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国土空间治理是落实自然资源部门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推进国土空间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浙江省高度重视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2020年4月2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省发展改革委省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0〕131号),要求加快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进省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典型区域、典型领域空间治理取得实质突破,初步构建统筹空间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体系;到2021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全域的全国一流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20年4月30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瑞安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瑞政办〔2020〕15号),要求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强化业务协同,形成多场景应用、多部门协同、高质量智慧化的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20年9月2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瑞安市国土空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浙自然资厅函〔2020〕596号),同意瑞安市开展国土空间治理试点工作,要求瑞安市推进国土空间治理,通过科学论证、先行先试,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海协同共治与海陆统筹、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有机更新等方面探索创新,为全省相关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
目前,我市国土空间治理试点工程基础虽在,但空间资源配置破碎化、各类规划空间布局衔接不充分、重大平台和项目落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借助数字化手段,补全短板,整体提升我市的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本项目作为全市国土空间治理试点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项目成果将有效提升全市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局科学统筹、精准规划、审批管理等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提高政府的服务效能,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 建设目标
瑞安市国土空间数字化平台项目,需针对瑞安市国土空间治理试点工作要求,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管理目标,融入“资源码”核心思路,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推进智慧规划和智云服务,实现“全域空间三维数字化,全域空间治理智能化,全程政务服务便捷化”,辅助打造全省国土空间治理的“瑞安样板”,助推瑞安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至美瑞安”。
(1)全域空间三维数字化
借助传统和新兴数据采集技术,感知自然资源与空间活动的现实状态与发展趋势,汇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规划、人口、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平台布局、重大项目等数据,获取国土空间利用现势信息,结合资源码体系,构建覆盖全域国土空间资源要素的二三维一体“数字空间”。
(2)全域空间治理智能化
按照空间规则数化管理、业务过程码联管理、业务应用公共支撑的整体思路,在利用好省级相关平台的基础上,探索空间规则数字化管理、业务过程全程关联以及全面业务支撑的相关技术,为全域国土空间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手段支撑。综合利用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基于瑞安市域空间三维管控的特色要求,建设三维数字沙盘、规划编审管理、三维规划实施管控、规划监管等信息化应用,推进瑞安市国土空间治理智能化稳步实现。
(3)全程政务服务便捷化
面向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立足国土空间治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对业务体系、业务关系、标准化等进行梳理分析,构建应用支撑,实现国土空间治理全业务梳理、全流程贯通、全信息集成、全环节监管、内外互联互通的全面一体化,构建起“统分统”一体化审批模式、“自由化+标准化”流转模式、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三) 总体要求
1. 总体框架
1.1. 本项目总体应采用“大平台、微服务、轻应用”的企业级架构思想,需采用微服务分布式架构,降低系统的复杂度和耦合度、支持高可用,需支持分布式部署、分散负载,解决高并发的问题。
1.2. 系统架构中各层应采用成熟的、符合技术标准的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产品;开发中如使用第三方控件,应不影响系统部署环境,不增加系统部署成本。
1.3. 需结合国家涉密网建设和系统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文件,本着可实施性、可管理性、安全完备性、可扩展性和专业性原则,考虑数据脱敏脱密,并提供数据备份、恢复等技术措施。
2. 关键技术:为保障本次项目建设平台的先进性、高效性和稳定性,项目实施需采用如下关键技术路线:
2.1. 需基于微服务架构,通过系统运营持续累积,对外提供服务资产输出,降低后续信息化投资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支持围绕不同的业务领域来划分应用,实现应用独立地进行开发、部署、运行和管理。
2.2. 需采用分布式缓存技术,缓解关系型数据库的读写压力。
2.3. 需采用符合、规范的融合标准流、自由流的流程技术,支持流程定义、版本控制;支持任务取回、回退、改派等功能;支持自由流灵活配置,实现自由流程灵活发送;支持跨业务的流程继承复用;支持流程资源表单、报表、材料、角色脚本过滤控制。
2.4. 需采用非结构化数据管理技术,对系统涉及的图形、图片、文件等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按照高速存取、高扩展性、可分布式部署的技术要求进行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架构设计。
2.5. 需采用多维指标管理技术,满足指标的多维度、多版本、分类分级管理与存储。
2.6. 需采用空间规则引擎技术,对数据源、算法、组件的可视化编排实现模型的构建配置,并对模型进行统一运行调度。
2.7. 需采用二三维一体化技术,实现二维三维的数据一体化、显示一体化、空间分析一体化和服务发布一体化,支持二三维环境下大规模场景数据高性能加载显示及分析计算。
2.8. 采用数据一体化管理技术,支持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统一采集、存储和管理,支持异构数据源间的数据共享。
2.9. 充分复用现有资源,构建基于K8S(Kubernetes)和Docker的容器PaaS云平台,为整个系统运行提供高性能的资源服务,实现应用服务的容器化集群部署,能够实现可视化集群管理和监控。
2.10. 项目需满足等保三级要求的4A应用安全体系。包括统一分级管理、统一授权管理、统一认证管理、统一鉴权管理、统一审计管理、统一攻击防御、统一安全保障。
3. 性能要求
本项目的性能需求如下:
3.1. 保证系统7×24小时的运行;提供高稳定性,保证在数据量或应用连接数高峰运行时的系统运行正常,保障持久化的系统运行。
3.2. 应用系统应具备符合项目使用人员数量规模的人同时在线访问的规模,并保证稳定、流畅运行。
3.3. 系统非空间数据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空间数据浏览单屏响应在2秒以内,在全市范围内空间数据查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3.4. 要有通畅的网络保证用户终端与服务器的互访。
3.5. 要有足够计算能力和网络带宽以保证数据的高效并发访问。
3.6. 整个项目需具备良好的技术稳定性、先进行、可扩展性,成果系统具有足够的成熟度和易用性,为国土空间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可靠、智能的服务。
(四) 标准规范建设需求
1. 业务规范建设需求
1.1. 需针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国土、规划业务和林业的对外服务以及内部管理的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即针对涉及的相关业务事项,对对应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各业务要件材料、审批流程、审查要点、文书样式等标准化要点,形成一套可用于指导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工作的、可对外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办事指南,具体需要对涉及的每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标准化。
1.1.1. 材料标准化: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的每一个申请材料按照需要逐一标准化;
1.1.2. 流程标准化: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的审批步骤梳理优化,对每个环节定岗定责定人,制定规范化的内部操作流程;
1.1.3. 表单标准化: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需要的表单类型按照项目信息、单位信息、事项信息、受理信息、材料信息五类进行整合设计;
1.1.4. 文书标准化: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的文书从规整、分类、规范三个角度来分析,涉及通用文书和结果文书的标准化;
1.1.5. 规则标准化: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从政策要求、审批要点、工作手册、操作规范、用例模型、人脑经验内容中分析识别每一项业务的规则;
1.1.6. 业务建模:需对每一项业务事项按照信息化建设需求进行系统应用构建,包括组织建模、数据建模、流程建模、服务建模、表单建模、报表建模等。
1.2. 涉及主要业务事项如下表(包括但不限于):
表 涉及业务事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许可 |
土地开垦(土地整治)审核 |
2 |
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
3 |
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4 |
许可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
5 |
许可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
6 |
许可 |
原址新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审核 |
7 |
许可 |
具体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
8 |
许可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9 |
许可 |
临时用地审批 |
10 |
许可 |
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11 |
许可 |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并改变用途 |
12 |
许可 |
出让土地不同用途之间的改变 |
13 |
许可 |
划拨土地不同用途之间的改变 |
14 |
许可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审批 |
15 |
许可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单位) |
16 |
许可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
17 |
许可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个人) |
18 |
许可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审批 |
19 |
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20 |
许可 |
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21 |
许可 |
涉及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22 |
许可 |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23 |
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24 |
许可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25 |
许可 |
使用林地许可 |
26 |
许可 |
占用林地许可 |
27 |
许可 |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
28 |
许可 |
林业生产占用林地许可 |
29 |
许可 |
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认定 |
30 |
许可 |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
31 |
许可 |
地图审批 |
32 |
许可 |
使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33 |
许可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34 |
其他 |
国土资源工作监督检查 |
35 |
其他 |
规划条件变更审批 |
36 |
其他 |
通过出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办理规划登记手续 |
37 |
其他 |
出让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审查 |
38 |
其他 |
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方案审核 |
39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 |
40 |
其他 |
设施农用地备案 |
41 |
其他 |
补充耕地验收 |
42 |
其他 |
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
43 |
其他 |
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审批 |
44 |
其他 |
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核 |
45 |
其他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协议出让审查 |
46 |
其他 |
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 |
47 |
其他 |
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48 |
其他 |
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49 |
其他 |
改制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50 |
审核转报 |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转报 |
51 |
审核转报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转报 |
52 |
联办事项 |
临时用地审批(部门联办) |
53 |
联办事项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 |
54 |
联办事项 |
农民建房 |
55 |
联办事项 |
农房确权登记 |
56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57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58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59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60 |
规划许可 |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 |
61 |
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2. 数据规范建设需求:
2.1. 为满足项目国土空间治理需求,本次项目需在自然资源部、浙江省、温州市的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已有标准规范建设情况,完善建设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空间性专项规划等相关空间数据库标准、数据汇交要求、质量检查细则,指导数据资源建设。
3. 平台运行规范建设需求
3.1. 结合相关已有标准规范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瑞安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的整合、共享、交换以及平台搭建开发标准,从而规范国土空间基础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内容、权限、时效和更新频率等内容,规范平台应用、算法开发,为横纵联通和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支撑。
(五) 数据资源建设需求
1. 核心数据库建设需求
1.1. 结合瑞安市的实际情况,按照智慧规划和智云服务系统核心内容,建设智慧规划数据库和智云服务数据库,开展已积累的核心数据资源整合,对接集成遥感影像、基础地质、地理国情普查、现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数据,丰富国土空间治理数据库,形成国土空间治理数据体系,支撑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为各项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参考。
2. 专项数据治理需求
2.1. 根据先重点区域后全域、先核心业务后全流程、由近及远到全时的分步实施策略,通过数据收集、分析、标准优化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治理方案,对瑞安市2016年至2020年的建设项目数据开展整理、入库、关联等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设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报批,规划条件,土地供应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业务环节;对瑞安市规划类数据开展整理、入库、分析等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线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
(六) 应用支撑平台建设需求
1. 空间规则数化管理建设需求
1.1. 基于瑞安市国土空间治理要求,构建二三维数字化空间谱系,对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地方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形成多层级、多维度的规划实施管控要求和规则体系;基于数字化技术,将各类空间管控规则和要求转译为数字化管控规则,形成数字化空间规则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规则审查和规划实施中用到的规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模型算法、接入模型数据源、配置模型参数、输出模型结果,实现模型计算,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规则模型库、实施管控规则模型库,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数字化编审与实施管控。
2. 业务过程码联管理建设需求
2.1. 需以项目为核心,聚焦土地资源管理的全链条追溯和全方位关联,引入“资源码”促进业务管理创新,将同一个建设项目下的不同阶段的业务事项和其中的项目信息、业务指标信息、业务资料串联起来,贯穿“现状调查、规划编制、前期策划、用地报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确权登记”全过程,支持业务深度融合。
3. 业务应用公共支撑建设需求
3.1. 需建设以业务建模、安全管理、移动应用支撑、文图对接、规则服务化、信息门户管理为核心的中台支撑,为本次项目的开发提供底层支撑并接管由各个应用系统实现出来的业务功能服务,并通过服务总线发布出来,用于支撑各种业务流程的快速搭建和部署运行。
(七) 应用系统建设需求
1. 智慧规划应用建设需求
1.1. 三维空间数字沙盘子系统:建设三维空间数字沙盘应用,支持二三维数据的浏览应用,支持二三维视图同步联动、二三维信息融合查询、三维空间分析等功能,为业务人员提供统一的二三维一体的工作空间。
1.1.1. 资源要素展示浏览:支持按照数据资源目录对二三维数据进行浏览、查询、定位,包括如二维矢量、实景三维等,支持相关规划指标、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浏览查看,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浏览展示与查询应用需求。
1.1.2. 三维基础分析工具箱:提供包括可视域分析、限高分析、错落度分析、坡度坡向分析、通视分析、天际线分析等各类分析功能,辅助业务人员进行基本的三维基础分析。
1.1.3. 二三维联动分析工具箱:提供包括设施周围用地覆盖情况、用地性质冲突情况等空间分析功能,统计分析结果可导出和可视化显示。提供二三维信息融合查询功能,为业务人员决策提供多源话的空间信息参考。
1.1.4. 离线数据提取:提供多种沙盘数据导出方式,供业务人员作为规划编制、管理、决策的底板底图。
1.2. 智慧规划编审子系统:充分集成瑞安市“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智慧规划编审应用,支持对瑞安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质量进行审查,提高规划编制成果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对规划编制与调整管理工作进行工作留痕,并形成规划成果一棵树,对审查过程及各阶段成果数据进行综合管理,便于检索、查询和利用。
1.2.1.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支持按照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规划数据成果进行集成组织,形成可层层叠加的瑞安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满足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的集成浏览展示需求。
1.2.2. 规划编制与调整项目管理: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调整管理工作,实时跟踪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状态,做到规划编制及修改过程有迹可循、工作留痕,辅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调整的统筹调度与管理。
1.2.3. 规划成果质检: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空间性专项规划编制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支持从成果符合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编制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告,从而规范并提升规划成果质量。
1.2.4. 规划成果辅助审查:面向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空间性专项规划成果,支撑控制性审查,依据审查有关办法,协助审查人员进行各项要点的资料查看、成果查看和审查结果填写,对指标符合性、空间一致性、图数一致性等方面辅助控制性审查,并提供审查任务管理应用,实现审查任务各阶段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检索。
1.2.5. 规划成果管理:在规划成果审查过程中,根据审查的内容和审查结果,将规划成果与相关材料、审查意见等进行挂接,关联管理每个阶段及每次审查的成果,支持便捷查阅成果图纸、审查报告及修改意见等,辅助完成审查工作。
1.3. 智慧规划实施子系统:建设智慧规划实施应用,围绕建设项目全过程,为项目选址、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规划设计条件出具与论证、三维方案技术审查、重大项目方案比选等工作提供应用辅助,全面落实指标、空间、三维形态等二三维管控要求,保障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助力瑞安精细化的规划实施管理。
1.3.1. 智慧选址:根据引进项目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现状情况等相关要求,支持快速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地块位置,列举出备选地块信息,减少因选址不合理而导致项目落地难的问题。
1.3.2. 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基于《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建设项目选址意向进行自动审查论证,生成审查论证报告,支撑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工作。
1.3.3. 规划条件智能核提:支持任意选择范围,查询对应的规划管控要求、规划指标等内容,实现对规划管控信息的自动集成。
1.3.4. 规划条件论证评价:针对拟出具的规划条件,支撑审查论证,依据审查论证有关办法,协助审查人员进行通则符合性、内容完备性等方面审查,对是否符合各类论证要求按串列式场景操作进行逐条检查,并支持图、表联动方式查看论证结果。
1.3.5. 三维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上报的三维规划设计方案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支持从成果符合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三维方案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告,从而规范并提升方案报建成果质量。
1.3.6. 三维规划设计方案精细审查:面向三维规划设计方案成果,支撑方案技术性审查。支持方案在三维场景中的精准定位与加载,辅助审查人员查看方案实际效果。依据方案审查有关办法,基于规划条件对方案进行空间一致性、图数一致性、指标符合性等方面辅助技术性审查,协助审查人员进行各项要点的资料查看、成果查看和审查结果填写,支持生成审查报告,并提供审查任务管理应用,实现审查任务各阶段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检索。
1.3.7. 多方案比选:支持三维规划设计方案的分屏对比,并支持基于多个管控指标对方案进行量化测度,生成对比结果。
1.4. 智慧规划监管子系统:在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框架基础上,根据瑞安市实际情况,与相关系统做好充分对接,构建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现状评估及预警模型,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及时预警,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并落实瑞安智慧规划监管,支撑规划全生命周期联动管理。具体将实现:
1.4.1. 动态监测:根据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采集接入多源数据,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对相关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
1.4.2. 及时预警:依据指标预警等级和阈值,获取相关数据,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的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进行及时预警,辅助生成预警报告。
1.4.3. 定期评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指标,获取相关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城市或地区规划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并辅助生成评估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维护和优化提供依据。
2. 智云服务应用建设需求
基于机构改革要求、立足国土空间治理服务与管理实际,构建智云服务体系,需实现对外政务服务一体化审批、对内业务一体化管理协同的应用效果,能够支持以“资源码”贯穿服务与管理全过程。以信息化创新驱动自然资源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融合“资源码”思路,以“静态序列+动态序列”相结合的构成体系为支撑,以“一码关联、一码服务、一码监管”为应用效果,通过资源码全链通土地“前世今生”,形成“全业务一体、全要素保障、全过程留痕、全层级覆盖、常态化监管”的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新范式,实现“一码全息”、土地“前世今生”信息可追溯;极大改善以往信息分散、关联查询难的现状,有效促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高效管控。
2.1. 一体化业务审批管理:需建设打破条块分割,把资源码贯穿始终,建立统一审批标准,统筹服务资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业务全生命周期智慧协同审批系统。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2.1.1. 综合受理:面向窗口人员提供业务的综合受理,实现业务统一受理、统一检测、统一分派、统一发证。具体包括受理登记、业务管理、智能派件、受理检测、报表打印、证书发放、统计台账等功能。支持建设单位通过扫描“资源码”,随时查看地块信息、周边配套、办事指南等信息,一键索引跳转进行业务申报。
2.1.2. 业务审批:支持全流程业务办理,包括案卷发送、案卷取回、案卷回退、案卷暂停、案卷激活、案卷退件、案卷作废等。支持审批部门通过“资源码”进行地块全链条信息调阅、阶段指标信息继承比对等加速业务办理。
2.1.3. 证号管理:项目受理登记时自动生成唯一的项目编号,能够根据编号进行项目查询,支持作废编号回收。
2.1.4. 表单标准化:梳理业务表单信息,按一表申请原则合并相同申请表字段、删除冗余字段和规范格式,减少申请材料,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办理过程,实现表单标准化管理。
2.1.5. 报件导入:支持对不同类别的审批报件批量导入,满足科室通过对不同行政区、不同批次的报件进行智能筛选,联合上报。
2.1.6. 流程转发:支持项目按业务办理分配规则,提供业务流转功能。业务审批过程中自动记录业务流程信息,可随时调取业务流转日志进行查看。
2.1.7. 带图审批:支持图文交互查询、多角度统计、汇总,满足图形的查看、浏览和分析等操作。支持按照列表、图形两种形式,以“资源码”串接展示地块信息,支持一“码”一键调阅地块的全链条业务内容,按照时间轴方式展示各阶段业务的关键指标、成果材料、地块定位等;支持GIS一张图直观展示地块变化关系。
2.1.8. CAD图形编辑:针对业务人员进行红线绘制和项目图形审查业务过程,辅以CAD图形编辑、CAD与GIS图层配置管理等技术手段,具体包括红线绘制及红线管理等功能。
2.1.9. GIS辅助审批:提供GIS辅助审批功能,具体包括图文定位、检测分析、项目阶段展示、周边分析、CAD文件叠加、与图形的系统联动。
2.1.10. 综合查询:满足系统使用人员在日常对审批案件的选择性查询,支持条件查询、模糊查询、自定义查询等。“资源码”贯穿土地资源“批、供、用、补、查、测、登”全生命周期,一“码”关联出地块的全链条业务数据、指标、成果材料等信息,一键查询可知地块的“前世今生”。
2.1.11. 统计分析:通过建立统计流程和报表体系,以“资源码”打破条块分割,将各个阶段的业务信息、指标、申报材料、审批结果关联共享,形成全生命周期信息链条,实现灵活实用的数据采集、不同形式的统计报表输出,具体包括定向统计分析、对比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台账、查询统计定制管理等功能。
2.1.12. 电子资料管理:通过权限管理,满足局内各类电子资料的检测、建库、管理和应用。具体包括新建电子资料、检测入库、查询、集成浏览、修改管理、日志管理、归档管理、电子证照管理等功能。
2.1.13. 自动归档:项目阶段性审批完成后,支持对审批案卷的相关档案及成果资料进行自动提取并完成电子资料归档,支持与项目进行关联并可供后续调用查阅。
2.1.14. 计时管理:审批环节中提供计时管理功能,提醒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业务流程发送至证书校核。
2.1.15. 关联信息调阅:支持电子证照信息、法律法规信息关联调阅,辅助业务审批,减少资料查找时间。以“资源码”作为信息共享的渠道,实现包括且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材料关联。
2.1.16. 集成电子签章:集成电子签章,实现审批结果的电子盖章签字,满足局内审批的电子化应用。
2.2. 用地报批供应集成管理:需构建全方位、全贯通的内部事务管理应用,以“资源码”为核心,建立起对应的关联关系,覆盖计划管理、用地报批集成管理、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集成管理等业务,实现土地从计划、到转征、再到供应的全阶段、全业务的高效流转和信息共享。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2.2.1. 计划管理:需以用地指标为核心,对全市域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土地整治指标进行一体化管理,具体需要支持指标下达、指标使用、指标调剂、指标结转、实施监管、查询统计等应用。
2.2.2. 用地报批集成管理:需与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等业务审批系统等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共享,实现用地报批业务的省市两级联动全过程报批管理。用地报批包括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报批、增减挂钩项目等。
2.2.3. 土地征收:需在土地征收前期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以及补偿安置协议进行统一管理。
2.2.4. 土地供应集成管理:做好建设土地供应管理应用,需与瑞安市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等进行对接共享,能够将系统间的业务和数据进行无缝衔接,具体需支持对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供应项目审批、合同签订、土地供应台账、供应信息查询统计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2.3. 重点事项督办管理:点事项督办满足从办理过程、时限、进度及办理结果等多方面进行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时跟踪、督促及检查,确保各类重点事项能够按时高质完成。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2.3.1. 任务拟办:需支持对各类待办工作进行安排,包括工作启动、项目督查、事项关联、批量分配应用等功能。
2.3.2. 任务处理:需对不同事项进行按期处理并及时反馈进度信息,包括即时任务处理及反馈、定期任务处理及反馈、关联反馈、批量反馈。
2.3.3. 跟踪监督:支持对即将到期事项的经办人员进行预警提示,对超期事项的经办人进行超期报警。
2.3.4. 全程时限督办:针对项目的全过程审批,需支持项目审批环节、办理时间的实时跟踪监督,具体可分为流程监控和时限监控。
2.3.5. 项目督办:针对重要事项可由相关人员发起督办工作,转入监督检查,进行工作指派跟踪;被督办人可对被督办事项及时处理并反馈进度信息。
2.3.6. 任务查询:可对督办任务进行模糊查询及高级查询。高级查询条件需包括按照案件编号、单位名称、登记时间、主办部门、案件状态等查询。
2.4. 风险智能防控管理:采用风险点植入流程环节的模式,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的风险动态监控、风险触发实时预警,做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违规操作预警拦截,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2.4.1. 风险点植入:系统根据风险防范措施中配置的风险业务、环节及风险点,在具体事项办理过程中结合实际办理需求植入风险点。在办理过程中如触发风险点,系统需弹框提醒。
2.4.2. 预警项目:案件触发风险后,需在项目预警箱自动生成预警记录,并可以按照业务类型、预警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
2.4.3. 处置项目:督办员可以对已触发风险点的项目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直接填写处置意见及走处置流程两种方式。
2.4.4. 防范措施:主要实现配置和开启具体的风险点、风险环节、风险业务,具体包括风险点管理、风险环节管理、风险业务管理。
2.4.5. 查询统计:可按照预警时间、业务类型、预警类型、防控状态、风险等级、部门等查询条件进行单一或者组合查询,同时也需支持模糊查询,可对查询的项目进行处理。
2.5. 移动服务:将PC端业务移动审批接入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技术,向局内领导提供手写签批、语音识别等功能,实现项目的快速审批。同时将相关业务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集成到“浙政钉”平台中,充分发挥“浙政钉”安全可靠、沟通高效、信息必达等特点,打造自然资源政务办公新模式。同时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2.5.1. 移动应用功能开发
待办项目:可根据个人权限进行项目案卷查看,包括查看个人的在办箱、已办箱、督办箱等项目列表。
项目办理:可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表单信息浏览和填写表单内容,如意见信息等,支持项目流转,通过保存及发送功能流转到项目的下一个环节。
时限提醒:根据项目办理时限在移动端提醒办理,实时读取项目剩余办理时限,进行剩余时限提醒。
项目查询:可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项目信息进行检索,支持查阅项目的详细信息。
材料管理:可对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材料进行管理,包括材料上传和材料查看。
项目树查看:在移动端展示项目各个阶段,可按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阶段进行分类,通过一棵树的方式进行管理,形成项目树,支持查看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
项目日志查看:移动端可以通过项目日志,对在办箱、已办箱、督办箱等项目列表中的项目进行项目办理日志的查看。
移动统计:可以根据不同用户提供多维度统计图表浏览,展示统计汇总图表信息,包括在办项目统计、已办项目统计,按时间、区域等内容的经济技术指标统计,项目办理信息等。
2.5.2. 浙政钉对接集成:需将本次建设的移动审批办公应用与浙政钉实现无缝对接提升局内移动办公水平,具体需包括如下工作:
规范设计:按照浙政钉的应用规范进行移动应用的设计,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规范、组建规范等;
接口开发:根据浙政钉对接规范开发出相应的对接接口;
用户体系对接:移动应用接入浙政钉需对接浙政钉的用户体系实现单点登录,统一用户体系;
事项库配置:将接入浙政钉的移动应用涉及的业务事项在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配置;
应用发布上架:将移动应用提交至浙政钉上架申请和统一管理,与浙政钉实现无缝集成。
3. 运行维护系统建设需求
3.1. 指标模型运维管理子系统
3.1.1. 指标管理:通过指标管理、指标体系管理、指标值管理、元数据管理及数据字典管理功能,实现对体检评估指标项、指标体系及指标元数据、指标维度、指标值、指标状态等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指标库的快速操作、更新维护以及指标的动态调整。
3.1.2. 模型管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管控模型、审查模型、实施评估模型进行算法开发实现,通过算法注册、数据源管理及配套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构建,实现模型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提供模型计算支撑。
3.2. 用户运维管理子系统:需提供数据服务、应用功能,针对不同角色的使用权限配置,以支持统一身份、统一认证、统一授权以及系统资源的分层分级权限管理。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3.2.1. 统一用户管理:需对系统涉及的组织结构和具体人员进行后端管理,支持新增机构、删除机构、机构排序、添加成员等操作,以及具体用户增删改及相关信息的操作。
3.2.2. 统一权限管理:可根据不同类型的用户配置空间数据专题方案,满足系统中各类空间数据的浏览查看需求;可对政务审批涉及各部门的相关用户信息进行管理、用户权限进行分配,确保用户能且仅能访问自己权限内的资源,防止越权操作。
3.3. 业务后台管理子系统:需针对业务办理进行自定义配置,可对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规则、流程、表单、日志等进行管理,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3.3.1. 审批事项配置:审批事项管理需要面向系统管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审批业务事项进行有效管理,促成业务事项标准化,能够对事项名称、内容说明、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修改和编辑。
3.3.2. 日志审计管理:日志审计管理需满足对系统日志的存储、提取和信息挖掘,可对相应日志的收集、分析及管理,通过对日志的管理、统计、分析、来跟踪系统的变化。
3.3.3. 审批流程定义:审批流程定义需支持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的流程定制。主要包括流程、流程版本管理与关系配置,实现各项审批工作的流程定制。
3.3.4. 业务表单定义:业务表单定义需支持对表单的内容和风格随时进行修改,通过可视化、可拖拽方式进行表单设置,对表单模板的所有元素(包括输入框、控件、按钮、表格线等)进行控制。
3.3.5. 审批规则定义:可根据审批业务事项的办理需求来定制系统的运行流程、事项、表单的整体或部分内容,可定义审批规则与操作权限。
3.4. 移动后台管理子系统:需面向运维管理人员,对移动端用户及权限进行统一管理。具体功能需求包括:
3.4.1. 设备认证:能够支持对不同机型、操作系统的设备进行认证管理,已通过认证的设备才能进入系统进行办公,保障系统安全。
3.4.2. 设备管理:需支持设备禁用、设备授权管理和查看设备运行情况等。支持获取设备的机器码作为唯一身份识别码,满足设备申请、审核使用。通过设备认证后才能正常使用。支持对遗失设备的挂失、禁用。
3.4.3. 应用管理:需满足多个APP的统一管理,提供应用的注册、审核、发布、升级、撤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应用属性需包含分组、固定排序、动态排序、是否启用安全通道等设置。
3.4.4. 权限管理:能够对应用进行授权访问,可根据组织机构和用户进行角色管理,可通过角色、组织机构、用户三种对应用访问权限进行设置。
3.4.5. 日志管理:能够支持自动生成用户操作日志,运维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日志管理查看和跟踪设备、应用使用情况。
(八) 应用对接需求
1. 需对接的内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
1.1.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
1.2.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1.3. 瑞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1.4. 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1.5. 瑞安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平台
2. 需对接的外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
2.1.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2.0平台
2.2. 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在线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
2.3. 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地政部分)
2.4. 浙江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2.5. 浙江省国土空间治理“工具箱”
2.6. 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
2.7. 浙政钉APP
2.8. 温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平台
2.9. 电子签章相应系统
2.10. 预留对外统一接口服务,提供对外标准化服务
(九) 环境建设需求
1. 本期运行支撑环境建设包括政务云平台资源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政务云平台资源 |
1批 |
|
2. 政务云平台资源要求
2.1. 信息安全要求:云平台环境满足信息安全等保三级要求;
2.2. 政务云到部署机房1000M网络链路,1条。
2.3. 政务云平台租赁期限:1年。
3. 政务云资源内容
项目 |
名称 |
规格说明 |
说明 |
数量 |
增强型服务器 |
应用服务器 |
8核32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CPU主频≥2.3GHz;以上云主机价格包含40G系统盘(SATA),linux系统盘40G,Windows系统盘40G;不含数据盘的价格 |
16台 |
8核16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6台 |
|||
缓存、材料及服务器、协调服务器 |
4核8GB内存,2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8核16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4核16GB内存,100GB+2T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GIS平台支撑服务器 |
16核64GB内存,2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8核16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台 |
|||
三维服务器 |
8核32GB内存,2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数据库服务器 |
16核128GB内存,300GB SSD数据盘+4T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台 |
||
基础平台支撑服务器 |
8核16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台 |
||
统一安全中心服务器 |
8核16GB内存,100GB高效数据盘;政务云平台需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台 |
||
负载均衡 |
负载均衡 |
以1个实例为单位 |
提供4层和7层负载均衡 |
1台 |
备份服务 |
云备份(数据库数据备份) |
数据备份与恢复100GB为单位 |
支持多种、不同方式的数据库、应用及虚拟化平台数据保护 |
3 |
云存储(材料备份) |
以1TB为单位 |
对象存储OSS |
10 |
|
安全服务 |
统一基础云安全服务 |
漏洞扫描、入侵防御、防DDoS攻击、安全组 |
平台统一,每月一次,含报表服务、安全预警服务、同一VPC网络下东西向的访问策略控制 |
1 |
运维审计服务 |
包含SSL VPN接入服务,共享使用,统一管理,含运维管理服务,支持同一用户主体多个访问账号,含运维及报表服务。 |
一个账号管理一台主机 |
53 |
|
防火墙(IPS、防病毒网关、内容过滤) |
200M |
支持针对SMTP、POP3、IMAP邮件协议的内容检测,如邮件附件病毒检测、邮件内容恶意链接检测,邮件账号撞库攻击检测等,支持根据邮件附件类型进行文件过滤 |
1 |
|
日志审计 |
55个日志源 |
单独使用,日志采集+报表服务,日志存留不少于6个月 |
1 |
(十) 系统安全要求
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是体系化、全方位建立系统安全的保障。供应商需分别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机制两个方向着手进行安全设计,技术方向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四个方面;管理方向包括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四个方面。
1. 安全总体要求:本项目建设需严格遵循以下安全要求:
1.1. 需确保符合国家、省、和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1.2. 需采用严格的用户和使用权限机制;
1.3. 需建立定期备份机制,所开发系统需具备备份与恢复功能,支持快速高效恢复数据,保障系统数据的可靠性,同时保持系统数据最新。
1.4. 必须采用安全规范的开发方法和技术,满足等保三级要求。
1.5. 系统需具备完备的日志功能。
2. 安全技术要求
2.1. 供应商需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几个方面展开安全技术设计,确保平台处于稳定的运行环境中,在完备的网络和通信设计基础上,确保应用系统稳定,数据和信息安全。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要求建立一个健全、务实、有效、统一指挥、统一步调的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的安全职责。并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
(十一) 项目实施要求
1. 进度要求: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供应商需制定详细合理的进度计划,包括且不限于需求阶段、设计阶段、开发阶段、部署培训阶段、试运行和验收阶段等阶段。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方案中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稳步快进”为原则分项稳步推进。
1.1. 需求阶段:供应商针对标准、应用系统、接口等多方面进行基础资料收集,资料准备完成后展开需求调研,完成现场调研工作后根据需求调研内容,细化和优化需求、对需求进行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
1.2. 设计阶段:供应商根据需求调研结果,结合需求进行总体设计,形成细化的开发计划方案,与招标人沟通确认,确定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1.3. 开发阶段:供应商进行具体的系统开发。
1.4. 部署阶段:供应商对开发阶段后期的成果进行安装部署和测试联调。
1.5. 培训及试运行阶段:完成培训工作并将平台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及时修改完善出现的问题,并完成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和第三方软件测试。
1.6. 验收阶段:待系统完全满足《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所示要求、平稳运行,进行成果汇总、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完成项目验收。
2. 项目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组织验收。本项目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果发现与项目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验收要求如下:
2.1. 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应当邀请行业认可的专家学者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4. 采购人根据验收结果,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 项目培训
3.1. 为保证系统使用人员能够较快掌握系统业务操作的使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用户系统使用人员实际水平,提供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并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系统培训方案需深度结合本次系统软件的功能和特点,面向瑞安市系统使用人员提供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以确保其对业务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
3.2.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系统软件的性能、结构原理、维护管理技术以及上网实际操作等内容培训,使之掌握用户配置,运营,故障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从而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的运行。
3.3. 除现场授课方式、现场指导等培训方式外,也可通过电话指导等方式,至熟练操作为止。
3.4. 供应商需承诺保证培训效果,任何人员有任何问题,供应商需及时提供解答和培训服务。
4. 项目管理
4.1. 组织要求
本次项目的实施单位,需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项目成果优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供应商须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把控和资源协调,并需提供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项目组织架构,并明确开发队伍人数。参与本次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对国土空间治理相关核心项目或者业务熟悉。
4.2. 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系统开发需符合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规范。
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
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相关的详细说明文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认为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如实施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或因自身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外包处理或需要与其他单位联合实施的,外包或联合实施单位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4.3. 驻场要求:在项目开发期间驻场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
5. 项目售后
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为免费维护期的正式开始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对系统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护,维护期内安排专人提供及时线上响应服务,在线无法解决问题时快速派人到场解决问题。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无法短期修复的问题应启动应急预案,保障系统正常使用,并尽快修复问题。售后服务内容需主要包括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优化。
5.1. 日常维护:保证日常系统正常运行,提供 7*12小时维护,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提供对应用程序的维护、应用系统运行中的关键日期的技术支持。对应用程序的维护包括对错误的诊断排除、对验收报告中明确需要在维护阶段完善的业务功能的实现;在关键日期之前,应用系统责任工程师应配合服务中心的业务测试人员对关键程序做模拟测试,抽样检查应用系统数据的正确性,并在关键日期当日在操作现场,协助业务人员核对结果。
5.2. 定期巡检:在项目建设后运维阶段做到每一季度一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系统上线运行后,不定期对系统运行日志等信息进行分析,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早发现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
5.3. 系统优化与升级:在系统实际运行时,将定期根据业务运行情况、网络情况继续对系统参数提供优化,确保系统随着业务的发展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