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建设监理)
一、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求,加快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锦州市将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4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
二、 主要工作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负责全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的策划组织,负责对各建设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方案审核、监督管理、改造验收、信息建档等全过程咨询监督工作,并指导各建设企业使用平台系统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关工作。第三方监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50元/床。
三、机构资格及团队人员要求
1.符合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条件。
2.能够组成专门从事该项目研究的高效、稳定的团队。
3.团队人员中至少有2人具备丰富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研究经验、实际工程经验和较强的项目组织能力(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清单列表中需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职称等级、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专业、从业年限,并附加上述材料证件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将认定为无效响应)。
四、进度与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5月)——协助进行满足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条件的老年人信息的建档及宣传工作;对各中标建设企业进行系统化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5月~6月)——对各建设企业评估和改造方案进行线下指导工作及线上系统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方案进行指导修改,将相关信息录入金民工程系统。
第三阶段(2023年5月~6月)——对各建设企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完成建设的用户进行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用户进行指导修改,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入户验收,入户验收比例不低于10%。
第四阶段(2023年6月)——对建设信息整理存档,将相关信息录入金民工程系统,对项目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备注:具体工作进度与计划安排以招标方最终要求为准。时间有调整。
五、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