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包1(人身意外险)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约定起始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以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期:1、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验收要求整体评价级别在“基本满意”及以上,未满意度评价。 2、在保险期限届满后,验收要求保险期限内发生案件的结案率达90%以上。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它,服务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不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约定起始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人寿保险服务 |
梅州市公安局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046,400.00 |
1,046,4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梅州市公安局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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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项目内容:为梅州市公安局的民警、职工和辅警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民警1231人,职工116人;辅警569人。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投保人数计算为准。 2、保险范围: (1)意外身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2)意外伤残: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3)意外医疗:任何时间、国内任何地点。 (4)住院津贴:任何时间、国内任何地点。 (5)疾病身故:任何时间、国内任何地点。 (6)续保人员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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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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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车辆保险、设备维护保险)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约定起始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以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期:1、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验收要求整体评价级别在“基本满意”及以上,未满意度评价。 2、在保险期限届满后,验收要求保险期限内发生案件的结案率达90%以上。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它,服务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不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约定起始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财产保险服务 |
车辆保险、设备维护保险 |
项 |
1.00 |
3,213,600.00 |
3,213,6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车辆保险、设备维护保险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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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车辆保险 (一)服务范围 1、梅州市公安局现有车辆类型及数量分别为:公务用车276辆,考试车辆43辆,警用摩托车158辆。 2、其中汽车75万/年,警用摩托车32万/年 3、本项目采购清单(车辆保险险种): 3.1、摩托车投保险种的包括范围: (1)第三者责任险100万 (2)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 (3)机动车损失保险(足额投保)(无法找到第三方)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2、汽车投保险种的包括范围: (1)机动车损失保险(足额投保)(无法找到第三方); (2)第三者责任险30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5万);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投保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购买的险种: 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条款,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附加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4、车辆损失险,无论车身价值多少,统一视为足额投保,发生赔付时不按比例摊赔,全部按实际损失计赔,赔偿限额不超过该车的重置价值,但不受保险金额的限制; 5、所投保车辆上固定安装的警灯警报、射灯、天线、摄像机、特种车改装箱体等设备为警务用车的必要装备,与投保车辆视为统一整体,理赔时在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6、因部分车辆特殊原因,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凭车辆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作投保; 7、采购人可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在投保时增减险种和保费额度。 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购,具体投保时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约定险种,如有调整需要(包括增加或减少保额与险种)的,保险公司以梅州市公安局书面确认为准。 ★投标人承诺,对于采购人10年或以上的车辆,不会出现险种限制或被拒保,采购人所有车辆同等按照本需求保险险种和范围进行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选择投保的险种,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条款所载明的保险责任承担赔偿。在采购期结束后至保单到期前,中标人必须正常履行其责任义务,属于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延缓采购人获得经济补偿。
(三)服务要求 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选择投保的险种,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条款所载明的保险责任承担赔偿。 2、各险种折扣需求 (1)各险种折扣严格按照投标费率(非营运车型、机关政府用车)的最低折扣执行,不得高于其最低折扣。 (2)承保公司接到梅州市公安局预约投保电话通知后,必须当天与梅州市公安局及时联系,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上午12:00。 3、服务承诺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为保障异地出险时,投标供应商能够顺利调度全省各地级市服务网点提供快捷的理赔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全省车辆保险统保项目的承保经验,要求提供对应的合同、保单等证明材料,并安排具备全省车辆保险统保项目服务经验的项目经理为采购人提供保险服务; (3)为更好地服务采购人,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4)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保险车辆建立单独的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主动上门服务及时为被保险单位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5)★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医药费用(公费或自费药)在相应赔偿责任内要求实报实销,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调解书中含有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赔偿事项,中标人负责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并提供人身事故伤员医疗过程跟踪服务与法律咨询服务。(说明:如报销医药费用属于需另外购买其它险种承保的,则根据所购买的险种承保赔偿责任内实报实销,例如医保外用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中标人必须提供“先预赔付”和“代位追偿”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出险与施救服务 (1)采购人的保险车辆在广东省内出险后,中标人或中标人当地分支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在广东省内的市区内需为事故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需要中标人提供交通援助服务,中标人应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2)采购人在执行紧急公务时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且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事故,允许驾驶员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车辆撤离,过后再补报案。 (3)事故双方有人员受伤的,由中标人派专人协调医疗事宜并负责医疗费用的支付。 5、对于下列保险事故,中标人要同意免除现场查勘: ★(1)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且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并提供事故证明,中标人将免除现场查勘; (2)对于经过公安机关勘察的保险事故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索赔,中标人将免除现场查勘; (3)车身划痕险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 (4)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 (5)自燃险保险事故凭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证明索赔,中标人将免除现场查勘; (6)由于暴雨、暴风、冰雹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保险事故中标人将免除现场查勘; ★(7)对于特殊用途车辆或事先约定车辆免现场查勘,中标人将以采购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8)对于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处理书的保险事故,中标人将免除现场查勘; (9)盗抢险案件免现场查勘,凭据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全车盗抢案件证明索赔; (10)对于未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车辆能自行移动的事故,经中标人核实同意后,可免现场查勘。
6. 其他要求 ★(1)梅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发生交通事故时,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的,凭公安交警部门确定认可的驾驶证、工作证、警察证,可按责予以赔付。 ★(2)紧急出险时可用警察证作为有效证件出险。 7、理赔要求及理赔服务运作流程的可行性与保障性 (1)对于稀有车型,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 (2)对于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由中标人负担有关公估费用;如对公估结果有异议,以物价部门估价为准。 (3)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以采购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4)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人将在接到采购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5)保险车辆受损失后,在采购人定点维修厂或4S店维修的事故车辆,中标人在广东省交通部门规定的相应维修项目的定额工时内将车辆修复,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主厂件,保证实际维修价格与中标人定损金额一致,两者之间不得存在差价,不得以是否与中标人有合作关系维修厂作为服务的条件,费用由中标人直接与采购人结算。 (6)保险车辆出险后,采购人短时间不能提供齐全的索赔单证,在事故责任及损失确定的情况下,可由采购人提出申请,中标人需按确定损失金额的100%预付赔款。 (7)车辆保险金额以采购人提供的投保价值为准,发生损失时,按实际修理及必要的施救费用计算赔款。 (8)如中国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有新的变化,中标人应按照有利于集中采购车辆保险的方案实施。 (9)在理赔过程中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与采购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充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10)均在中标人投保车损险的采购人车辆发生互碰,视同属于保险责任,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在出险车辆车损险内报案赔付。 (11)对于特殊车型需到承保地以外的专业维修单位维修,拖车费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实行专业全程跟踪。 (12)采购人因特殊原因有部分车辆需以发动机号或车架号作投保,在核对车架号或发动机号无误后,可正常理赔。此种车辆无需购买交强险,如发生事故时,赔付本车损失的,无需扣除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第三者损失的,直接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中按责赔付,无需扣除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和费用。 (13)公安公务车辆在拦截设卡、追逐违法犯罪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交通事故的,应纳入理赔。如果在追捕过程中,出现犯罪人驾驶的车辆与公安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安公务车辆的损失的,由中标人先行赔付采购人。 (14)中标人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与出险服务,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报案; (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出险报案后,应30分钟时内赶到现场; (16)采购人赔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定损,定损后车辆可以维修,赔案即时赔付并结案。 (17)采购人赔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且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资料提供齐全后,中标人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并结案。 (四)中标人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配合梅州市财政局监督管理公务车投保事宜,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务车保险的日常管理,提供统计资料。 2.除经批准并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3.必须根据各采购人的通知,由专门承保服务人员负责上门完成签单承保工作,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据、保险证等资料送抵采购人。 4.出险车辆需维修的,必须在梅州市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内将车辆修复,交被保险人使用。事故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原则上不建议修复,应给予更换。 5.被保险人的保险车辆出险后,中标人应根据服务承诺,对出险车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合同约定限时支付赔款。赔偿处理及赔偿标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应主动协助被保险人处理赔款事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 6.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7.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的经办人提供各种好处,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主管部门签订廉洁承诺书。 8.中标人要完成投标时承诺的其他服务或合理化建议。 (五)其它要求 1、其他方面服务内容。如代办年审、代办高速拖车相关手续等。 ★2、由于采购人业务范围覆盖全梅州市各行政区域,公务车辆使用较多、行驶范围较大,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及勘测人员。中标人必须设立固定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名服务人员,其中,勘测人员不少于7名。 1. 中标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对项目中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汽车车船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须按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对项目中汽车的商业保险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规定执行,车辆商业保险价格=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广东省暂未执行交通违法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方案根据采购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投保及出险情况确定无赔款优待等级和系数,共划分为10个等级,系数范围为0.5-2.0。无赔款优待等级和系数确定规则如下: 无赔款优待等级系数对照表
无赔款优待等级计算规则为: 1.首年投保,等级为0; 2.非首年投保,根据2020年5月1日以来连续投保和出险情况进行计算,计算规则如下: (1)连续四年及以上投保且没有发生赔款,等级为-4; (2)按照2020年5月1日以来连续投保年数计算降级数,每连续投保1年降1级。按照2020年5月1日以来出险情况计算升级数,每发1次赔款升1级。最终等级为升级数减去降级数,最高为5级。 ★自主定价系数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系数范围[0.65-1.35]之内。 (三)投标人按以下表格进行汽车商业保险报价: 《汽车商业保险报价表》
备注:1.本项目为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13600.00元,投标人按照此固定金额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填报;本项目价格分按照下述《汽车商业保险报价表》填报的“自主定价系数(投标折扣率)(单位:%)”进行计算。 2.投标人按《汽车商业保险报价表》进行报价,对各项出险情况填报投标折扣(单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提交或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形的,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折扣=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100%,(注:投标折扣须转换成百分比形式,例如:0.65转换为65%)。 4.车辆商业保险价格允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费率基准上上浮。即投标折扣可以大于100%。 5.★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能为区间值(如:80%~90%),投标折扣>0。 二、电梯维护保险 1.服务对象:梅州市公安局内12台电梯,0.12万元/年 2.保险险种和范围: ①电梯维修保险。投保期限内,电梯产生的电梯维修、零配件更换及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期内,乘梯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电梯维修保险赔付。 1、电梯维修保险服务要求 (1)电梯维修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除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电梯安装、改造、换新费用及电梯后加装的装置(如广告屏、摄像头、镜子、地毯、装饰等)故障,或双方共同确定的免赔责任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其余电梯产生的故障均须纳入中标人的保障范围。 保障额度:中标人提供的电梯维修保险,每台电梯的年度保障金额不能低于4万元;中标人承保电梯安全责任险,合同期内,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人。 理赔要求1.中标人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不能因为主要理赔人员的缺勤而影响到正常的理赔工作。 2.中标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受理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和投诉处理,对于事故报案和采购人投诉,中标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就重要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3.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理赔案件,3个工作日内开具赔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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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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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