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城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预算: 180 万元
项目内容及范围:编制我市涉及的白水河、芦苇河、巴公河、长河、东大河、西冶河、获泽 河、沁水县河、白洋泉河、许河、端氏河、柿庄河共计 12 条河流治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河流基本情况、洪涝水分析计算、治理现状与面临形势、总体思路、治理方案、投资需求与实施安排、 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分析、保障措施。
二、商务要求
-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
- 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3、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论报告书。
- 4、付款方式: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依据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河流的通知(晋水河湖函(2022)407 号)要求,编制白水河、芦苇河、巴公河、长河、东大河、西冶河、获泽河、沁水县河、白洋泉河、许 河、端氏河、柿庄河共计 12 条河流治理方案。围绕把每一条河流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以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为目标,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全面调查评估中小 河流现状防洪减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景观、管护能力等基本情况、治理成效、 存在问题和进一步治理需求,科学确定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开展洪涝分析,逐流域摸清系 统治理需求,综合确定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方案,逐流域编制中小河流系统治理 方案,按照“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的思路,提出 2023~2025 年实施计划清单。为新阶段逐流域精准掌握中小河流治理情况,逐流域完整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要求
2.1 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洪水特点、演进规律和灾害特征,以河流水系为单元,坚持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整体,统筹河流整体防洪要求,突出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妥善处 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分河施治,科学编制每条河流的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达到 规划深度。
- 2.2 应尊重河流自然属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尽量维持河道自然生态形态,宜弯则弯、宜宽则宽、宜滩则滩,避免裁弯取直、渠化、白化河道,禁止束窄、侵占河道。
- 2.3 治理措施以防洪治理为主,主要包括堤防建设、护岸护坡、清淤疏浚、控导工程、闸涵穿堤建筑物等。对于具有防洪、排涝、供水、航运及旅游等多功能多用途的河段,应综合考虑 各功能要求,协调好各功能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区开展多目标综合治理,适当兼顾堤岸生态修 复、水环境治理、水景观打造、水文化传承等,提升管护能力,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
- 2.4 防洪标准要结合流域洪水及灾害特点,综合考虑保护对象的防洪需求,遵循流域综合 规划、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统筹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不同河段以及干 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标准要相互衔接,避免风险转移。
(三)基础资料与现场查勘
3.1 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有针对性收集水文气象、经济社会、典型大洪水和洪涝灾害、 水利工程、防洪管理、有关规划以及既往设计暴雨、设计洪涝水成果等资料,以及河道管理范围 划界、防洪标准复核、洪水风险和防治区划工作相关成果。地面沉降、河道采砂等导致地形变化 的,注意收集地形测量资料的适用性。根据河流治理需求,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 3.2 现场查勘和外业测量。应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勘测等工作。对近年来发生过大洪水 灾害、河势或保护对象发生较大变化的河流河段进行重点查勘。
(四)现状防洪能力和需求分析
4.1 河流防洪能力分析。在全面评估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情况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水文情势、 河势演变、洪涝灾害、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情况、新变化,针对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分析各河段达到的防洪标准和对沿河保护对象的保障能力水平,分析重点河道行洪能力、主要水库调蓄能力。
- 4.2 存在问题分析。分析河流防洪治理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防洪工程体系布局与国土空间格局、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的适应性与协调性,以及防洪工程建设、管护等 方面存在的问题。
- 4.3 面临形势与需求分析。从气候变化、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干支流防洪状况等方面,分析河流防洪治理面临的新挑战及主要制约因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水 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分析防护对象防洪保护要求以及河流承担的重要防洪任务,明确建设 和管理需求。
(五)洪涝水分析计算
5.1 根据中小河流所在流域区域暴雨特点,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计算分析方法,开展洪涝水分析计算,明确重要节点控制水位,做好上下游、干支流水位的衔接。
- 5.2 针对收集的水文资料,对洪涝水系列的一致性进行处理,并检查成果的合理性。对实 测洪涝水系列较短或实测期内有缺测的,进行资料插补延长。
- 5.3 无实测洪水资料的可根据经审批省份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或根据类似地区或相邻河流的设计洪水成果,以及治理河段的历史洪水调查分析成果等资料进行分析计 算。平原河网地区可采用水动力模型分析计算。应对近年来发生特大洪水或遭遇了更不利的洪水 组合进行分析,必要时可对近期典型极端暴雨洪水事件开展暴雨移植及产流情况分析。以排涝为 主的河流参照《治涝标准》(SL723-2016)中除涝水文计算方法,推求设计排涝流量,并应考虑 下垫面变化对设计洪涝水的影响。
- 5.4 选取河道重要控制断面,分析近年来水位流量关系变化情况,分析主要影响因素,综合拟定水位流量关系。应重点关注天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河流情势变化影响,如北方河流淤积萎 缩、地面沉降,南方河流束窄河道、无序采砂造成的水位流量关系变化。
- 5.5 参照《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进行水面线推算。糙率选取应反映河道现状实际情况。对干支流洪水、河湖洪水相互顶托河段及感潮河段,应进行不同洪涝水组合 和遭遇情况的水面线推算,以外包线作为设计依据。
(六)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
6.1 针对洪水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洪水对经济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统筹考虑地形地势、支流汇入、已建工程影响等划分防洪区。重点划定防洪保护区,对已划定的进行范围复核;新增防洪保护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内经济社会指标,科学合理划定分区,避 免范围过大造成治理标准偏高,严禁把洪泛区划为保护区。
- 6.2 统筹考虑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区域与流域防洪关系和要求,按照流域区域防洪 减灾目标、《防洪标准》(GB50201-2014),合理确定各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中小河流防洪标 准要符合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洪涝水安排的总体要求。
- 6.3 对于需要提高防洪标准的区域和对象,应按照大江大河及河流水系防洪规划等要求, 分析标准提升后对流域整体防洪,特别是对干支流防洪的影响,避免洪水风险向大江大河干支流 转移。
(七)防洪减灾目标与布局
7.1 防洪减灾目标。根据流域洪水特点、风险状况,衔接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防洪减灾总体目标,从防洪减灾体系、防洪能力、防洪管理等方面,提出中小河流防洪减灾目标。
- 7.2 洪水出路安排。结合中小河流实际情况,统筹干支流及上级河流关系,提出关键控制断面洪水出路安排意见,明确河流关键断面控制水位和安全泄量控制要求,以及分洪道分泄流量, 现有水库、蓄滞洪区等调蓄工程调洪作用。
- 7.3 总体布局拟定。根据流域防洪减灾目标和洪水出路安排,考虑拦蓄、分蓄洪工程措施, 提出河流水系的防洪工程体系总体布局。应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对于分洪道、水库等工程措施应加强论证。
(八)防洪措施方案
8.1 防洪措施应针对存在问题和防洪需求,从技术可行性、适用性、先进性以及投资合理性和效益等方面进行多方案比选,科学选择最优方案,充分发挥治理的综合效益。重视大规模治 理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治理模式。
- 8.2 防洪措施主要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防洪工程措施包括堤防建设,护 岸护坡、清淤疏浚、控导工程、闸涵穿堤建筑物等河道整治工程。防洪工程体系确需建设水库、 分洪道、蓄滞洪区等工程的,需在防洪总体布局中一并提出,但投资不列入本次方案。防洪非工 程措施包括工程管理、监测预警及智慧化建设等。
- 8.3 防洪工程措施。应与现状问题对应,做到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山丘区河流宜加强岸护坡建设,不宜新建堤防;平原河网地区河流宜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和堤防建设,畅通水系。
- 8.4 防洪非工程措施。应包括完善管理体制、开展防洪工程管理。监测预警及智慧化建设等内容。
(九)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9.1 投资匡算。需制定投资匡算列表。
- 9.2 实施安排。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资金筹措情况,估算建设工期,提出中小河流治理 安排方案。
(十)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评价
10.1 实施效果。对中小河流治理后提高流域和区域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经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价,综合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
- 10.2 环境影响。分析中小河流实施可能带来的干支流洪水风险传递与累积效应、生态环境 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