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二、采购内容及所属行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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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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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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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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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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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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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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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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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围绕消费新举措开展宣传。突出“十大消费政策”重点,广泛宣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和消费市场环境,多角度展示“一周一场景、一周一主题”“三新”生活节、网购节、成渝双城消费节等系列活动成效,借力糖酒会、大运会、世界科幻大会等综合效应,营造烟火气与国际范并存的消费氛围。
2.围绕消费新场景开展宣传。突出“十大消费场景”重点,广泛宣传“一核一区一带”高品质全域消费空间布局和“一场景一示范”特色消费场景,多角度展示春熙路、交子、蓉北、西博城等核心商圈,以及文殊坊、万象城等省级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点位、品牌首店,塑造公园商业新范式。
3.围绕消费新供给开展宣传。突出“十大消费平台”重点,广泛宣传国家绿色商场和绿色餐饮及智慧商圈(商店)试点、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和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买全球、卖全球”服务平台,多角度展示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家电家居主题消费、文商旅体展会农融合消费,呈现消费供给的多元性。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通过纸质媒体刊发不少于5个版面(可拆分使用),提供动态信息推广不少于45次,其中不少于5次在至少5家全国性媒体上转推。
2.供应商加强舆情监控、危机应对处置和正面引导。
3.供应商组建团队,安排一个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相关执行工作,不得擅自透露敏感信息。
4.本宣传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及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成都市商务局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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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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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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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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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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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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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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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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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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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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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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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且报价为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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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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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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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65%;全部服务内容结束后,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35%;(2)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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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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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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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成都市商务局(2)时间:供应商提起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3)方式:单位内部验收(4)程序:一次性验收(5)内容和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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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1.服务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思路;
(2)宣传重点;
(3)执行措施(含危机应对措施);
(4)宣传效果保障措施;
(5)预期宣传效果;
(6)人员配置;
(7)职能分工;
(8)项目沟通机制;
(9)内容审核机制。
2、服务团队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履约能力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类似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