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二、项目预算:90万元
三、最高限价:9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四、项目服务周期:2023年6月20日前将技术方案上报市局审查,2023年年底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并通过验收同意后公布实施(或根据政策时间调整执行)。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概况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函〔2023〕17号)文件要求,需以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
开展县域内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技术方案上报市局审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并验收备案(或根据政策时间调整执行)。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沧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应以沧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在省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沧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以及备案工作。
2、工作范围及对象
园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为县域范围内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为县域范围内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为县域范围内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草地。
3、技术要求
项目应符合《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园地估价规程》(送审稿)、《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林地估价规程》(送审稿)、《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草地估价规程》(送审稿)等有关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估价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
4、项目提交成果
提交成果必须满足验收要求,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六、项目付款方式
年底验收完成后支付。
七、验收标准:
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