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创建龙泉驿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创建龙泉驿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服务。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本项目预算39.6万元整。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打造一个共创空间
(1)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综合体,与国内高品质创业孵化机构合作,借鉴成熟的孵化器运营模式,创建“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场所由采购人提供)。
(2)进一步整合资源、聚集创新要素,打造一个以优质军创企业为主,拥军企业共同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高质量服务平台。
2、提供一整套创业服务
(1)为初创军企业提供金融融资、知识产权、商务服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2)链接全球优选服务供应商,通过全周期的孵化服务,培养明星军创企业,提升军创企业存活率。
3、开展一系列孵化活动
(1)对军创企业的具体需求,开展创业沙龙、融资路演、一对一咨询、创业能力培训、产学研对接、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2)链接政府、企业、协会等多方资源,汇聚相关资讯,形成优质就业创业资源共享平台。
4、培育创业典型
(1)聚集优质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围绕龙泉驿区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孵化以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软件信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2)着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力争在全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和省市区相关赛事中取得荣誉
<二>服务要求
1、咨询服务要求
(1)汇聚天使投资人、行业专家、省市区入库导师、高校教授、企业创始人等导师资源,提供专家与基地创业者一对一的VIP创业咨询,深度探讨经营问题。
(2)“专家与基地创业者一对一”创业咨询次数:不低于5次。
2、军创CEO俱乐部活动要求
(1)邀约区域内创业者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天使投资人、行业专家、省市区入库导师、高校教授、企业创始人等专家在基地内进行交流聚会,分享热点政策、专业技术、经营理念,并组织企业间相互交流,打通企业上下游供应链,实现供需机会匹配,并向阶段经营优秀的在孵创业企业颁发荣誉鼓励。
(2)活动场次要求:不低于2场。
3、军创天使汇活动要求
(1)邀请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和融资、财务顾问机构专家在基地内进行商业计划书撰写辅导、商业模式梳理和创业项目路演,创造资本对接机会,推动创业企业获得投融资。
(2)活动场次要求:不低于2场
4、军创企业行
(1)结合产业高地,深度学习龙头企业经营模式,加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让企业加速成长。
(2)活动场次要求:不低于1场。
5、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组织龙泉驿区2023年度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并辅导项目冲击国省市各级荣誉。
6、邀请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打造龙泉驿区工作宣传亮点,并通过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军网、抖音、B站等融媒体渠道宣传龙泉驿区退役军人工作。
7、明星项目招引:走访调研省内外优质企业和产业园区,招引明星军创项目入孵。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工作团队;在龙泉驿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开展符合采购项目宗旨的运营活动。完善基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合理配备和储备人员。
2、建立示范引领平台,有序开展龙泉驿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培育基地的构建和运营服务管理,将基地建成共享办公、参访接待、集中培训、案例梳理、品牌建设和成果展示的阵地平台。积极配合龙泉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单位开展的军创企业孵化和培育等相关工作。
3、做好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安全保障和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正常有序运行,维护和保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督促使用者规范、安全使用。
4、供应商须按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相关联系会议,加强工作沟通;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注:以上“技术、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服务要求-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编制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以下方案内容:
<一>服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背景分析,②现状及问题分析,③活动组织方案,④团队组建方案,⑤项目管理方案,⑥孵化基地营运管理制度,⑦与各方组织的沟通协调方案。
<二>项目保障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③安全管理措施。
注:以上方案要求按采购文件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服务方案、项目保障措施”的评分标准进行相应评分。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实施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辖区范围内。
3、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所有付款节点均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
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
5、验收方式:按照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制定验收方案。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3)其他相关事宜: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