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零星工程
二、采购预算:400万元/年,两年合计800万元。具体金额按实结算。
三、采购内容:
项目标的 |
服务年限 |
采购预算(元) |
第一包: 交通标志 |
两年 |
1000000元/年 |
第二包:交通标线 |
两年 |
1000000元/年 |
第三包:道路监控 |
两年 |
1000000元/年 |
第四包: 信号红绿灯 |
两年 |
1000000元/年 |
注: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投一包或多包,分包中标。
四、验收与售后服务要求
1.1由采购单位负责组建验收小组。凡投标产品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1.2中标后,最终验收时间以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延期交货,每延期1天,按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1%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的10%。如果投标人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中标人货物装运时,应随货物提供出厂检验单、装箱单和相关的技术文件。
1.4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后,用户单位将与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 如中标人届时不能到场, 则验收结果应以用户单位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中标人应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2. 质保期及其他服务要求
2.1第一包:质保期5年;
第二包:从初验完成之后,主道标线12个月,其他道路18个月,除标线外其他质保按湘潭县财政财政评审要求;
第三包:从初验完成之后,主材质保期5年,其他质保期1年;
第四包:从初验完成之后,主材质保期5年,其他质保期1年。
2.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和更换非人为损环的零配件。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在6小时内解决。
2.3中标人在产品质保期内为用户单位免费提供的服务。
2.4 质保期按厂家规定或业主安排,从产品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5 在湘潭县没有设立备件库和维护维修机构的投标人若中标应承诺中标后并在签订合同前设立备件库和维护维修机构。
2.6 产品因更新换代需提供优于本项目配置的产品在价格在10%增加的情况下准许更优的产品替换,必需经过业主的确定。
2.7 所有的设备必须与现有的平台无缝对接
2.8 中标必须遵循业主方的考核标准,如果考核不达标的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单位有义务配合业主方的摸排工作。
2.9在质保期范围之内中标单位不接受业主的派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派单、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质量不到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按批次支付,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本项目合同价格按照中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签订合同, 货物、材料大于2(台、个、套、块等)的或者单次总价格超30000元的应相应减低单价,标线类采购人根据实际设定每次量,大于这个量单价应递减,具体递减幅度由采购人确定。
★六、 交货期:按采购单位(使用方)需求分批进行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使用方)指定地点。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不接受业主的派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派单、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质量不到要求,业主方一个将给与警告,第二次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质量要求
一、标志标线
(本项目技术要求除国家标准外不作为强制标准,允许出现偏离,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中注明各项偏离,如未注明的则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技术参数),参照标准: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国家标准。
GB/T16311—199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JTJ0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行业标准。
JT/T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GB/T18833-201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行业标准。
GAT652—2007《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行业标准。
GB14887—2003《道路交通警示灯》国家标准。
GB7000.1—2003《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国家标准。
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国家标准。
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国家标准。
JT/T751-2009《翻板式可变标志》。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英文译写规范》(DB3301/T0170-2016)。
1、中标单位所用主要原材料均需提供质保单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报告。
2、标志牌安装为悬臂式时,指路牌采用直径219F杆、273F杆、325F杆或377F杆,分道牌采用直径140F杆、219F杆或325F杆,其余标牌采用直径140F杆或219F杆;当标志牌安装为直立式时其标志杆采用直径89mm直立杆,需采用防盗抱箍。各标志杆悬臂杆长度以乔木灌木区分,绿化
4m以上;绿化采用灌木则标志牌内侧边缘离标志杆的距离在2.5m以上;净空高度不得低于5.5m。
3、标志牌底板采用牌号为2024、T4状态的硬铝合金板制作。标志牌所有底板(铝板)宽度≤1.5m均不得拼接,宽度>1.5m允许有一处拼接;标牌面积≤1㎡的铝板厚度采用1.5mm,<1㎡标牌面积≤4.5㎡的铝板厚度采用2.0mm,标牌面积>4.5㎡的铝板厚度采用3mm。
4、钢材(钢管、钢板、型钢)材质为Q345B,质量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所有标杆及标志牌结构、基础、尺寸等均见附件十。
5、指路标志、车道标志反光膜采用GB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V类反光膜,对于涉及的警告类标志均采用荧光黄;其中“注意行人标志”和“注意学校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均全部采用荧光黄绿反光膜。V类反光膜技术要求:
观察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 cd·lx-1·m-2 |
|||||
白色 |
黄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
0.2º |
-4º |
800 |
600 |
170 |
120 |
70 |
17 |
15º |
700 |
500 |
130 |
100 |
60 |
10 |
|
30º |
400 |
300 |
95 |
60 |
35 |
7.0 |
|
0.5º |
-4º |
450 |
380 |
100 |
75 |
40 |
13 |
15º |
300 |
280 |
60 |
60 |
30 |
7.8 |
|
30º |
200 |
180 |
40 |
30 |
20 |
5.0 |
|
1º |
-4º |
120 |
100 |
20 |
20 |
10 |
4.0 |
15º |
100 |
80 |
18 |
15 |
8 |
2.4 |
|
30º |
90 |
70 |
14 |
10 |
4 |
1.0 |
6、标线漆为常温型、热熔型、反光热熔型、热熔震荡型、水性反光型、预成型反光标带、彩色防滑路面标线。
7、反光热熔标线
(1)密度(g/cm³):1.8~2.3
(2)软化点(℃):90~125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5%
(4)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150,黄色≥100
(5)不粘胎干燥时间≤3分钟,开放交通干燥时间≤6分钟
(6)抗压强度(MPa):≥12
(7)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80(JM—100 橡胶砂轮)
(8)主干道质保:≥1年;其它道路使用寿命:≥1.5年
(9)热熔型标线涂层厚度:1.6~2.0mm;热熔震荡型标线涂层厚度:≥6.0mm
8、反光水性标线
(1)粘度(KU 值):80~120
(2)密度(g/cm³):≥1.6
(3)选用环保型水性标线涂料
(4)施划时面撒反光微珠
(5)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200,黄色≥150
(6)标线涂层厚度≥0.7mm
(7)不粘胎干燥时间≤10分钟,开放交通干燥时间≤20分钟
(8)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40
(9)固体含量(%):≥75
(10)主干道质保:≥1年;其它道路使用寿命:≥1.5年
9、常温型标线
(1)粘度(KU 值): ≥60
(2)密度(g/cm³):≥1.6
(3)标线涂层厚度0.3~0.5mm
(4)不粘胎干燥时间≤15分钟,开放交通干燥时间≤20分钟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40
(6)固体含量(%):≥60
(7)遮盖率(g/㎡):白色≤190;黄色≤200
(8)主干道质保:≥3个月;其它道路使用寿命:4.5个月
双组份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项目 |
双组份 |
|||
普通型 |
反光型 |
突起型 |
||
容器中状态 |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
|||
密度,g/cm³ |
1.5、2.0 |
|||
施工性能 |
按生产厂地要求,将A、B组份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后,喷涂、刮涂施工性能良好 |
|||
涂膜外观 |
涂膜固化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贴等现象,涂膜颜色与外观应与样板差别不大 |
|||
不粘胎干燥时间,分钟 |
≤35 |
|||
色度性能(45/0) |
白色 |
涂膜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280—2004规定的范围 |
||
黄色 |
||||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重) |
≤40(JM-100橡胶砂轮) |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
|||
耐碱性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 |
|||
附着性(划圈法) |
≤4级(不含玻璃珠) |
— |
— |
|
柔韧性,mm |
5(不含玻璃珠) |
— |
— |
|
玻璃珠含量,% |
— |
18-25 |
18-25 |
|
人工加速耐候性 |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允许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色,但色品坐标应符合JT/T280—2004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应不大于原样板亮度因数的20% |
注:本标准源自JT/T280—2004标准。
10、地下管线:包括地下管道的费用与破路和恢复路面等费用。横穿管需采用ф89钢管或PE管,接头处需用套管,采用PE管时需用钢筋砼加围;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的管道允许采用ф50以上(含)PE管直埋。
11、为确保道路美观,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基座均应埋入地面以下,不外露。如标志在绿化带中,其上必须有40cm的覆土;如基座在人行道上,其上应满足铺设地砖的厚度要求,标志杆立柱钢管在制作时应相应加长,确保道路净空满足规范要求。
12、所有标线施划均应先放样后漆划(除标线要求覆盖外)。
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1、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际(国标GB14886-2006)、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项目建设将依据和参照以下的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
《湖南省公安视频联网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公安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意见》(公科信通知[2010]30号)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 [2012]73号)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DB33/T334-2001)
《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01)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GB479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
EIA/TIA568A,EIA/TIA569A国际电子工业协会通信线缆、通讯路径和空间标准
ISO/ICE/IS11801结构化布线标准
ISO TCP/IP协议标准
ISO/IEC 13818 MPEG-2协议标准
ISO IGMP/CGMP协议标准
10BASE-T,100BASE-TX 标准 IEEE802.3,IEEE802.3U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926)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50198-94
《电视系统视频指标》CCTR RECOMMENDATION 472-3
《电气指标标准》ELA-422 ELA-485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87
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有关中国电视制式要求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国电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Z32-90-92)
《信息技术客户通用电缆铺设要求》(ISO/IEC11801)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115-87)
《视音频编解码标准——视听对象的编码(6部分)》(ISO/IEC14496)
《工业企业扩音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程》(CECS62-94)
《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ECS37-91)
《广播传音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GY5053-9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路交通安全实施设计技术规范》 (JTJ074-2003)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
《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2007)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995—2012)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833-200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1-2006)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设计制图规范》(GA/T515-2004)
《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框架》
2、视频传输方式采用IP方式。
3、网络带宽保证每个视频源10M以上独立带宽。要求光纤到路面,视频源到县局指挥中心有专用的独立光纤。
端到端通信网络时延小于400毫秒。
端到端通信网络抖动小于50毫秒。
端到端丢包率小于0.1%。
4、全部前端摄像机均采用TCP/IP方式进行传输,提高前端设备调试及故障检修工作效率。采用光纤实现接入县局平台视频专网,摄像机接口类型为RJ-45。
5、所有前端设备的电力接入施工,包括治安监控、道路监控、路口电子警察、卡口等前端设备的电力工程协调、破路、埋管、电线接入及恢复等。
(1)电力接入施工标准,符合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电力接入设计、施工。
(2)在对接电工程的施工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对前端接入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雷击、过载、断电、电磁干扰和人为破坏等,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综合安全防护。
城市监控系统应在严密治安防控和有效打击犯罪方面发挥显著成效,对于部分视频监控点因无法妥善解决监控区域照明问题,致使监控图像模糊、监控目标难以辨别,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成效。
由于目前的治安和道路监控点所处的环境和位置相对比较恶劣,从而使部分监控点在夜间光源较弱的环境下,无法保证其图象质量。因此,本次建设的监控点需内置红外补光,采用第三代红外补光技术,配合多级智能控制,补光距离需达到150米以上。球机要求支持智能补光技术,避免变焦过程中出现画面过曝影响画面质量的问题。
所有摄像机需支持低照度功能,在一定的光源条件下仍然可以保证彩色视频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确保夜间监控效果不会明显下降。
监控摄像机由于长期工作在室外,风吹日晒对摄像机的损害极大,为了保证前端设备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后期维护的便捷性,前端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为提高前端视频采集系统稳定性,所有摄像机供电电压统一AC24V。考虑到部分点位电压不稳定,所有摄像机须满足±20%电压范围变化。
2)摄像机需支持宽温工作,考虑到湘潭县的全年气温变化较大,要求球机工作温度满足-40℃-70℃的范围,球机内部需配置风扇、加热器等设备。同时球机护罩需具备遮阳措施,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可以保障在烈日下,图像不会泛白,长时间曝晒下,传感器不易损坏。
3)本次建设采用的球机护罩需采用平面视窗,水滴能够快速垂直落下,同时视窗表面采用恨水镀膜,具有良好的憎水、防尘沾染特性,避免污渍的形成,延长摄像机的使用寿命,降低人工维护成本。
新建监控点立杆满足如下要求:
1)立杆要求不低于6.5米,下端管径不小于φ220±10MM,上端管径不小于φ120±5MM,采用厚度3.5MM以上镀锌钢管或钢板加工、焊接制成,杆的底部用螺栓与基础固定,设计风阻35m/s。
2)悬臂应大于等于3米,悬臂上应根据需要设置安装座安装壁挂或吊挂一体化球型摄像机。
3)表面热镀锌处理,喷涂耐腐蚀材料。
4)根据实际需求需在立杆2.5M的高度挂防水设备箱,用于安装光收发器、电源和防雷设备。设备箱应具备防水、防尘功能,箱中应有足够的空间安装相应的设备。
5)电源线和光缆分两条管从底部的基础中点引出,立杆内部的垂直走线要用钢丝绳牵引并牢固绑扎。引入和引出设备箱的线缆在箱体上下隔板处做防水处理,基础下面设有接地极并引上与摄像杆的底部焊接连接。
6)法兰、横杆各种接头、摄像机球罩等连接处必需做防水处理。
7)立杆与设备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4欧姆。立杆安装完成后,应用混凝土覆盖基础保护平台。
前端机箱要求能放置电源设备等,采用1mm优质不锈钢材质,热镀锌喷塑。设计为离地250cm高度安装。箱体防护等级为IP54,防雨防尘,室外安装。在监控机箱中应设计电源保护装置,即过流过压保护装置,里面放置防雷模块、接线端子、光纤终端盒、维修开关和插座。
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机箱大门采用防盗锁具,具有很强的防橇性能,丝印公安标志、字样、维护联系电话,箱体颜色与监控杆同色。
11、所有子系统必须按公安部有关标准整合到同一平台上运行,实现集中管理,资源整合、共享,方便用户使用,系统平台具备统一校时功能。
12、红路灯及电子警察所有设备质保期均为5年,在质保期内应免费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