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桂林市直属29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劳务派遣服务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7240000691584 发布时间:2023-07-24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桂林市直属29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劳务派遣服务

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本项目必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告》的规定,在服务期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中标人必须执行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否则视为违约。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的保安服务的范围为桂林市直属29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安保岗位(安保岗位包括:门岗、巡逻岗、内宿生安全保卫岗)。

各学校专职安保岗位名额配备为:桂林中学17个、十八中30个、一中10个、逸仙中学11个、三中10个、田家炳中学8个、五中6个、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个、八中7个、中山中学15个、十一中12个、十二中2个、十三中3个、十四中4个、十六中2个、十七中4个、清风实验学校6个、十九中10个、培智学校2个、聋哑学校2个、二十中2个、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0个、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18个、桂林市卫生学校18个、桂林市艺术学校3个、桂林市复兴小学4个、三皇路幼儿园2个、桂西幼儿园2个、实践基地学校7个。共计247名。

(二)服务内容

(1)在学生上学前1小时、放学后1小时要穿戴配备警用装备在岗保护人员安全,防止侵害事件发生。在学校正常上课后,应做好分工,同时做好门岗守卫及校园巡逻工作。

(2)依照采购人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在中标后向采购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3)学校保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上述29所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包括门卫、重点场所守护、日常巡逻,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若遇校园紧急突发事件,教育局有权要求中标人临时增派安保人员,增派的安保人员必须及时到达教育局指定地点并执行相关任务。

(4)服务方式:学校安保服务方式是中标人派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并组织保安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区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日3班,每班次工作时间为8小时,双休日、节假日照常执勤。国家法定工作日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有保安在岗。

(6)技术防范服务要求:学校应按校园监控的规范建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的应用由中标人负责。监控中心的值机保安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三)服务期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中标人先与市教育局签订总合同,再与所需学校签订分合同。如学校另有需求,另签订补充协议。

(四)保安队伍要求

1.保安人员数量要求

保安人员数量要求及具体分配如下:

桂林中学17个、十八中30个、一中10个、逸仙中学11个、三中10个、田家炳中学8个、五中6个、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个、八中7个、中山中学15个、十一中12个、十二中2个、十三中3个、十四中4个、十六中2个、十七中4个、清风实验学校6个、十九中10个、培智学校2个、聋哑学校2个、二十中2个、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0个、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18个、桂林市卫生学校18个、桂林市艺术学校3个、桂林市复兴小学4个、三皇路幼儿园2个、桂西幼儿园2个、实践基地学校7个。共计247名。

2.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保安人员基本素质: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保安人员应经过校园保安业务培训合格,能用普通话交流,文字书写规范。具备一定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的使用技能,具备基本的防卫擒拿技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校园保安服务要求。

保安人员应五官端正,并有良好的性格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校园保安人员应统一着保安制服,保持干净整齐。并要佩带印有“校园保安”统一式样的红色臂章。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值勤时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值勤时不准玩手机、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保安裝备和保安标志。尽量避免与学生教职工进行身体接触。值勤时要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注重校园保安人员礼仪。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纠正违章时、受到领导接见时、慰问或领导视察进、检查工作时、参与外事活动或与外宾接触时、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接受颁奖时。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并行注目礼。

校园保安人员语言要求,值勤中要使用普通话,语言要简浩准确、文明规范,语气平和。说话时要注意使用礼貌称谓,使用“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应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保安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师生进行骚扰、侮辱、欺凌,一旦发生由中标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2)持证上岗: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持《保安员证》上岗)。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 100%向采购人提供上岗的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及其余上岗证明材料并全员上岗,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上岗证明材料:保安员需持有身份证、体检合格证明(或健康证)、无犯罪记录、非本市人员的还须具有桂林市居住证。

(4)身体状况:保安人员必须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未治愈者。

(5)年龄和身高要求:保安人员均需为男性,年龄20—60岁之间,身高在 165 厘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50 周岁 (含) 以上的保安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6)保安管理人员:本项目须配备 1 名保安管理人员,保安管理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 25—50 岁之间的男性,具备有 3 年以上管理保安队伍的经验,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具有保安师二级职业资格证及 C1 驾驶执照;工作能力强,为人谦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保安管理人员可以由保安人员兼职。管理人员必须选派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使用办公电脑的人员配合用人单位管理队伍。且其每月要接受使用单位考核,对不符合管理使用的管理人员,使用单位有权建议更换退回处理,中标人应予三日内重新选派合格人员到位开展工作。中标人与派谴人员的相关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7)专业要求:保安人员中至少有 3 名保安人员具有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8)更换要求:保安人员合同期内(除特殊情况(如保安人员自然死亡、生病、生育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职等)外,)更换的比例不得超过 20%,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保安人员,更换保安人员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更换的保安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优先聘用:保安人员招聘时可以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和贫困地区人员。

3.保安岗位职责

本项目的保安岗位包括门岗、执勤点岗、巡逻岗等。

门岗岗位职责

(1)检查来访人员和车辆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证件不符合的人员和车辆劝阻其入内。记录进出人员和车辆的信息,应包括来访人员的姓名、人数、证件类型及编号、事由、进、出时间,车辆型号、牌照号。

(2)如发生以下紧急情况的处置,应予相应处置对来访人员证件和本人不一致的,拒不交验证件、证明的人员,应禁止其入内,发生纠纷时,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对无手续和拒绝检查的应移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保安员不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查有违禁物品人员和车辆,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3)未经学校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进行收购货物、推销产品等活动。

(4)时刻提高警惕,对出入校门的可疑人员严格盘问;对离校物品按离校管理规定处理。车辆携物品离校时属来历不明的,必须查清物主的身份、单位、住址、所带物品及数量,经核对确认是本校职工或是学校物品(需单位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予以扣留。在盘查时要求车辆靠右边停放,确保交通畅通。

(5)维护大门的交通秩序和周围的校园秩序。

(6)拦截向外逃窜的违法犯罪分子。

(7)爱护值班室及周围公物,管理好值班电话,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人使用值班电话,不允许用值班电话聊天、联系私事等。

(8)搞好值班室及周围卫生,值班室不允许堆放杂物。

9)值班室不允许与值班无关的人员进入。

(10)完成采购人及服务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执勤点岗位职责

(1)熟悉教学楼内各楼层的主要设施及消防设备,发现如有漏水、电、门窗异常等问题,

要及时报采购人及服务学校进行处理。

(2)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坚守岗位,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文明执勤,不得迟

到、早退,不准睡岗、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3)落实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出妥善处理。

(4)加强执勤点的检查巡逻,对外来人员要主动上前查问,并做好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教学场所。

(5)负责办公楼周围的交通秩序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严禁消防通道停车。

(6)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使用教学楼内任何教学设备。

(7)严密监控执勤区域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8)完成采购人及服务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巡逻岗位职责

(1)制定日常巡逻制度,根据巡逻区域的地形、地貌和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等情况,确定巡视检査、控制的路线、巡逻方式、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

(2)熟悉责任区域内各方面情况,对异常情况能及时发现、判断和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保卫部门;

(3)加强对校园内重要区域及安全监控薄弱部位进行重点巡逻,发现门、窗未关及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值班干部,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巡逻检查,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学校保卫部门;

(5)对校园内可疑对象(如人员、车辆、物品等),必须仔细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必要时报学校保卫部门;

(6)加强对责任区内交通秩序的管理,制止超速、乱停等违章行为,严禁外来车辆借道通行;

(7)巡逻期间做好巡逻检查记录,遇紧急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学校保卫部门并按规定采取措施;

(8)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予以制止,控制住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妥善处理;

(9)严禁在校园及职工小区内张贴各种海报、宣传单等粘贴物,如有发现,必须立即制止和摘除,并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必要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0)完成采购人及服务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保安队伍建设和管理要求

1)中标人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警械装备(防暴头盔、橡胶警棍、钢叉、盾牌、防刺服、防爆喷雾、防割手套、手电筒(含电池)等八件套,对讲机或其他通讯设备。每个学校原则以上装备必须按岗位配齐)。

(2)保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着保安服,上学前、放学后 1 小时各岗位人员均应穿戴防暴头盔、制服、橡胶警棍,佩带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

(3)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须每月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或紧急预案演练。

(4)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预案,设立保安管理点主管,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5)中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一是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 20%;二是保安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征得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当日新派人员必须到岗。 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6)中标人按照要求负责为每位管理人员、保安人员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

(7)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要求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备案。

(五)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包括项目实施管理目标、项目实施服务要求、规章制度建设要求、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要求、考核要求、风险管控要求等。

1.项目实施管理目标

(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认真研究学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熟悉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全年考核合格。

2.项目服务基本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生安全;

(5)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6)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7)投标单位应认真理解学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熟悉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提供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完善专项管理制度。

(8)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3.建立规章制度要求

(1)学校保安服务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主要的规章制度包括保安人员仪容仪表、作息、考勤、奖惩制度,人员和车辆出入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巡逻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必须实施安保时制订和完善上述制度,并报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备案后执行。

(2)保安人员仪容仪表、作息、考勤、奖惩制度至少包括着装、仪表、站姿、作息事件、考勤方式、奖惩措施等作出规定;

(3)人员和车辆出入制度至少包括课前、课中、课后和节假日人员和车辆进出登记、管理、会客、停放等作出规定。

(4)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制度或措施。

(5)巡逻制度至少包括巡逻的频次、路线、记录。

4.突发事件处理应对要求

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编制突发事件应对预案,预案至少包括学校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风险分析、预防措施、应对措施等。

(1)当发现校内有争吵、大声喧哗的人员时,应立即上前委婉劝说及制止。

(2)当发现有人恶意敲击或损坏校内的物品时,应立即上前阻止。

(3)当校内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时,应积极果断进行劝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视情况报“110”处理。

(4)校内如果发生紧急事故时,地震、火灾、水灾等,有秩序地进行疏散,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和拨打“110”报警;有人受伤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援。火灾应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当在校内发现偷窃、扒窃作案嫌疑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能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予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不能抓获控制的,应记住嫌疑人的主要特征和逃跑方向,立即报警。

(6)当校内发生抢劫作案时,应立即使用防护器械予以制止,并抓获控制抢劫嫌疑人;如抢劫作案嫌疑人为多人团伙作案或持有凶器作案,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体貌特征和所持凶器、逃跑方向,迅速报警; 有人受伤时,应立即拔打“120”急救。

(7)应当配置必要车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快速投送保安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8)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六)权利及义务

本部分规定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和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1)中标人每月必须向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提供排班表,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有权对中标人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考核且提出整改要求。对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按照提出整改要求时的期限)进行整改的,每一次采购人或服务学校有权扣除年度合同额的万分之二。

(2)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需要调动中标人人员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中标人岗位人员的权力。调动中标人人员时,要求 10 分钟内集合本校内所有在岗人员,60 分钟内集合合同规定的本校所有人员。紧急集结时,每少 1 人,采购人或服务学校有权扣除年度合同额的万分之一。

(3)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工作的保安人员。

(4)因采购人及服务学校举办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安保力量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临时增派适量安保人员,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5)采购人或服务学校按时向中标人支付保安服务费用(遇节假日顺延),如无故拖欠,采购人或服务学校需要向中标人支付千分之五/每天的违约金。

(6)支持和配合中标人履行职责的义务。

(7)对校区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治安技防措施,保障消防器材完好。

(8)督促中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用工制度与规定。

2.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1)中标人每月排班依照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保安工作制度,并具体实施。

(2)按照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拟定的岗位和要求派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到采购人及服务学校要求的安全管理区域范围进行 24 小时值班巡逻。

(3)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以及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有关规定,在维护安全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必须文明履行职责并保持服装整洁,维护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形象,不得侵害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合法权益。

(4)对所管理区域内治安、消防以及交通等项目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所管理区域治安秩序并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抢夺、打架、斗殴,非法集会、上访、游行等。在本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辖区公安部门和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报告,维护好秩序,根据案情及时组织保安队员疏散人群,以及做好救助和调查工作。

(5)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考核、评议,师生基本满意度达到 80%以上。

(6)中标人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工伤事故以及中标人在执勤或者进行其他活动时致人伤害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7)负责配备中标人人员工作所需的警械装备(防暴头盔、橡胶警棍、钢叉、盾牌、防刺服、防爆喷雾、防割手套、手电筒(含电池)、手持金属探测器及对讲机或其他通讯设备。(每个学校原则以上装备必须按岗位配齐)。

(8)中标人有保证保安管理服务的办公、住宿用房完好的义务。

(9)中标人不承担不属于中标人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采购人及服务学校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10)中标人必须保证每班上岗人数满员并且每月组织保安队员进行 1 次以上的业务训练。

(11)为确保保安队伍的相对稳定,中标人更换队员前需要事先向采购人及服务学校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更换队长或一次更换 3 名以上队员时,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及服务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12)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加班工资、中夜班等劳动收益,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安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

(13)赔偿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财产损失。

(14)享有合法收取保安服务费用的权利,按照本合同附件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违反规定的 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迅速做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通报给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确保服务质量让 采购人及服务学校满意。

(15)履行投标文件中对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承诺。

(16)按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

商务要求:

★服务基本承诺

1.投标人应当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履行安保服务。

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聘用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浮动,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但中标价不因工资浮动而改变。

3.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

5.投标人在服务期更换安保人员必须得到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的书面认可,不得擅自更换。

★合同签订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二十五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如果不在二十五日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付款方式

分24个月支付,每个月 1 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24(无息)。

★验收要求

一、年度验收程序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

2.采购人将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申请书(原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书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编号、中标金额 、自检结论;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包括附件加盖代理章的格式合同中规定的附件)复印件;

3.项目实施过程文件:包括实施计划、项目实施的照片、安保人员的培训记录及合格证复印件、年度验收报告等。

4.培训记录:包括采购人及服务学校确认的培训方案、培训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等;

5.验收报告、整改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捌万肆仟元整(¥17784000.00),3000元/人/月,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上述采购最高限价(预算价)仅作为招标上限控制价,因部分学校目前安保服务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具体结算价以实际实施为准。

3.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投分标单独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要求的保安服务所有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费、加班费、夜班费、福利费、保安制服费、保安值勤设备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等全部成本费用)、合理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得分次之的为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服务范围包括:高中及高完中保安人数(含:桂林中学17人、十八中30人、一中10人、逸仙中学11人、三中10人、田家炳中学8人、五中6人,八中7人、中山中学15人,十一中12人、十七中4人,十九中10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0人,共150人)。第二中标人服务范围包括: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保安人数(含: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人、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18人、桂林市卫生学校18人、桂林市艺术学校3人、十二中2人、十三中3人、十四中4人、十六中2人、清风实验学校6人、培智学校2人、聋哑学校2人、二十中2人、桂林市复兴小学4人、三皇路幼儿园2人、桂西幼儿园2人、实践基地学校7人。共97人)。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