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浏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83.8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为了更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退役军人部役军人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文件,通过“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在成功创建浏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打造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基地品质,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转及工作的有效延续,打造更高更强服务退役军人的平台机构。
四、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五、购买服务项目内容说明及采购要求:
(一)购买基地运营硬件投入和基地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等服务采购要求。
1、孵化基地的日常运营及对入驻单位提供孵化期间的经营办公、成果展示、会议洽谈场所,提供场所租赁、公共水电、公共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并对基地投入资产、日常用品、基础设备进行常态登记管理。
2、协助入驻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入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为入驻单位提供法务、税务、财务和相关咨询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搭建信息共享、活动宣传、社区支持、企业合作等资源平台支持。
3、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孵化基地运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4、对入驻社会单位孵化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季度对孵化基地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及其孵化工作的宣传展示和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事项。
(二)购买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的人力资源相关服务采购要求。
1、按要求进行一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台账,并每季度进行更新。
2、对摸排的名单持续跟踪服务,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未就业人员进行五次以上电话咨询,即为退役军人开展“五到位”服务,即为每个未就业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确认到位、岗位推荐到位、职业规划到位、系统培训到位、跟踪服务到位”工作。
3、按照摸底的就业创业服务台账为未就业人员1:3比例提供岗位,力争实现登记在册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全部就业。
(三)购买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开展的系列服务采购要求。
1、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我市退伍军人创新创业,挖掘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并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2、为入驻企业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和个人提供能力建设、资源平台、项目资助、服务推广、管理咨询等孵化及发展支持服务,并加强培育指导服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期的(政策宣讲、能力建设培训、负责人培训、年检培训、沙龙活动等)创业培训。
(四)购买聘请就业创业专家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和入驻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指导采购要求。
1、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帮助其拓展资源,建立公益资源网络。
2、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战略规划、项目设计与管理、融资等专业指导,提升其项目发展和运营能力。
3、帮助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建立自我学习、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成长环境。
4、为入驻单位和有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团队或个人提供日常咨询和陪伴成长服务,提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咨询服务,通过回访调查、后期支持和长期顾问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创业实践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退役军人熟悉市场法则,提升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提高其开办企业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5、参加就业创业专题活动,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基地开展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创业大赛、项目评审、政策宣讲等活动。
(五)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5名或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需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管理制度,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平台运营,能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为入驻孵化的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职称或学历、党员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当熟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供应商应保证工作日和其他重要时点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孵化基地办公。同时,指派1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的相关工作。
(六)特别要求
供应商应当租赁由服务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办公和开展服务,负责进行孵化基地二次装饰,以及为孵化基地提供和配备有关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设备、沙发、文件柜等)及第一次装修分摊费用,并能满足孵化基地日常工作和入壳孵化的退役军人的办公需要,并承担房屋租金、水电物管、接待、宣传等相关费用。
六、服务方式、期限及其他说明
1、本合同采用总额费用包干形式。
2、服务期限:1年。
3、付款方式:费用采取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在项目交接完毕,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第二次付款:项目运营经甲方认可服务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5%。
4、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确定需要的孵化基地的场地建设分摊和运营(含场地租赁费用、二次装饰费用、宣传招待费用、维护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用、配套办公设施设备、运转资金、评估费用)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的奖补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对现有场地需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