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为落实《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成都市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蒲江县“气净水清”“排水防涝”专项工作安排,我县开展了蒲江县城镇排水管网专项普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采集完善蒲江县所有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并建立排水管网及设施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为后期管理和运营维护提供支撑。
为了保障蒲江县城镇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的成果质量,现对蒲江县城镇排水管网普查成果质检服务进行采购。
序号 |
标的名称 |
包数 |
所属行业 |
1 |
蒲江县城镇排水管网普查成果质检 服务采购项目 |
1个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技术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3)《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4)《城镇公共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DB44/T1025-2012);
(5)《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2016);
(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
(9)《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10)《成都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更新技术方案》;
(11)《成都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普查技术指南及实施导则》等。
注:上述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得,以最新规定执行。
3、质检范围及内容
3.1质检范围
对蒲江县所有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内排水管网普查、排查及检测成果,蒲江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成果的质量检验。
3.2质检内容
(1)排水管线普查成果。
(2)排水户及排水管网混接错接调查成果。
(3)排水管道检测成果。
(4)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成果。
4、成果提交
4.1成果检验方案。
4.2成果检验报告。
4.3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文本件各2份,电子光盘备份2张。
★5商务要求
5.1服务时间:质检工作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且质检服务完成时间不晚于
2023年8月30日。
5.2服务地点:蒲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出具的同等金额的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首付款。
2)进度款: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内外业检验工作并出具质检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尾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检验方检出城镇排水管网普查项目工作成果不合格,返工后需要重新检验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方与生产单位协商处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4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总价报价,报价应包含工费、检验、培训、税金、知识产权费(若有)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其他要求
6.1履约验收:成交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6.2人员配置: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检人员。
6.3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包括质检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
6.4仪器设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设备保障。
6.5其他: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需求完成排水管网普查成果的质量检验工作。
注:
以上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