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通道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跟踪审计项目为通道县2022年度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6214.24万元,总规模101960亩,其中人工造林2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98000亩、人工种草1960亩;建设地点:通道县溪口镇、县溪镇、地连林场、万佛山镇、牙屯堡镇、双江镇、坪坦乡、陇城镇等8个(乡、场)镇73个村 ;区划小班662个,设置标准地979个。
(1)人工造林
面积 2000 亩,分布在溪口镇北麻村、北山村、北堆村、联团村等 4 个村,共调查小班 9个。
(2)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面积 98000 亩,小班 645 个,标准地 979 个。其中,溪口镇 27649 亩,小班 209 个,标准地 276 个。菁莞洲镇 5884 亩,小班 36个,标准地 59 个。陇城镇 6690 亩,小班 40 个,标准地 67 个。坪坦乡4642 亩,小班 36 个,标准地 46 个。双江镇 17232 亩,小班 107 个,标准地 172 个。万佛山镇 35903 亩,小班 217 个,标准地 359 个。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面积44701亩,商品林面积53299亩。
(3)人工种草
面积 1960 亩,分布在县溪镇的镇江村 139 亩、坪坦乡的下盘村 320 亩、牙屯堡镇的团头村 1399 亩、牙屯堡村 102 亩。共3 镇 (乡) 4 个村,调查小班8个。
三、 服务范围:
1、 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通过对建设程序、政策执行、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采取事前、事中控制,努力达到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规范管理、降低风险、节约成本、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为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成立专门现场审计小组,现场审计小组驻场人员数量及资格,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场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执行。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四、 服务要求:
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审计内容包括:(1)检查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履行情况。(2)检查项目作业设计及图纸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3)检查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
2、 建设实施阶段审计包括:(1)检查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其中,重点关注重大设计变更和项目调整是否按变更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工程施工现场变更、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关注并及时记录合同外新增的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2)及时记录隐蔽工程、杆管线迁建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量,并关注其是否按图纸或相应技术规范保质保量的实施。(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各方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审计组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审计意见、建议或依法出具审计决定书:①合同签订方没有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②合同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存在伪造、违法等情况;③参建单位未按投标要求和承诺投入相关人员和设施,或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其应承担的职责。(4)检查项目概算执行及控制情况。建设单位有无超概算和不按批准概算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实施,是否存在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对项目投资概算动态掌握和控制,及时了解,掌握概算执行情况。(5)检查建设管理、内控等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并按规定执行。(6)检查项目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7)跟踪计算工程量,并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8)检查建设资金支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9)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与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10)检查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对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价格虚高。对已购设备、材料不能使用于该工程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损失。
3、 竣工决算阶段审计包括:(1)汇总已完工程价款审计情况,及时办理项目竣工价款结算审计。(2)对财务收支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管理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审查。(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建收入、节余资金审计。重点检查建设期间收入和工程投资节余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4)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投资规模、设计标准、主要材料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需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5)对项目的绩效审计评价,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项目竣工期。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有关的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指标,对项目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评价。上述(2)、(3)、(4)、(5)款可根据审计需要进行审计。
五、服务期:从签订跟踪审计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审计局出具结算审计报告止,工程延期时跟踪审计费用不予增加。
六、结算方式:按《按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支付。
七、验收要求:
严格按国家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跟踪审计服务单位应建立项目跟踪审计台账,保存跟踪服务全过程的影像资料,出具审计报告。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_GC_4-2009)、《湖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操作规程》(湘建价协〔2012〕12号)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工作。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依据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文件和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受托项目进行服务,并岀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成交供应商要对结果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3、本次审计服务费为固定总价费用,包含基本审计费、核减效益费。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实施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