相关要求

1、服务期间,派遣的人员要求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拟投入人员不少于59人,其中河道保洁人员不少于9人、绿化管养(含行道树)保洁人员不少于26人、公厕保洁人员不少于24人。

3、作业人员工作期间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要求具有明显的公司名称标识,同时具有反光安全服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服须整洁干净。

4、服务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期休息不超过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

5、服务人员清扫保洁时间内垃圾不得扫入窨井、绿地、河道、河岸、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

四、机械车辆、船只要求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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