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69,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69,5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 |
1.00 |
1,269,500.00 |
项 |
物业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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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基本概况 1.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分别位于遂宁市经济开发区北兴街135号、河东新区乘龙苑小区1号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航西路4号和高新区中环大道南三段80号,总占地面积34455.14㎡,(其中:支队机关占地22988.22㎡、直属一大队占地1800㎡、直属二大队占地8800㎡、直属三大队占地866.92㎡)。总建筑面积20060.93㎡(其中:支队机关12415.01㎡、直属一大队1802㎡、直属二大队3600㎡、直属三大队2243.92㎡),入住办公人员约450人,主要设备有支队机关315KVA、250KVA、160KVA变压器各1台、备用电源1套,柜式空调系统72台,智能消防喷淋系统3套,消防水池1个,智能数字无盲点监控系统64套,红外线报警系统1套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2.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二所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聚贤乡六村一社马家湾快活岭村,紧临遂宁市金环尾气检测站,总占地面积51058.9㎡,总建筑面积11371.82㎡。其中主楼共2层,建筑面积2998.72㎡(地下室设备用房560.97㎡、一楼大厅1767.05㎡、二楼670.7㎡),免检车查验区298.16㎡,门卫1间27.9㎡,食堂353.29㎡。车管所地块:2492.7㎡,办公室20个,会议室1个,小车车位156个,大车车位44个,入住办公人员约80人,主要设备有800KVA变压器1台、备用电源1套,中央空调系统2套,柜式空调3台,智能消防喷淋系统1套,消防水池1个,智能数字无盲点监控系统1套,红外线报警系统1套,高性能同步传声系统8套,高级多媒体播放系统4套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服务规范要求(服务应答内容) 服务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跟踪机制。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维护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4.定期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放维护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5.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应答内容) 1.本物业区域内治安及工作秩序的维护。 2.本物业区域内消防管理和紧急事件的处理。 3.保安监控、消防报警的接受和处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疏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及场所管理。 5.本物业区域内房屋建筑、设备和附属设施日常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 6.本物业区域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 7.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环境清洁及卫生消杀服务。 8.本物业区域内绿地及盆栽植物的养护。 9.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光纤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10.来宾来访接待、传达、引导。 11.报刊邮件收发服务。 (四)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分配岗位及职责、标准、服务时间范围(服务应答内容) 1.人员配置说明: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物业中心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班组工作,负责外部沟通协调,24小时准值班制。 2.保安人员21名(其中:支队机关4人、直属一大队4人、直属二大队4人、直属三大队2人、车管二所7人),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 3.维修工2人,负责物业区域内设施设备维修工作。 4.绿化人员2人,负责红线范围内绿化植物养护。 5.保洁人员12人(支队机关4人、直属一大队2人、直属二大队2人、直属三大队1人、车管二所3人),负责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 (五)维护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服务应答内容) 1.综合管理要求 (1)公共设施配套保护管理良好; (2)24小时保安人员值班、巡逻、治安秩序良好、无小商贩和盲流人员; (3)自行车、汽车有序停放在固定车位;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相关建筑管理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各相关建筑外观管理与维修养护,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标志明显,无擅自改变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地面及房建用途和结构的现象;各建筑物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防止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景观设施进行人为的破坏或丢失等。 3.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消防控制、配电房、水处理控制室、水系控制室、自喷等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及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供电系统管理,包括:保证供电系统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使用户;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二所内节假日照明时间应持续至22:30;平时照明时间应持续至23:00分,并按业主方要求随时调整。 (3)弱电系统管理,包括: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4)消防系统管理,包括: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无火灾安全隐患。 (5)给排水系统的管理,包括: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并按规定定期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4.环境卫生的管理 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定期进行卫生灭杀: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地面及房建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营区内无因环境卫生引起的异味臭味。 5.绿化管理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无斑秃,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草坪每年绿期360天,修剪平整,无裸露土面;无纸屑、烟头、直径2cm以上的石块等杂物,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6.物业档案管理 (1)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地面及房建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建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有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 (2)建立用户档案、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7.治安维护及车辆管理 预防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确保各营区内办公设施、设备和办公物品、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公共环境,制定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落实;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放,保持停车整齐、有序。 (六)维护管理服务的要求(服务应答内容) 1.维护管理要根据本项目高标准要求的特点及所报的维护管理费用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2.项目设备管理工作中,配电系统、水处理、水系控制系统等专项设备的维护保养由维护管理公司统一组织管理。 3.业主组织人员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内常规的卫生、秩序、绿化、维护等项目进行每月例检,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不合格的由业主责令其整改,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处罚条款承担经济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解除其合同,并承担业主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4.业主每年一次组织专家对水处理、配电、水系控制等专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上述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由业主责令其整改,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处罚条款承担经济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解除其合同,并承担业主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5.中标方应按和业主签订的正式维护管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时间进场实施维护管理。 (七)维护管理服务目标(服务应答内容) 保障用户权益,保障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各项管理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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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见3.3.2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单位以每月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依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本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