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人民币、含税)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含税)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 |
彩超设备 |
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批 |
2980000元 |
2850000元 |
¨ |
¨接受
þ拒绝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序号 |
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服务要求、培训要求 |
一 |
超高档科研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二 |
数量:主机1套;腹部凸阵探头:1个;腔内容积探头:1个;腹部面阵容积探头:1个;高频线阵探头:2个。 |
三 |
设备要求:中国国内生产 |
四 |
设备用途及说明: 妇产科、腹部、胎儿心脏、新生儿、心脏、泌尿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的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尤其在妇产科、胎儿心脏、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产前诊断及科研。 |
五 |
主要规格及系统要求 |
5.1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 |
5.1.1 |
液晶显示器 ≥23英寸 |
5.1.2 |
液晶触摸屏≥12.1英寸 |
5.1.3 |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
5.1.4 |
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 |
5.1.5 |
数字化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 |
5.1.6 |
PW脉冲波多普勒成像单元 |
5.1.7 |
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单元 |
5.1.8 |
实时四维成像单元 |
▲5.1.9 |
凸阵探头可以支持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 |
5.1.10 |
胎儿心脏成像模式,可以同时实现2条解剖M型 |
5.1.11 |
二维血流成像技术,采用非多普勒原理 |
▲5.1.12 |
二维立体血流成像技术 |
5.1.13 |
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 |
5.1.14 |
弹性成像技术 |
5.1.15 |
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 |
5.1.16 |
内置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学会与欧洲妇科内镜学会指南推荐的子宫形态分类方法 |
5.1.17 |
机械指数和热指数警报设置 |
▲5.1.18 |
具有二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三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 |
5.1.19 |
具有声影抑制消除技术 |
5.1.20 |
系统动态范围≥400dB |
5.2 |
容积四维成像技术: |
▲5.2.1 |
支持灰阶及血流三维/四维成像 |
5.2.2 |
断层超声显像技术 |
5.2.3 |
具有胎儿自动识别技术 |
5.2.4 |
卵泡智能容积成像 |
5.2.5 |
专用窦卵泡智能容积成像 |
5.2.6 |
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 |
5.2.7 |
胎心容积导航技术,自动获取包括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导管弓、主动脉弓、三血管气管切面。。 |
▲5.2.8 |
具有实时四维穿刺引导功能,有穿刺引导线。 |
5.2.9 |
支持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检查。 |
5.2.10 |
可支持高频线阵容积探头 |
5.2.11 |
胎儿颅脑自动分析功能 |
5.2.12 |
产程监测功能 |
5.2.13 |
支持电子容积探头技术 |
5.2.14 |
支持电子4D成像 |
5.2.15 |
支持胎儿心脏定量分析技术 |
5.3 |
测量和分析(B型、M型、频谱多普勒、彩色模式) |
5.3.1 |
一般测量 |
5.3.2 |
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具有自动包络功能 |
5.3.3 |
妇产,心脏,血管,儿科等测量与分析 |
5.3.4 |
胎儿生长指标自动测量功能,包括胎儿双顶径、枕额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 |
5.3.5 |
自动NT测量技术 |
5.3.6 |
自动IT测量技术 |
5.3.7 |
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 |
5.3.8 |
容积直方图技术 |
5.3.9 |
智能盆底测量技术 |
5.4 |
图像存储、管理及回放重现 |
5.4.1 |
输入/输出信号:USB, HDMI, S-Video, VGA |
5.4.2 |
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DICOM 3.0 |
5.4.3 |
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 |
5.4.4 |
回放重现单元 |
5.4.5 |
硬盘容量≥1T |
5.4.6 |
显示器剪帖板 |
5.4.7 |
具备容积数据分析软件 |
5.4.8 |
具备妇产超声医学一站式管理平台软件 |
5.4.9 |
配置数字化软硬件智能超声方案 |
5.4.10 |
支持一键式输出3D打印 |
5.5 |
技术参数要求 |
5.5.1 |
监视器≥23英寸高分辨率LCD监视器 |
5.5.2 |
电动操作控制台 |
5.5.3 |
探头接口:≥4个 |
5.5.4 |
≥12.1英寸触摸屏 |
5.5.5 |
空间分辨率:符合GB10152-2009国家标准 |
5.5.6 |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B/M、PWD、Color Doppler输出功率可调 |
5.6 |
探头 |
5.6.1 |
频率:宽频、变频探头,工作频率可显示 |
5.6.2 |
腔内容积凸阵探头:超声频率4.0 — 9.0 MHz |
5.6.3 |
腹部二维凸阵探头:超声频率1.0 — 6.0 MHz |
5.6.4 |
腹部面阵容积探头:超声频率2.0 — 8.0 MHz |
5.6.5 |
高频线阵探头:超声频率4.0 —10.0 MHz |
5.7 |
二维灰阶及容积成像主要参数 |
5.7.1 |
凸阵探头,二维帧频≥30帧/秒; |
5.7.2 |
凸阵容积探头,四维成像帧频≥30帧/秒 |
5.7.3 |
数字集成化智能TGC分段≥8 |
5.7.4 |
二维成像扫描深度≥45cm |
5.7.5 |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4000幅,四维图像回放≥400容积帧。 |
5.7.6 |
支持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 |
5.8 |
频谱多普勒 |
5.8.1 |
方式:PW,CW |
5.8.2 |
多普勒中心频率明确显示 |
5.8.3 |
PWD:血流速度≥10m/s;CWD:血流速度≥21m/s |
5.8.4 |
最低测量速度:≤0.3mm/s (非噪声信号) |
5.8.5 |
零位移动:≥10级 |
5.9 |
彩色多普勒 |
5.9.1 |
显示方式:能量显示,速度显示、二维立体血流显示 |
5.9.2 |
凸阵探头,彩色帧频≥10帧/秒; |
5.9.3 |
四维彩色成像帧频≥9帧/秒 |
5.9.4 |
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
5.9.5 |
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 |
投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做到依法经营,诚信守信、信守合同,遵守合同履约,能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1、供货范围
1.1 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在48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3 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设备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4 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5 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售后工作,包含相应的备品备件。
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交付使用。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方式: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2.4 本项目从原材料采购至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过程中,采购人可派代表到生产现场对工艺流程及生产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查,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若与投标文件及合同中不符,采购人及时要求进行整改,若不进行整改的可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并提供配套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投标人如中标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装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3、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该设备质保期为24个月(含探头),设备故障要求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质保期内免费质保。
1、该设备经采购人和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共同验收,所到货物配置齐全,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仪器运行正常合格,并由采购人使用科室及设备管理部门出具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及验收时间以采购人验收报告为准)。
2、中标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退换相关产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及提供解决方案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仪器故障要求12小时内应答;
2.2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24小时内形成解决方案;
2.3提供紧急情况下有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
2.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5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设备故障通知的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使用。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备件库或售后服务点,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提供售后服务相关人员。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5年以上的供应期和提供800全国免费电话。
4、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24个月的免费维修服务。
5、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并列明价格。
6、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免费连接该设备开放的所有数据接口及费用,并能正常使用。
7、技术培训要求
7.1现场培训: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培训次数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为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7天,培训人员应为仪器生产厂家相关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网络培训:具有专用的网址或公众号,在线提供高级临床应用直播及产品操作指导。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该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交货地点交货,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送到指定交货地点。该设备经双方共同验收,所到货物配置齐全,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仪器运行正常合格,并由采购人使用科室及设备管理部门出具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及验收时间以采购人验收报告为准),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正常运转6个月(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60%;设备正常运转24个月(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等)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4、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所有相关证件资质材料,保证所提供设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涉及到内容及国家相关标准、所提供的厂家资质、注册证等文件的正是有效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因证照不全则全部责任也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担。
5、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设备及配置必须同时满足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响应条款以及在招标何商务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所有承诺,并综合配置清单、招标文件及承诺书中的条款进行验收。
6、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有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同事保证安全,如若发生意外事件上,均由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
7、设备到达采购人使用科室后,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机器,并培训采购人医技人员,直至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为止,提供针对院方维修工程师的现场操作、维修、维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