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永乐南街2号,占地面积4805.3平米(不含操场),操场19333平米,综合楼12层,建筑面积21135平米,地下室(车棚)2581.2平米。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凤凰双语校区)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苑槐荫院17号,占地面积19436.4平米。小二楼建筑面积486平米;综合楼共5层,建筑面积7429平米;教学楼共四层,建筑面积9997.83平米;操场5588平米;地下室1238平米。为了学校能够正常运行,后勤服务进行社会化,服务项目包括:两校区楼宇内外、地下室、地下车棚、操场、院落等环境保洁服务。
二、采购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投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本项目需要报每月单价(元/月)和年度总价。
三、落实政策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四、采购要求
★(一)岗位配置及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配备
为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数量33人,具体岗位分别是:项目负责人1人、保洁主管2人,保洁员30人。
2、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50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责任心强,操作熟练,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
(2)保洁主管:年龄50 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物业保洁工作各个环节。
(3)保洁服务人员:年龄不高于 女55(周)岁、男60(周)岁规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无不良行为;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
★(二)设备要求
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至少配备扫地车、尘推车、洗地机各2台。
(三)环境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1、投标人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测评和严格选拔,形成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经验丰富的团队。
2、投标人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工作人员调整(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工作人员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能忠于职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无犯罪记录。
4、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够适应本工作岗位的相应要求。
5、业务上受投标人和采购人双重领导,用工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6、熟练掌握相关规章制度、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
7、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学校正常运行,寒暑假期间须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洁、绿化养护等。
8、投标人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每月考核,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于此投标人的合同关系。
10、工作人员到岗后,投标人对工作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投标人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投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投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
11、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服务质量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书面通知相关项目主管,限期整改。
12、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宜,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完成。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1、楼宇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负责教学楼、综合楼、小二楼等楼宇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2)服务标准:
1.门厅: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灰尘、烟头、无痰、巡视过程中发现情况要随时清理。大门玻璃要每天抹尘一遍,确保视线范围内无污点、印迹及灰尘。
2.楼道:每天上班以前,应使地面干净、光亮、无纸屑、杂物、烟头、积水、垃圾桶清洁等,全天保洁。楼梯扶拦:表面无灰尘污垢、清洁光亮。
3.卫生间及器皿(包括男、女室内):每日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 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灰尘、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镜面干净无水渍、无印迹;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 2/3 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4.会议室:应随时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废纸、杂物、烟头等、桌椅保持整齐、整洁,表面无灰尘。每次会议前后应普洁一次。
5.室内外标识、标牌等:每日循环保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印迹,保持材质原色。消防及安全设施:循环清洁,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报警器、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禁设备等表面光亮、无积尘、无印迹;消防箱内无积尘、无污迹, 栓体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
6.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无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室内空气保持清新、舒适,无异味。
7.墙面:每日循环保洁,内外清洁无灰尘、无污迹、光亮透明无印迹。
8.门窗:门窗及其边框、窗台、窗帘、天花板、墙壁面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达到手摸无明显痕迹的要求;窗台无杂物;窗帘对称悬挂整齐;墙面张贴规范、除规定地方外不乱挂、乱刻、乱画、乱张贴。
9.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重点清理公共卫生间,及时清倒垃圾篓。纸篓每周要涮洗1次。打开门窗通风,刷洗大小便器。做到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随时清理地面的垃圾、积水等,做到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痰迹。每天清洗洗面盆、台面两次,做到面盆、镜面、台面干浄无污渍、水溃、不堵塞,保持洁白光亮。每天擦拭窗户、窗台、门、窗、面砖一次,做到门、窗、面砖无脚印、无乱写、乱画。窗户、窗台无垢、无灰尘。
10.每月用干毛巾擦灯具一次,清扫天花板一次。做到灯具、天花板、墙角、墙壁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11.垃圾桶:垃圾桶无污迹、无油迹,每日冲洗一次。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桶身的 2/3。
2、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负责校园整体环境、道路、操场的保洁服务
(2)服务标准:
1.校园的全部环境卫生,含室外运动场地,校园内的杂草和枯枝败叶清理,校园内每日 8:00,16:00 前各完成一次保洁,期间每二小时巡扫一次,要求无垃圾、无杂草、无树叶、无烟头、无白色垃圾、无碎砖瓦块、无痰迹、卫生无死角。
2.重大活动期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洁;遇暴雨、大雪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共同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雨雪天气时,保证路面、广场不积水。
3.道路操场:每日清扫、抹尘,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
4.平台及楼梯栏杆等、各种标识、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草坪灯、平台下方照明灯具等表面干净无污渍;无卫生死角,特殊天气处理及时。
5.室外体育场:每日保洁一次,巡扫二次,大型赛事活动期间实施冲洗保湿,且每二小时巡扫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
6.户外设备设施:垃圾桶每日保洁一次,巡查保洁二次。要求外表面完好干净、无明显污迹、无异味;
7.绿化带:每日巡视检查及时清理,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玻璃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
8.校标、指示标志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9.宣传栏、橱窗(非广告)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
10.灯杆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草坪、桥头灯每周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11.休闲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迹;雕塑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12.平台及护栏:每日清扫、抹尘,每月清洗二次,清洁、无烟头、无痰迹、无杂物、无油迹、无蜘蛛网;
13.室外台阶:每日抹尘、清扫,每月清洗二次,清洁无烟头、无痰迹、无杂物、无污迹;
14.卫生重点部位是校门、广场等,必须按照卫生标准经常清扫,长久保洁;严禁在楼前院内乱放杂物,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要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
15. 运煤、运灰、运土、运垃圾的车辆,提醒防止撒落。撒落物要及时清理。
16.及时清理乱扔的瓜果皮核、烟头、烟盒、纸屑、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严禁焚烧垃圾。 工作和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盛装物内,倒入指定垃圾点。果皮菜叶桶、垃圾筐、厕所等重点部位要随时清理,保证无异味。小型施工形成的垃圾由施工人员负责清理,做到即产即清。
17.垃圾处理:各类垃圾应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做到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教学区域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
18.垃圾桶应随时清洁,外观无污渍、灰尘,周围无散落垃圾,桶内无异味散发。试验产生垃圾应集中、独立密封处理,不可与日常生活垃圾混放。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清运。有害废弃物应配合校方合理处置。
19.室外垃圾桶每日清运二次。做到无满溢、散落现象;室内日产垃圾包装后定点集中堆放,每日清运二次到指定地点,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无满溢、散落现象;垃圾房每日清扫保洁二次。清运后地面冲洗干净,要求环境整洁,无积压、无散落和乱堆放垃圾、无污水、无臭味;日常巡查中发现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无卫生死角;
20.有学校重大活动及统一性的卫生大扫除检查时应达到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标准。
五、服务地点: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凤凰双语校区。
六、验收标准:按照《保洁服务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执行。
考核要求:采购人根据《保洁服务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进行考核。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接收和受理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2、处理各类投诉,第一时间反馈;
3、负责回访、了解采购人需求;
八、培训要求:
负责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九、付款方式:
依据考核结果采购人按月据实结算。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要求:
1、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为学校各种文体活动、学术活动、迎新活动、学生搬迁等提供及时、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2、按照学校会议服务要求,做好会场的布置、会中、会后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应为所聘用员工缴纳基本保险,所聘用员工与采购人方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期间发生的所有纠纷、工伤等事项,一律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生工伤工亡情况,做好人员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申报、理赔、善后协调等服务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办理,采购人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4、根据采购人需求,按实际派驻时间、派驻人员数量据实结算;
5、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每月考核,如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于投标人的合同关系。
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
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