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本次项目服务范围为负责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派遣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项目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1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 |
1 |
项 |
最高限价:1346.34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其中不可竞争费用:1281.54万元/年;可竞争费用64.8万元/年)。 本项目只对可竞争性费用(管理费)进行报价,管理费200元/人/月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用的总价。 |
租 赁和 商务 服务业 |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服务指标
★(一)服务内容及派遣人员岗位职责
1.服务内容:本次项目为针对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的辅助性、临时性岗位采购劳务派务。为医院辅助性、临时性、后勤等岗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并负责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聘用、劳资关系建立、离辞退等。
2.派遣人员岗位职责:符合医院设置的相应岗位职责。
★(二)派遣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要求配置的劳务派遣服务人数,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能够满足采购人用工人数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和人数的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拟配置人数如下表:
拟配置劳务派遣人员需求表 |
||||
医院 |
岗位 |
人数(人)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院本部及两分院 |
医疗助理 |
18 |
35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
医学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
护理员 |
46 |
18-45岁(男女不限) |
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
|
导医 |
22 |
40岁以下(男女不限) |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
打字员 |
25 |
40岁以下(男女不限)) |
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 |
|
护工 |
150 |
18-50岁(男女不限) |
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
|
驾驶员 |
9 |
25-50岁(男女不限) |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
合计 |
|
270 |
|
2.派遣人员配置条件:符合医院设置的相应岗位招聘条件。
3.派遣人员入职前需做入职体检,中标人负责组织派遣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驾驶员特殊要求:具备有效的驾驶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须为驾驶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派遣人员最低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部分:派遣人员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个人税费等相关费用组成,由中标人每月代发给派遣人员。
岗位名称 |
人数 |
每人/月工资 (含保险) |
单价限价 (元) |
每人/月总费用 (元) |
服务年限 |
医疗助理 |
18 |
4800 |
200 |
5000 |
3 年 |
护理员 |
46 |
4500 |
200 |
4700 |
3年 |
导医 |
22 |
3600 |
200 |
3800 |
3年 |
打字员 |
25 |
4000 |
200 |
4200 |
3年 |
护工 |
150 |
3600 |
200 |
3800 |
3年 |
驾驶员 |
9 |
6150 |
200 |
6350 |
3年 |
人数合计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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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预算=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用
①不可竞争费用1281.54万元/年(按预估派遣人员270人计算:采购人所需各岗位每月固定人数(遣人员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个人税费等相关费用)×12个月
②可竞争费用64.8万元/年(按预估派遣人数270人×管理费200元/人/月×12个月)
4.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派遣人员按时代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2)采购人按时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执行派遣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由此引发的用工劳务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人员要求及考评办法
(1)数量:预计用工人数为270人/年,具体人数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决定。实际支付劳务派遣费用以采购人实际用工人数为准。
(2)考评办法:采购人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对派遣人员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通过每月绩效体现。采购人将在一个用工年度内,按照派遣人员的类别和具体工作内容,与主要用人部分以定期及不定期方式就派遣人员的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满意度和专业化联合考评,考评情况计入年度总评,考评分数作为扣罚劳务派遣费用的依据。考评细则如下:
(3)服务说明: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为在医院辅助岗位平稳过渡新的用工方式,本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一采三年”方式采购。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考评细则组织部门: 考评时间:
序号 |
考评项目 |
分值设定 |
考评人员 |
考评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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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质量和效率 |
响应速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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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质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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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务效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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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能力和工作态度 |
遵章守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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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协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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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任意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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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习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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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满意度 |
职工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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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患者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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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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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购人每月不定期组织对成交人服务质量等情况考评。 2、满分100分。(1)80(含)分以上为合格。(2)70(含)-80(不含)每扣一分,扣罚当 月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的100元。(3)60(含)-70(不含)每扣一分,扣罚当月劳务派遣管理 费用的200元。(4)若一年两次考核分值60分以下且通知整改无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有严格的员工管理和考核体系:对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培训及相关岗位的技术培训、消防知识培训、院感知识培训,以确保其良好的技术状态,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医院派遣岗位工作情况,并针对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其他要求
1、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后对其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调整,中标人按照响应文件的测算依据收取相应项目费用。
★2、如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医院设施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由派遣人员负责赔偿,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向相关被派遣人员主张权利。
3、中标人提供的派遣人员,因工作不到位,经采购人发出三次整改通知而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损失和补偿。
4、中标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包括专业工作技能、礼仪及沟通技能、交叉感染预防措施、职业暴露处理程序以及相应应急处理程序等专业培训,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2次。
5、采购人是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中标人是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中标人只负责员工工资、福利等费的代发、各类保险费代缴及手续办理。采购人、中标人均须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文件中没有注明的,按照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部分:总体商务、服务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履约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合同签订时效: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参考《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6.1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实际用工结算制,根据采购人需要按照实际使用岗位和人数结算费用;
6.2采购人每月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根据合同总价按实际用工人数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核算,中标人应于每月6日前根据核算金额出具当月发票;以及派遣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凭证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每月13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当月费用。中标人于每月15日按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支付工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采购人逾期付款,将承担相应责任。
7、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须在西昌市建立本地化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采购人的所有劳务派遣工作。(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根据医院的要求,20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派遣新增、缺岗等派遣人员,退回、调整的派遣人员也应在30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
8.2中标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手续,及时为入职和离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手续,建立员工档案,完善人员信息管理及其它服务规范中要求的内容,处理劳务纠纷,处理派遣人员因在采购人工作期满或因违反采购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工作的事宜。
8.3中标人做好派遣人员社保参保、增减、缴费、关系转移、待遇申请等相关服务。(若发生工伤工亡情况,做好派遣人员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申报、理赔、善后协调等服务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办理)。员工应支付的离职补偿金及其他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承担。
8.4中标人应承诺依法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包括: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以及各种福利待遇、员工离职补偿金等);采购人核准被派遣人员工资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发放标准向劳务被派遣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非经采购人书面意见或其他法定程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发发(缓发)劳务被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被派遣人员社会保险支付比例、金额,不得缩减付险种(类别)。若发生解聘的情况,按采购人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的人员,由采购人核准金额后随每月费用统一转账给中标人,并由中标人代为支付经济补偿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5中标人应承诺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劳资社保代理服务,即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等。中标人应承诺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提供员工培训的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中标人应承诺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限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并按规定代发应发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应发的费用。中标人应承诺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6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
8.7中标人应根据医院的要求,确保医院现有劳务派遣岗位和人员的平稳过渡。
8.8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仅就可竞争费用进行自主报价,报价按单价200元/人/月为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注:
1.本章明确为实质性要求(标注“★”号)的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除本章中明确要求需要单独提供证明材料外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实质性要求仅在偏离表中进行明确响应即可,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