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供应商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各项税金及利润,以及应由成交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5.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6.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7.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服务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8.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本项目的内容。
9.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勘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提交地质勘查报告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周期为50个日历天,包括野外地质工作、报告编制等时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开工后采购人向其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费;
2期:支付比例70%,中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提交地质勘查成果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70%。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支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中标人提交采购人项目成果报告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同时提交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材料。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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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勘查 |
项 |
1.00 |
3,150,000.00 |
3,1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勘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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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述: 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位于阳西县城约69°方向,直距约18公里,行政隶属阳西县程村镇管辖。 二、工作范围: 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勘查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三、工作目的和任务: 1、工作目的 开展矿区地质详查,编制提交《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工作任务 (1)实施矿区地形测量。 (2)实施矿区地质测量。 (3)实施矿区勘查工程施工、矿产取样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 (4)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5)成果报告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 四、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技术依据: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3)《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 (4)《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 (5)《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6)《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3、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等。 五、工作技术标准原则 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标准、工作细则及建筑石料地质勘查规范为工作标准。 六、服务团队要求: 1、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地实施,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服务能力,并配备足够的技术队伍,拟派服务团队需具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其他项目人员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合理安排,项目主要人员须常驻项目所在地,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之间不能相互兼任,团队人员以投标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为准。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投标承诺提交拟派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七、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图件、附件和电子数据部分,其中电子数据包括文本、表格、图件、影像文件、扫描文件、图层文件等,以光盘形式提交,具体文件要求为准。 八、成果所有权: 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九、保密: 中标人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涉密事件,中标人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为此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如硬盘、光盘、图纸、照片等)留存本项目中属于采购人的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在完成委托事项后全部移交采购人或按采购人的要求销毁。 十、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的前期工作经费、调查费、协调费、误工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项目质量控制和内部验收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即项目费用总包干)。中标人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十一、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 十二、服务期要求 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提交地质勘查报告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周期为50个日历天,包括野外地质工作、报告编制等时间。 2、质量要求:项目报告通过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 3、项目成果:提交通过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的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十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若国家或省的相关技术要求发生变化,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整改。 2、中标人应针对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成果报告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并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勘查报告通过评审。 十四、验收要求 项目中标人提交采购人项目成果报告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同时提交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材料。 十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开工后采购人向其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费; 2、中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提交地质勘查成果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70%。 3、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支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十六、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年无偿咨询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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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