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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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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280000646706 发布时间:2023-06-28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采购需求

编号:JXZX(S)-2023-G01

采购单位名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23年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浙委改发〔2021〕2号)、《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浙自然资厅函〔2021〕43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自然资明电〔2021〕5号)、《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嘉兴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嘉自然资规发〔2021〕95号)、《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善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的通知要求,高水平完成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管线探测及普查工作,摸清城市地下管线底数,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绘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更新等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服务。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按浙江省新标准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约1221千米新增地下管线(含废弃)数据的探测及普查工作;完成建成区范围内83.39万平方米的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数据采集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成果入库并做好与已有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的融合更新工作;完成划定区域的管线参数化三维建模工作。

1.普查范围

(1)本次普查范围为嘉善县建成区东至横二路,西至常嘉高速,南至嘉善南站(沪昆高速),北至外环东路,83.89平方千米(含全县长输管线范围)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等市政道路及街巷和公园、广场、单位和小区门口等其他公共区域。具体如图标注的范围。

(2)地下管线数据采集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地下管线探测及普查,穿越普查范围外的地下主干管线(长途输电线、通信线、油(气、水)输送主管)等,为保持其联通性和连续性,地上地下一体化普查。

3)地下空间数据普查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地下公共停车场(含废弃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通道(含废弃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含废弃人防工程)等地下市政设施的普查,以嘉善县2018年-2022年城市地下空间激光扫描数据为基础依据《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浙自然资发〔2021〕4号)等数据库建设要求,对嘉善县地下空间数据进行采集普查工作,查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完善地下空间三维数据库。

(4)地下管线参数化三维建模范围为嘉善县东至士升路、南至创业路、西至体育南路、北至科技大道、0.22平方千米内的市政管线参数化建模工作。

2.普查内容

(1)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对象为城市地下工程管线设施,包括油主管道、天然气主管道、给水管线、原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燃气管线、热力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管线、电信管线、移动管线、联通管线、电力通信管线、广播电视管线、工业管线、不明管线等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城市地下交通设施,包括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等;城市地下其他工程,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

(2)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通过资料调查、现状调绘等方式,查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和空间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设施位置、政府主管部门、运管(权属、特许经营)单位、建设(设计、勘察、施工)单位、建成年月、开始使用年月等管理信息;设施的敷设方式、起终点地面高程、管材、管径、覆土厚度、结构形式、地基情况、地下水情况、注浆范围、施工方式、长度、建筑面积、设计报出时间、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地面活载设计标准、路面宽度、路幅形式、路幅宽度、机动车道数等技术信息;设施的定位坐标、结构 外轮廓坐标、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

3)普查成果需和我县已完成的地下空间普查成果融合更新。完成划定区域的管线参数化三维建模工作。

3.预估工作量

经测算预估工作量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预估工程量

1

新增地下管线探测及普查

1221千米

2

地下空间数据普查及入库

83.39万平方米

3

地下管线参数化建模

30千米

注:最终工作量结算以验收核算的工作量为准。

4.工作流程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探测及普查的流程包括:已有资料的收集分析与评估、现场踏勘、仪器校验和方法试验、编制技术设计书、已有资料调查、资料缺失补充调查、过程检查、最终检查、数据建库、设施权属(管理)单位补充核实确认、成果图编绘、管线三维参数化建模、质量检验与验收及成果提交等。

地下空间数据采集普查的流程包括:已有资料的收集分析与评估、现场踏勘、仪器校验和方法试验、编制技术设计书、已有资料调查、资料缺失补充调查、控制点布设、过程检查、最终检查、质量检验与验收及成果提交等、数据入库等。

5.测绘成果

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属于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涉密数据保密工作。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1.普查依据

(1)《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 111 号) ;

(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建办城函〔2021〕208号) ;

(4)《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1〕21号) ;

(5)《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39616-2020;

(6)《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 35636-2017);

(7)《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8)《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9)《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 157-2010);

(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1)《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1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13)《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 3017-2015);

(1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817-2010;

(1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 500 1 ∶1 000 1 ∶2 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8)《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浙自然资厅函〔2021〕431号);

(19)《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浙自然资发〔2021〕4号);

(20)《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浙自然资发〔2021〕4号);

(21)《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质量检查检验规范》(浙自然资发〔2021〕4号);

(22)《嘉兴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嘉自然资规发〔2021〕95号);

(23)《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文件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厅函〔2022〕 137号)。

(24)《嘉善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善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

合同实施过程中执行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

2.测绘基准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a.平面坐标系统:嘉兴市2000坐标系

参考椭球:CGCS2000椭球

中央子午线:120°47'

投影面采用参考椭球面

b.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参考椭球:CGCS2000椭球

中央子午线:120°

投影面采用参考椭球面

c.嘉善县城市坐标系

参考椭球:克拉索夫斯基椭球(北京54椭球)

中央子午线:120°54'

d.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

e.汇交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单位为“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

3.精度要求

(1)管线点探查精度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中误差不大于25mm;隐蔽管线点探查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大于0.05h,埋深中误差不大于0.075h,其中h为管线中心埋深,单位为mm,当h<1000mm时以1000mm代入计算。

(2)管线点测量精度

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50mm;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于30mm。

3)其他市政设施测量精度

其他市政设施明显构筑物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50mm,隐蔽构筑物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50mm;设施地面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于150mm;地下建筑物结构净高量测中误差不大于25mm。

4.地下管线探测及普查要求

 

序号

管线类别

取舍标准

1

给水管线

管径≥50mm

2

原水管线

管径≥50mm

3

雨水管线

管径≥200mm或方沟≥400mm×300mm

4

污水管线

管径≥200mm或方沟≥400mm×300mm

5

燃气管线

全测(在其他项目单独委托)

6

热力管线

全测

7

供电管线

全测(单独地灯、广告灯的供电除外)

8

路灯管线

全测

9

电信管线

全测

10

移动管线

全测

11

联通管线

全测

12

广播电视管线

全测

13

工业管线

全测

14

油主管道

全测

15

天然气主管道

全测

16

电力通信管线

全测

5.资料收集分析

城市地下市政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方(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提交设施既有资料。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地形图、控制成果、管线数据库、其他设施信息系统数据库、设施竣工图、设计图等其他规划、竣工验收档案。

6.普查单元

普查单元以道路、街区为单元进行划分,无缝拼接,不漏不重,全面覆盖普查区域范围。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编号采用三层11位层次码结构,由6位县级行政区代码+1位特征 码+4位流水编号构成。第7位特征码用D、J、Q表示,“D”表示道路普查单元,“J”表示街区普查单元,“Q”表示其他普查单元;流水号不足4位的用前导“0”补齐。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编号结构图

7.设施探查

在资料收集和已有成果分析的基础上,使用检定合格的测绘和探测仪器,分单元开展外业调查、探查、测绘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级标准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及《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文件补充规定》执行。

8.地下空间数据普查

在资料收集和已有成果分析的基础上,使用检定合格的测绘仪器和三维激光扫描仪对划定区域地下空间进行点云及纹理数据检测工作。利用已有的三维点云数据结合收集的地下市政成果进行分类汇总。将所收集的无数字成果的设施纸质图件进行扫描矢量化。将所有资料数据格式、坐标系统等按照本次普查技术要求及数据库建设要求进行转换。并根据本次普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表》要求填写各类地下空间信息,对于缺失的属性进行现场的调绘补充。

9.工作底图

嘉善县普查工作底图采用1∶5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全省普查成果归集采用1∶20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

10.数据建库

普查成果经测绘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即可开展数据建库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级标准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及《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文件补充规定》执行。

11.图件编制

普查数据库经测绘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图件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级标准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及《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文件补充规定》执行。

12.权属审核

作业单位地下市政设施类别提交各设施权属(管理)单位进行审核,作业单位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13.管线参数化建模

基于检验合格的管线数据,对数据进行处理后,进行参数化建模,主要包括数据提取、数据转换、属性关联、数据三维转换、三维网络数据集构建、符号配置等步骤。

14.提交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要求如下表:

序号

测绘成果名称

坐标系

数量

1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2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3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元数据库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4

测区普查单元分布图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5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专题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6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数据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嘉兴市2000坐标系、嘉善城市坐标系

电子1份

7

项目技术设计书

/

电子和纸质各1份

8

项目技术总结

/

电子和纸质各1份

9

项目质检报告

/

电子和纸质各1份

10

权属单位审核确认书

 

 

11

项目验收意见书

/

电子和纸质各1份

四、质量要求及成果验收

1.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应加强普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理,重点监控普查中的技术方法、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普查成果质量“两级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普查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规范,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

本项目成果应当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且样本质量得分需在 80 分及以上。如乙方所交付的成果样本质量不合格的(低于 60 分),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以达到质量要求且扣除该年度实际合同金额的20%;质量合格但未达到80分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修测以达到质量要求,且扣除该年度实际合同金额的10%。

检验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成果质检

普查成果数学精度检测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委托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获得测绘成果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检查报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3.成果验收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本次普查质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普查质量管理监督机制,联合建设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各设施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进行普查成果审核确认,在普查成果数学精度检测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均合格后,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普查成果会议验收。

4.安全要求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标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要求中标单位落实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五、人员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必须在嘉善县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要求建立一支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队伍,其中投入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测绘类或物探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更换相关人员。

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普查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组织实施,制定严格的实施计划,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普查工作、监理工作、采购人等的内部分工明确,并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普查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六、商务要求

质保期

数据成果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质量维护和售后服务要求,应当无条件满足。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2个月内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

(1)合同签订30天内,按照浙江省新标准全面完成地下管线、窨井盖等地下市政设施普查及建库工作。

(2)合同签订45天内,普查成果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获得测绘成果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检查报告。

(3)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普查成果的验收入库和汇交工作,形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

付款条件及时间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成果通过质检、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注:付款前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

验收

1.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普查成果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获得测绘成果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检查报告。

3.获得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检查报告后,整体项目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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